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 2019-06-26 15:41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消费警示

据本月(季)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夏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随着夏日的来临,气温逐渐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食物中毒进入易发阶段。为防范和减少夏季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改善饮食卫生习惯,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进入夏季,在食材采购环节上,发芽土豆、野生蘑菇、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和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畜禽肉、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熟肉食品等均不可采购。“夏季气温高,雨水较多,是野生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也是野生蘑菇中毒多发季节,市民最好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尤其是颜色鲜艳的野生菌类。如果市民食用野生菌后感觉到不适,出现恶心、头晕、呕吐、视物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医。

慎食隔夜饭菜。夏季气温高,饭菜放置时间久了,易变质。剩饭剩菜要及时存放冰箱,隔夜饭菜食用前须彻底再加热烧熟煮透,杀灭存储时繁殖的微生物。

“购买熟食要到具有合法资质和具备冷藏设施的超市或副食店购买,购买时要观察色泽、气味,路边摊贩出售的自制熟食、凉拌菜、豆制品、生食海产品等少购买。”在加工环节上,生食、熟食要分开,生食和熟食所用刀具、砧板要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必要时可用沸水消毒杀菌。

此外,在储藏环节上,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除霜。蔬菜、水果类食品与生肉生鱼等分开保存。瓶装、罐装、纸盒、真空包装食品,即开即用,开启后应及时冷藏,冷藏时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并且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夏季是细菌繁殖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食物中毒事件。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选择烧熟煮透的食物。”严把“入口关”,做到“五不吃”: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吃隔夜饭和变味的剩饭剩菜,不吃在冰箱放置过久的食品,不吃劣质熟食品特别是外观鲜红的肉制品,不吃腌制时间不足9天的腌菜。

再次提醒,烧烤食品原料储存不当,容易腐败且加工中可形成苯并芘等有害物质,因此不宜在无证的路边摊、夜宵摊等吃烧烤。

消费者外出就餐如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可疑食物中毒症状时,可拨打12315举报电话,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并到正规医院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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