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jdglj11/2025-00005
发布机构: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1-17

烟花爆竹消费提示

 烟花爆竹是一种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产品,在严格遵守禁放、限放有关规定的同时,消费者在选购、存放和燃放时应注意以下常识:

  一、选购常识

  1.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和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应到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销售网点购买,查看合格证明并索取购买凭证。烟花爆竹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选择标注有“个人燃放”字样的产品。

  2.应选购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含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编号等基本信息齐全的产品。

  3.应选购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外型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使用常识

  1.不要长期在家中储存烟花爆竹;不要储存在潮湿、阳光直射的地方,远离火种。儿童燃放烟花爆竹时,家长应陪同和监护。

  2.燃放前了解燃放操作程序、注意事项、禁止性的规定等。选择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场地,远离山林、加油站、电网等危险源。

  3.非手持类烟花不应手持燃放;设计为放置在地面燃放的烟花,要稳定放置,不能倾斜放置;设计为插入式的烟花,应保证烟花插入牢固。

  4.建议使用不带明火的火源引燃,身体尽量远离产品;燃放说明中明确了观赏安全距离的,点燃后应立即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

  5.烟花爆竹发生未燃、未响等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后再做处理。燃放完毕后,务必确认火星全部熄灭并清理残留物后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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