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2-03-19 15:07 信息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

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种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表1。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明示标准

产品品种

样品数量

(个)

检验样品数量(个)

备用样品数量(个)

1

GB 2626-2006

无阀

24

12

12

有阀

28

14

14

2

GB/T 32610-2016

——

44

22

22

3

GB/T 38880-2020

儿童

防护口罩

24

12

12

儿童

卫生口罩

12

6

6

   2 检验依据

  表2  执行GB 2626-2006标准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过滤效率

GB 2626-2006/6.3

2

呼吸阻力

GB 2626-2006/6.5、6.6

3

呼气阀气密性

GB 2626-2006/6.7

注:不做预处理

  表3  执行GB/T 32610-2016标准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吸气阻力

GB/T 32610-2016/6.7

2

呼气阻力

GB/T 32610-2016/6.8

3

过滤效率

GB/T 32610-2016/附录A

4

防护效果

GB/T 32610-2016/附录B

注:不做预处理

  表4  执行GB/T 38880-2020标准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备注

1

颗粒物过滤效率

GB/T 32610-2016/附录A

YY 0469-2011/

5.6.2

2

呼气阻力

GB/T 32610-2016/6.8

仅适用于儿童防护口罩

3

吸气阻力

GB/T 32610-2016/6.7

4

防护效果

GB/T 32610-2016/附录B

5

通气阻力

GB/T 38880-2020/6.16

仅适用于儿童卫生口罩

注:不做预处理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

  GB/T 38880-2020《儿童口罩技术规范》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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