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目标 强化措施
全力推进全市低碳节能减排工作
——在“十二五”全市低碳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 锁 飞
(2011年8月4日)
同志们:
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低碳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十一五”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十二五”低碳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低碳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扎实工作,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攻坚克难,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一五”目标任务。
一是节能降耗指标圆满完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累计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43万吨、造纸1万吨、铁合金8600千伏安,工业节能成效明显。大力推进工业三废资源化,全市制糖业已基本形成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和综合利用企业达22户;完成了46户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全市清洁生产技术设备工艺与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积极推进非工领域节能,共推广节能灯77万支,每年可节约1.6万吨标煤;累计建成沼气10.6万口,建成沼气化乡镇7个,沼气化村115个,沼气普及率达32.8%,实施节柴改灶36.7万户,保护和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交通运输汽、柴油综合单耗从2007年每百吨公里8.64升下降到2010年的8升;公共机构能耗下降5%;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5.06%。
二是污染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围绕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削减的目标任务,通过不断强化工程、结构、管理三项减排措施,全面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全市14户制糖企业着力实施和运行好“PSB光合菌剂治理酒精废液COD减排工程”,解决了占全市90%以上的工业废水COD排放问题,制糖业“增产减污”的成功经验得到了国家和省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临翔区污水处理厂和临沧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其他7县污水处理工程积极推进,实现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零”的突破。全市污染治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与2005年相比,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由83.07%提高到96.8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41.18%提高到52.07%;工业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分别从86.16%、82.9%和94.35%提高到95.1%、91.97%和100%。全市主要污染物COD和SO2削减量分别达12010吨和566吨,分别比2005下降10.11%和5%,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三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先后启动实施了“七彩云南·秘境临沧”保护行动、新家园行动计划、城市市容市貌百日整治活动、南汀河和西河综合整治工程等重大举措,全市生态环境总体水平保持良好,城乡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截止2010年,8县(区)17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Ⅱ、Ⅲ类水质标准,全部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要求;境内7条主要河流10个监测断面达Ⅱ、Ⅲ类水质的各占40%、达Ⅳ类水质的占20%,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8县(区)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空气质量状况保持良好。全市森林覆盖率由46.63%提高到60.56%,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由10.42%提高到10.49%。
二、明确目标,确保“十二五”低碳节能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十二五”时期,是全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期,全市将面临着加快发展与完成低碳节能减排目标的双重考验。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低碳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战略的重大机遇,立足生态资源优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推广低碳技术,走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之路,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市低碳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是:
(一)低碳目标。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9.5%。
(二)节能目标。到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降低8.5%;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重点企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全市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全部按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达到省有关要求;营业性公路运输载客,货车汽、柴油综合单耗下降到每百吨公里7.8公升,内河船舶运输燃料单耗下降到每千吨公里34公斤;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高效节能灯具应用率达95%以上,全市60%以上的家庭使用高效节能灯;农村新建户用沼气池5万口以上。
(三)减排目标。到2015年,计新增排放量,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5.2%、氨氮削减7.0%,二氧化硫削减0.1%。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调整产业结构,构建低碳节能环保产业体系。要认真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合理规划产业和区域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发展低能耗、污染少、高附加值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文化产业和网络信息等现代服务业;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引导企业进行资产整合,做大做强做优企业;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紧密结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促进生产、流通、消费方式向低碳、绿色、高效方向转变。
二是优化能源配置,大幅降低能源消耗比例。要深入挖掘节能降耗潜力,实现节能重心从“单一依靠工业”到“依靠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农业、公共机构等多项”转变;不断优化能源配置,实施低碳节能减排调度,努力提高全市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采取丰枯、峰谷分时电价等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改变用电方式、转移用电负荷,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对铁合金、水泥、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积极争取临沧列为全省生物质能试点市,引进国内外燃料乙醇先进生产技术;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加大城乡太阳能开发利用力度,继续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行业、各个方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三是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企业为载体,构建以高新适用技术产业为主体,以工业共生和物质循环为特征的区域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链条效应,不断延长产业链,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继续抓好全省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县(云县)建设,在制糖、建材、生物等重点行业组织实施重大工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大力推进制糖业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制糖业节能、节水、减排、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效率;积极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回收、市场汇聚、再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循环系统;抓好高耗水企业节水示范,重点支持制糖、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项目,矿井水利用和企业中水回用等废水资源化项目。通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企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是突出重点领域,切实抓好低碳节能减排工作。要认真落实低碳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低碳节能减排日常监管,突出抓好工业硅、锗、铜、锌、制糖、造纸、矿山采选、建材、电力等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挖掘节能降耗潜力,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和用能设备节能监测;培育低碳节能环保示范企业,促进企业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抓好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管理;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全面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积极推进“低碳节能环保型”园区、企业、酒店、社区、单位、学校和村镇的创建。
五是实施示范带动,全面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要坚持在建材、冶炼、制糖和电力等重点行业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煤层气(瓦斯)利用、绿色照明等6大节能示范工程,使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或接近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制糖、造纸、食品等行业为治理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实施环保基础设施示范建设工程,使城市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示范,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六是强化技术创新,加快低碳节能减排成果应用。要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大高效节能家电、汽车、电机、节能灯等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立节能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广泛开展低碳节能减排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低碳节能减排技术、产品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低碳节能减排国内外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三、强化措施,为完成低碳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推进全市低碳节能减排工作,市政府成立由我任组长,中义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低碳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和市环保局分别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低碳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检查考核及日常监管;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县区政府是实施低碳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抓好落实。要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公安局、农业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和认真抓好各自领域的低碳节能减排工作,形成共同推进低碳节能减排工作的合力。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大低碳节能减排的投入,云南省每年也将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加大低碳节能减排投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抓住云南正式成为国家首批五省八市低碳试点省区的机遇,以项目为支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县(区)政府每年要将低碳节能减排引导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增长逐年增加投入,为低碳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提供保障。
(三)强化宣传,全民参与。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弘扬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使节能低碳和绿色消费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将低碳节能减排工作列入年度重大工作事项进行重点督查、重点考核,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和约谈问责机制。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区)和有关部门,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实行行政问责。
同志们,加强低碳节能减排工作,关系到全市可持续发展全局,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 低碳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临沧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