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刘俊友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发布日期: 2006-10-10 12:00 信息来源: 本站 浏览次数:

 

    刘俊友副市长就如何进行整改完善,促进环保工作健康发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发展。临沧市环保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认真研究部署,认真抓好环保目标责任制各项指标的督查和落实工作,推动临沧市环保工作健康发展。二要强化宣传,倡导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临沧市环保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环境宣教活动,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树立国策思想,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推进临沧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三要大力推行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临沧市环保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为核心,积极推进全市制糖业循环经济示范工作,探索和实践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四要采取措施,重点突破,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临沧市环保及相关部门要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与保护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解决工业企业“三废”污染问题;全面推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积极开展生态市、县、区、乡镇、村创建活动,进一步解决城市环境质量问题;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作为“三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农村生活废水、垃圾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等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加快临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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