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26 17:25 信息来源: 信用监管科 浏览次数: 0

临市双监办〔2025〕2号

 

关于印发2025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

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

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5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2025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编制县(区)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联合抽查计划

各县、自治县、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县区各相关部门根据《2025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编制各相关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根据《2025 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区域《“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县(区)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由各县(区)联席办汇总,并于2025年3月24日前上报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健全完善“一业一查”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库

牵头部门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建立本行业“一业一查”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到“底数清”。

三、强化信用分类与“一业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

牵头部门在制定抽查方案时,结合信用风险等级设定不同抽取比例。以小概率抽查产生大范围震慑作用,提高监管效果,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四、规范有效实施“一业一查”随机抽查

按照“谁发起、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区)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计划要科学兼顾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时间安排,有序组织实施抽查,并于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一业一查”抽查计划任务和完成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杨琳

联系电话:2153898

邮箱:57125438@qq.com


附件:1.《2025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联合 抽查事项清单(第一

         版)》

      2.《2025 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联合 抽查计划》



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