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临沧市临翔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临翔区市场监管局对临沧市临翔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临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对该中心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永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永德县某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4年3月12日,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永德县某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利用店堂内粘贴的《价格公开表》中的格式条款“报名前请谨慎阅读套餐,缴纳费用后,概不退费”免除自身为消费者所提供的驾驶员培训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退还服务费用的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已构成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警告并处罚款。
案例三
永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永德县城南幼儿园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
2023年10月9日,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永德县某幼儿园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违规收取接送卡费。在没有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收费备案批文批准,也没有收取接送卡费相关依据下,擅自收取接送卡费,属于自立收费项目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凤庆县营盘中心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凤庆县市场监管局对凤庆县营盘中心卫生院检查时发现卫生院内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带针、化验室内革兰染色液、化验室内瑞氏-姖姆萨染色液等医疗器械已超过有效期,凤庆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医院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医院进行改正。
案例五
耿马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孟定金森购物广场销售不合格蜂蜜案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孟定金森购物广场货架上销售的野坝子蜂蜜进行食品监督抽检,并委托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进行检验。经鉴定后发现蜂蜜中含有禁止使用的药品呋喃西林,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耿马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