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0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沧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16号)和《临沧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机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1.机构设置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副处级。
2.主要职责
(1)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控制。
(2)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3)负责疾病健康信息的监测、分析和评价。
(4)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并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和饮用水水质监测评价。
(6)负责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与应用研究指导。
(7)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3.人员编制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93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86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3名(正科级),科级领导职数16名(3名正科级,13名副科级)。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临沧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健康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市疾控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建设健康临沧为目标,以全面提升全市各项疾病防控工作质量为重点,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疾控工作目标和任务,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各项疾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1)加大投入、夯实基础,疾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业务,全面加强人才队伍与硬件能力建设。一是采取学历教育与业务培训,人才引进与在职教育培养相结合等种途径,构建全面发展的学习型组织,年内引进3名硕士研究生,举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班8个,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15次。二是疾控能力得到综合提升和协调发展,成功入选为首批全省区域性疾控中心,获得省级14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用于提升中心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作,现中心可开展实验室检测项目达323项;牵头组织了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为全省贡献了20%的结余资金(1719.48万元),将全市新冠病毒核酸单管日检测能力提升至13.69万,我中心提升至1.8万管/天。
(2)履职担当、冲锋在前,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成功处置了全市3起新冠肺炎输入疫情。有效应对了疫情跨境输入传播威胁,取得了无重大疫情蔓延扩散,无本地感染病例的优秀成绩。二是科学研判疫情风险,当好参谋助手。自疫情以来开展风险评估80期,针对孟定疫情开展风险快速评估5期,针对云南疫情对我市影响专项评估5期;自疫情发生以来收集汇总全球、全国、全省疫情形成疫情日报650期,汇总全国疫情风险地区,形成风险地区专报308期,为上级部门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提供了科学参考。三是积极提供保障,参与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为各级各部门提供疫情防控技术支持,为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提供安全可靠疫情防控保障。四是积极开展对外疫情防控合作,建立和巩固四条疫情防线。在保稳定、佑健康、促发展、构建健康临沧、防控境外疫情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诸多方面都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3)周密部署、综合统筹,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
一是全市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全市疫情整体平稳可控,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连续3年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无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报告,未发生禽流感、非典型肺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无死亡病例报告。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防控成效明显。所有发生的传染病突发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已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4)把握关键、严密防控,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高效落实
一是坚持鼠疫疫情三报,取得了连续16年未发生鼠疫的防控成果。监测结果显示,全市未发现人间、鼠间鼠疫疫情。二是加强肠道传染病监测防治,全市26年未发生霍乱。三是消除疟疾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全市辖区已连续6年无疟疾本地感染病例报告。2021年完成了疟疾“三热病人”血检/RDT筛查11978人次,休根治疗17人次,疟疾病人治疗12人次,开展了疫点处置12个,开展血片复检1350片,主动病例侦查93次;边境咨询服务站针对边境往来人员积极开展发热疑似疟疾病人血检工作,全年共完成了7715例发热病人血检任务。四是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效得到进一步加强。2021年调查疫村10-65岁人口37038人,覆盖率到达37.13%,调查非疫村10-65岁人口49643人,调查覆盖达44.96%,线索调查率均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指标;全市共报告可疑线索368条,复核率100%,发现2例麻风病人,2级畸残率为0。对本年度内现症病人、治愈存活者共367人及其所有家属进行体检,均未发现疑似麻风病人。五是扎实开展登革热病例和媒介监测工作。在临翔区、耿马县、镇康县、沧源县四县开展登革热病例监测工作,全年对2914例登革热疑似病例进行NS1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在耿马县、镇康县、沧源县开展登革热媒介监测工作。六是规范开展水砷含量监测。通过水砷含量监测结果显示,全市水砷含量检测结果均在正常范围,未发现砷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
(5)社会动员、全民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防艾机制,紧紧围绕降低新发感染率、死亡率和提升病人生存质量的总目标,以宣传教育、监测检测、感染者/病人管理、高危行为干预等防控措施为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了防治艾滋病各项工作。一是强化措施,扩大检测。2021年全市共完成HIV抗体检测190万人次,全市HIV筛查的比例为84.10%,较去年同期减少11万人次,下降5.5%。二是规范开展艾滋病哨点监测工作。全市设有4类人群6个艾滋病监测哨点,共完成哨点监测1705份,任务完成比例为94.7%。
(6)严格标准、规范流程,免疫规划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免疫规划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强力推进预防接种工作。常规疫苗接种上报情况:2021年常规疫苗应种547057针剂,实种545279针剂,接种率为99.67%;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5.58%。二是网络信息全面覆盖。2021年全市77个乡镇信息化全覆盖,上传乡镇数77,信息化覆盖上传率达100.00%。按照2021年建证建卡数估算,共上传21314个新生儿童信息个案,估算完成率为101.79%。全市辖区内0-6岁儿童居住满3个月的儿童建卡建证应在95%以上,全市建卡建证率达标。三是疫苗针对疾病监测及控制情况。2021年我市共报告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942例,同比(1412例)下降33.29%,其中乙肝报告377例,流行性腮腺炎504例,麻疹2例,甲肝41例,乙脑2例,风疹3例,百日咳12例,新生儿破伤风1例,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无白喉、流脑病例报告。非免疫规划疫苗重点防控疾病水痘共报告1258例,同比(1181例)上升了6.52%。
(7)项目承载、先试先行,慢性病防控工作高效推进
