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3-05-16 15:45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科 浏览次数:

“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自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以来,临沧市市场监管系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切实加大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监管,依法纠正、查处多起餐饮服务单位浪费食品违法行为。为进一步产生震慑效应,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现将专项行动期间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管局凤翔市场监管所查处李桂琴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案。

2023年4月6日,临翔区市场监管局凤翔市场监管所在市场巡查时,对李桂琴小吃店就餐区进行现场检查,时值就餐时段,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未进行适量取餐提示,消费者都是自己取餐,13元一份自助餐,这样就会出现消费者多取又吃不完,造成食品浪费,餐桌上未张贴反对食品浪费提示语、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用餐人员适量取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临沧市临翔区味你而来餐饮服务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案。

2023年4月6日,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临翔区马台乡全河村委会全河街子组193号临沧市临翔区味你而来餐饮服务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临沧市临翔区味你而来餐饮服务店未在经营场所粘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标语,点菜单未明码标价,未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和建议消费人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三、临翔区市场监管局凤翔市场监管所查处凤翔辖区内霖烨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案。

2023年4月6日,临翔区市场监管局凤翔市场监管所对霖烨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值就餐时段,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未进行适量点餐提示,餐桌上未张贴反对食品浪费提示语、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用餐人员适量点餐、取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美食美客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6日,云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关于加强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的监管工作中,发现云县美食美客餐厅未在经营场所粘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语;菜单上未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限时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4月7日,执法人员在回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已张贴杜绝浪费的标识标语,并在菜单标明菜品的重量,建议食用人数等。

五、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云县玉洋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6日,云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关于加强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的监管工作中,发现云县玉洋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粘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语;菜单上未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限时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4月7日,执法人员在回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已张贴杜绝浪费的标识标语,并在菜单标明菜品的重量,建议食用人数等。

六、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永德县阿雪鲜香灌汤包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6日,永德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永德县阿雪鲜香灌汤包店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永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七、临沧市沧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胡记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案。

2023年4月5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沧源县胡记小吃店就制止餐饮环节浪费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在经营场所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标语,且菜单上未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和建议消费人数提示说明等。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沧源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八、临沧市耿马县市场监管局勐简市场管理所查处耿马好愿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案。

2023年4月6日,耿马县市场监管局勐简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耿马好愿饭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点餐系统中大部分菜品未标注克重或建议食用人数。执法人员现场询问用餐的消费者,其表示经营者未主动说明菜品分量、建议食用人数等提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耿马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九、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凤庆真真烧烤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4月6日,凤庆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凤庆真真烧烤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执法人员现场询问用餐的消费者,其表示经营者未主动说明菜品分量、建议食用人数等提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凤庆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双江凌晨两点半私房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案。

2023年4月6日,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双江凌晨两点半私房菜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未引导用餐人员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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