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要继续坚持“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开展综合治理”的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打假打私体系,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目标任务。要完善各执法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多区域、多部门联动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协调沟通。要有效整合公安、工商、烟草基层执法力量,统一行动、共同打击,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
二、要加大源头查缉,抓好市场监管。要按照路上堵、市场清的工作模式,加强路检路查工作,加大对烟叶运输环节的监管,采取有力措施遏制非法烟叶流通,杜绝涉烟原辅材料通过公路流入制假窝点。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物流货运公司的监管,坚决杜绝烟草专卖品从物流货运部门非法托运,掐断烟草专卖品非法流入我市的渠道。要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卷烟零售、专卖稽查”两个终端建设,夯实市场监管基础。要牢固树立“大市场、大专卖”、“全面市场、全面监管”、“全方位、全市一盘棋”、“专卖管理工作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的观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有力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卷烟和其它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三、要加大边境管控,开展缉私打假。要高度关注我市境外制假、走私的新动向,充分发挥边防检查作用,加强对边境沿线及边民互市通道的查辑,实施点、线、面结合的“双向查缉”模式,在边境口岸形成防范网络,加大打击不法分子走私或利用转关过境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有效堵截境外的假烟、非法卷烟、走私烟入境,维护好边境地区烟草市场秩序。
四、要加强信息沟通,突出“打网”重点。要完善与毗邻地区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串并案件等方面的合作。在车站、物流、仓库、货运部、托运部等复杂场所积极构建情报信息员,广辟线索来源。要利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村委会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从中获取有价值的线索。要坚定不移地以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非法经营卷烟网络、走私卷烟网络“三网”为主要工作目标,继续把“每县区要破获1-2个较大规模的非法涉烟网络”作为硬性任务列入责任书进行目标责任考核,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的成效和水平不断提高。
五、要加强烟叶管理,维护收购秩序。要严格烟叶收购合同管理,以合同为主线,对烟叶种植计划下达、合同签订、种籽、育苗、烟叶结构优化、烟叶收购、烟叶调拨销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今年110万担烟叶收购任务的顺利完成。要严格按照《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流程规范》,加强优化烟叶结构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监管,严防不适用烟叶流入制假窝点和流到境外。要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做好毗邻地区专卖管理边界协调工作,签订协议书,共同维护好烟叶收购流通秩序。要提高政治敏感度,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严防因烟叶收购问题矛盾激化。要深入烟区教育烟农按合同种植烟叶和交售烟叶,严禁将烟叶卖给烟贩子。
六、要加大司法惩治,严惩涉烟犯罪。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认真落实和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重、从快、从严惩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涉烟违法犯罪案件主犯,威慑涉烟犯罪分子。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云南省《关于执行< 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座谈会补充纪要》(云高法〔2011〕324号)等文件精神,解决好涉烟违法犯罪的难点问题,全面统一思想和执法尺度,为烟草市场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
七、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法制下乡。要利用“3.15”、“12.4”等宣传日,积极宣传专卖法律法规,向消费者和零售户宣传识别真假卷烟的简易方法,宣传和展示近年来的打假打私成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采取各种办法,深入基层,特别是边远农村市场,采取播放宣传光碟,发放宣传画册、展示宣传画栏、悬挂宣传标语、流动宣传车等形式,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和专卖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