市委副书记、市长锁飞对做优做强各类工业企业提出要求

发布日期: 2012-05-07 09:55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一是要实施大企业培育工程。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在上年基础上每突破2亿元,同时当年实际上缴入库税金达到当年销售收入10%以上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列支奖励补助;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以上并且上交税金达到相关要求的地方工业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分别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奖励。对当年销售收入和上交入库税金同时排名在前10位的地方工业企业,由市委、市政府授予“临沧工业十强企业”荣誉称号,鼓励企业做优做强。二是要加快发展非公经济。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配套措施,切实从市场准入、项目核准、融资、财税扶持等方面破除体制障碍,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优势和潜力的非公有制企业,使其成为全市工业经济的主要支撑力量。三是要加快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从项目支持、资金扶持、要素协调、管理培训等方面入手,加快中小微型企业的培育。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在投资核准、信贷支持、财税政策、要素使用等方面同等对待。围绕主导产业、龙头企业产业配套和产业链延伸,重点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广阔、成长性好的科技创新型、专业配套型、精深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