一是承载了国家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项目。2021年完成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初筛人数2510人,任务完成率100.4%,高危对象检查人数628人,高危检出率25.12%,完成高危干预人数447人,任务完成率71.52%,完成第七期剩余短期随访808人,完成既往高危对象长期随访458人,任务完成率87.24%。二是及时上报急性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全年全市8县(区)均开展急性心脑血管事件上报工作,报告覆盖率100%,网络共报告7330张卡,发病指标完成率为82.58%,死亡指标完成率为56.34%。三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2021年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156924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为66.24%,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10.40%;全市完成高血压患者建档管理159576人,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04.98%%,规范管理率为81.86%;完成2型糖尿病患者建档管理29006人,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00.72%,规范管理率为80.64%。四是积极开展重点慢性病报告工作。全年全市8县(区)经慢病报卡系统累计上报高血压、糖尿病患者4612人、1919人,推送至基层4372人、1903人,基层无法处理880、371人,新纳入管理1630人、809人。
(8)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肺结核防治工作逐步突破
一是强化肺结核患者发现。全市初诊就诊任务数应达到7000例,实际达到14680例,完成任务的209.71%;全市应转诊、追踪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为95.51%,达95%任务指标要求;发现、登记并收治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382例,其病原学阳性率55.57%;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和耐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为均达到95%任务指标要求。二是规范肺结核患者治疗和管理。全市共登记肺结核患者1382例,使用抗结核FDC治疗1326例,全市FDC使用率95.80%;2020年全市登记管理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476例,成功治疗率为91.70%;全市共发现并登记利福平耐药患者34例,纳入治疗24例,纳入治疗率达70.59%,达到国家要求。三是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全市治疗管理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接受HIV筛查率98.38%,超过国家指标要求。四是认真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全市实验室痰涂片和药敏试验质量控制覆盖率达100%,对8县(区)共抽检复核痰涂片1268张,其中阳性72张,阴性1196张,镜检总符合率、阳性符合率和阴性符合率均为100%。全市结核病实验室采用GeneXpert技术开展耐药结核的快速筛查检测917例,报告结核分枝杆菌673例,检出利福平耐药76例(8.29%)。
(9)全力出击、有效防控,公共卫生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学校卫生。全市学校(托幼机构)累计报告乙类传染病病例236例,丙类传染病病例1176例,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水痘暴发疫情),累计报告病例34例,无重症和死亡病例。二是食源性疾病监测。全市通过“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37起(达到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2起),暴露人数392人,发病182人,罹患率46.43%,住院107人,死亡人数2人。三是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项目)。全市职业健康核心指标常规监测县级覆盖率100%(国家要求≥90%),辖区内完成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体检率及体检个案信息报告率均达100%,达到国家要求≥80%;尘肺病主动监测、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任务完成率为100%。临沧市人民被指定为尘肺病筛查单位,根据统计医院呼吸科门诊共接诊患者4358人,拍摄X、DR胸片2563人。四是放射卫生监测。根据卫生监督部门提供《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表》进行统计,临沧市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634人,开展个人剂量监测574人,开展职业健康检查492人。五是有序环境卫生监测。完成430个点860份水样采集、检测、数据上报,监测任务完成率、数据有效率均达100%。其中城市饮用水水样196份,合格159份,综合合格率为81.12%,较2020年上升35.90%,农村饮用水水样664份,合格486份,综合合格率为73.19%,较2020年上升14.20%。完成市级双随机抽检检验检测60个抽检点的现场采样、检验检测任务,任务完成率100%。对市卫生监督局提供的八类重点场所及市直医疗机构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公共场所卫生消毒质量抽检。六是持续开展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共调查儿童1600名,甲状腺肿大6人,甲肿率0.38%。检测8~10岁儿童、孕妇尿样2400份,盐样2400份,碘盐覆盖率99.88%,合格碘盐食用率96.13%,均达到国家要求。
(10)平战结合、统筹兼顾,实验室检测工作高效有序
一是应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共检测新冠病毒核酸标本80760份,均为阴性;冷链及环境标本8144份,均为阴性。二是正常开展常规疾病类检测。全年共完成手足口检测337份。三是有序开展项目检测工作。全年共完成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检测食品种类22类,324件,数据上报1562条数据,完成率100%;检验科共完成八县(区)“双随机”检测样品133件,474项次,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共检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纯净水等生活饮用水共计178件,5802项次。四是规范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全年参加完成省级新冠病毒核酸、地方病水、砷,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实验室能力考核等各类盲样考核共计33项,合格33项,合格率100%。
(11)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健康素养得到提高
一是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全年共开展了15次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设咨询台17个,悬挂主题布标21条,派出工作人员89人,发放健康宣传资料77种,50000余份。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和中心LED大屏幕、健康教育专栏进行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按照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规定及《临沧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开发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学分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的使用。利用视频会商系统召开了21次国家、省、市、县会议及培训。共使用卫星公众号推送信息1108条。二是开展麻风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全市共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布放展板31块,悬挂横幅标语49条,出宣传栏4期,开展街道宣传42次,现场来咨询人数达1.2万余人次, 同时利用电视开展宣传22次,广播宣传5次,提高了宣传面,协同多部门组织开展麻风节宣传慰问,宣传受益人员达39万余人。三是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在“3.24”宣传活动期间,全市招募和发动了624名志愿者参与宣传,派出宣传车辆25车次,全市共悬挂主题布标97条,推动结核病防治知识进校园活动,摆放板报、宣传栏、展板85个,在街道、集市、医院等流动人口集中场所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折页、宣传画、餐巾纸、安全套、环保袋等宣传材料总计达38371份。整个活动直接受益人数达71502余人。四是开展免疫规划知识宣传。全市多部门参加宣传的人员有1037次,出动车辆40,制作布标193(包括电子标语),发放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常见传染病的预防等宣传单49200份,义诊5068人次,广播播放3次,报刊宣传3次,宣传栏宣传292篇,板报宣传140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事业编制93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08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101人、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决算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决算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如决算公开表与决算公开说明有细微差异为小数四舍五入形成,可忽略不计。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3,49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2.22万元,占总收入的87.91%;事业收入291.80万元,占总收入的8.35%;其他收入130.69万元,占总收入的3.74%。与上年总收入3,445.87万元相比,增加48.84万元,增长1.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7.61万元,增长22.17%;事业收入增加228.91万元,增长363.98%;其他收入减少737.68万元,下降84.95%。