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临近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
呼吁广大消费者
理性消费、增强安全意识
警惕促销“陷阱”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选择正规交易平台 做好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购物时请选择经营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售后完善的购物平台和网店,不要随意登录陌生网站,不要点击不明链接,更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的微信、QQ等进行私下交易,以免吃亏上当。购物时要增强安全支付意识,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对于卖家要求直接转账、扫码支付,特别是诱导大家提供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情况要提高警惕,不轻信不盲点,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识别网购“套路” 认清虚假优惠
各大电商平台推出的“官方立减”“跨店满减”“回购礼”“津贴卡”等营销方式层出不穷,消费者购物时要了解各类商品优惠券、红包、预付定金等使用条件、方法,规避消费陷阱和风险。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注意辨别商家营销套路,注意商品平时售价,当心虚假打折优惠。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网上“种草分享”“达人探店”等附加推销商品或服务购买链接等的销售模式,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消费者请注意识别此类“种草广告”,认清是“真好”还是在“营销”。
理性看待直播带货 谨慎加入“直播潮流”“直播购物”“网红带货”已成为时下流行的销售方式,面对让人“上头” 的直播带货,消费者应格外注意维权的法律风险,保持冷静、理性消费,优先选择信誉度高、口碑好的正规直播平台和直播带货商家,购物时不要脱离平台私下交易,不直接转账、汇款到商家的私人账户。面对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的直播带货,不要相信商家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也不要被明显低价位商品宣传所误导,谨慎下单。下单前了解清楚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情况,切勿盲目跟风购买,冲动消费。
签收记得先验货 消费凭证先保存“双十一”期间,交易量激增,建议消费者及时开箱验货,检查包装、货品是否完好,商品种类、规格、数量是否与自己订单一致。对于已签收且商家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建议适当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和商品外包装,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退货退款,不耽误大家的退换货时限。值得提醒的是,赠品也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如发现赠品有质量问题,消费者也可依法向商家索赔。
保存消费凭证 积极维权有依据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注意保留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网购交易信息,作为消费维权的证据。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后依法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如果在购物中发现任何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先和商家协商解决,若商家拒绝、推诿,消费者可向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诉,或者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