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各类社保经费、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增加;事业收入增加是因为收取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费用;其他收入减少,是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态势没有2020年刚发生时严峻,上级部门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3,82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4.60万元,占总支出的46.16%;项目支出2,058.26万元,占总支出的53.84%。与上年总支出3,589.44万元相比,增加233.42万元,增长6.50%。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度调整卫生防疫津贴及人事薪资,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项目投入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4.60万元。与上年日常支出1,537.53万元相比,增加227.07万元,增长14.77%,增加的主要是因为2021年度调整卫生防疫津贴及人事薪资。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01.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6%。人均基本支出10.57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为保障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8.26万元。比上年2,051.92万元,增加6.34万元,增长0.31%。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项目投入经费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用于食品安全监测采样、食品安全培训费、差旅费、设备检定费、实验室维护费支出38.46万元。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019.80万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365.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成本支出、结核病还本付息、中德财政合作承诺项目经费、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省级补助经费;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算资金支出321.62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支出771.36万元,包括艾滋病防治、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经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卫生健康事业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新冠病毒疫苗冷链运输车辆购置;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560.99万元,包括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资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专项经费、重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9%。与上年2,761.31万元相比,增加724.66万元,增长26.24%,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度调整卫生防疫津贴及人事薪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项目投入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
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用于食品安全监测采样、食品安全培训费、差旅费、设备检定费、实验室维护费支出38.4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主要用于: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2.78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05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66万元;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1.78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042.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7%。主要用于: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252.07万元;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21.62万元;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71.36万元;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处理支出560.99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4.90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6.80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3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09.1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04万元,支出决算为44.46万元,完成预算的143.23%。其中:本年度未做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为43.71万元,完成预算的218.55%;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11.04万元,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6.7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新购入一辆疫苗冷藏运输车,采购金额为32.44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4.46万元,与上年12.74万元相比,增加31.72万元,增长24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49万元,下降100%,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3.71万元,与上年10.24万元相比,增加33.47万元,增长326.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5万元,与上年1.01万元相比,减少0.26万元,下降25.7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新购入一辆疫苗冷藏运输车,采购金额为32.44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71万元,占98.31%;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占1.69%。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2.44万元,购置车辆1辆。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新购入一辆疫苗冷藏运输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5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接待94人次。主要用于国家、省、县到我中心开展工作业务的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对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大幅压缩接待活动。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故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发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6,153.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1.50万元,固定资产5,091.85万元,无形资产40.3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6,072.33万元相比,增加81.35万元,增长1.34%。其中:流动资产1,021.50万元,与上年1,638.43万元相比,减少616.93万元,下降37.65%;固定资产原值5,091.85万元,与上年4,393.57万元相比,增加698.28万元,增长15.89%。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财政收回存量资金,疫情防控物资存货减少;资产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新购入疫苗冷藏运输车1辆、污水处理设备1台、全自动医用PCR分析仪1套、显微镜5台。报废、报损资产41项,账面原值74.9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55.11平方米,账面原值120.5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0.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0.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0.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绩效自评金额1,721.37万元,共2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721.37万元,支出1,721.37万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新冠肺炎疫情项目、突发公共卫生项目、重点传染病防治项目等方面精准发力,中心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