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czj33/2022-00301
发布机构:
临沧市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9-19

云南省临沧市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46801000

云南省临沧市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云南省临沧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云南省临沧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地震局为临沧市应急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处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方案的通知》(临编发〔2019〕29号)执行。

1.拟定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监测台网规划;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的分解与督促落实,拟定有关防震减灾工作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的监督管理;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实施;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典型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地震监测预报监督管理及“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备案和工作指导;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组织震情会商,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建议;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震情信息上报;地震资料信息收集归档。

4.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确认与备案;农村民居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从业监督管理,省外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资质验证和项目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参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统一震情报道口径;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积极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与交流;参与区域地震协作联防,指导地震行业协会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引领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把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作为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大力弘扬“临沧作风”,助推“临沧速度”,为临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地震安全服务。

2.做好“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准备。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和云南省地震局长会议精神。重点抓好全面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项目申报和落实,抓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临沧分项目和南汀河断裂温泉台阵观测项目的组织实施,抓好“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准备。

3.夯实监测预报基础。牢固树立“震情第一”意识,完善预报指标体系,强化重点区监视。坚持零异常报告制度,及时分析研判重要震情。进一步加密地震监测台站建设,保持现有地震监测台网正常运行,提高观测质量。实施地震信息化工程,加强地震台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开展“三网一员”队伍培训。协调配合省地震局做好云县地震台迁建。

4.强化震情研判。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当前震情形势的复杂性,按照全市震情跟踪工作机制,紧盯震情,抓住关键,协同联动做好重大异常核实分析、会商研判、突发震情处置、重大震情通报评估等工作。要严格落实震情跟踪方案制定的各项措施,扎实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震情研判能力和预报水平。认真履行好滇西南地震预报协作区牵头单位职责,做好滇西南地震预报协作区的震情跟踪监视区域联防工作。

5.做好地震应急准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市、县(区)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地震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开展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更新、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完善地震应急工作流程及响应制度,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培训、演练,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和通道规范化建设。

6.加强震害防御工作。认真落实“放管服”,指导开展抗震安居工程和校舍安全工程,提高恢复重建工程的设防水平。积极宣传、推广隔震减震技术的应用,积极推进地震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7.扎实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稳步推进临沧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编制完成《临沧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对全市灾害风险普查、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标准钻孔与数据入库、资料收集等工作,省地震局将临沧做法在其他州市参照推广应用。有序推进与云南省地震工程勘察院签订临沧市地震风险普查战略性合作协议,临沧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8.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深入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通过省防震减灾网站、即时通信工具、短信等新媒体开展防震减灾宣传。依托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展厅开展地震科普宣传。

9.其他工作。加强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争取对临沧更大支持。抓好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文化工作,持续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抓好机关党建、组织人事、乡村振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计划财务、档案保密、安全生产、老干部、应急值守、深化改革等各项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临沧市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临沧市地震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可忽略不计。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临沧市地震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9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24万元,占总收入的96.06%;其他收入11.7万元,占总收入的3.94%。总收入与上年289.09对比增加7.85万元,与同比增长2.72%。主要原因:2021年上级部门对临沧市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持增加。

本年度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临沧市地震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9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82万元,占总支出的80.17%;项目支出59.07万元,占总支出的19.83%。其中:基本支出238.82万元,与上年同期支出合计240.63万元对比减少1.81万元,同比减少0.75%,减少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划出2人,新选调人员上半年未调入,2021年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减少,减少部分均为人员社会保障性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9.07元,与上年同期支出合计50.45万元对比增加8.62万元,同比增长17.08%,增加主要原因:防灾减灾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国家、省地震部门2021年度全国第一次灾害风险普查全面实施,上级转移性支付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补助经费收入增加。

本年度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临沧市地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82万元。与上年同期支出合计240.63万元对比减少1.81万元,同比减少0.75%,减少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划出2人,新选调人员上半年未调入,2021年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减少,减少部分均为人员社会保障性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7.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

人均支出情况:临沧市地震局在职人员13人,工资福利支出206.79万元/年,人均15.9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临沧市地震局机构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07万元。与上年同期支出合计50.45万元对比增加8.62万元,同比增长17.08%,增加主要原因:防灾减灾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国家、省地震部门2021年度全国第一次灾害风险普查全面实施,上级转移性支付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补助经费收入增加。2021年度临沧市地震局用于地震防灾减灾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07元,其中:地震台站及地震观测站运行维护经费20万元、地震灾害防御经费16.42万元、防震减灾基础管理10万元、其他灾害预防及应急管理支出12.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临沧市地震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5%。与上年284.08万元对比增加1.16万元,同比增长0.41%。主要原因:2021年防灾减灾专项工作经费增加2.97万元,其中:南汀河流域系列观测台站运维及全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及建设经费增加1万元,地震灾害预防工作经费增加9.57万元,防震减灾基础管理增加0.4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经费减少8万元,以上共计增加2.97万元。基本支出与2020年对比减少1.81万元,所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284.08万元对比增加1.16万元,同比增长0.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费9.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56万元;财政对抚恤经费的补助1.80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相关12.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补助0.42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13.62万元。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2%。主要用于地震事务支出225.9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79.55万元,地震监测20万元、地震预测预报16.42万元、防震减灾基础管理1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临沧市地震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4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未编制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5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37.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地震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财务支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市地震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12万元比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5万元与2020年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1.62万元比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市地震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及财务支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占48.13%;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占51.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地震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2万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无外事接待),接待人次242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2021年度接待上级机关、兄弟州市地震系统及有关部门来临沧调研、检查、考察、交流,8县(区)地震局及工作联系部门、脱贫攻坚挂钩村到市地震局汇报、对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无,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

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临沧市地震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5万元,与上年20.60万元对比增加0.25万元,同比增长1.21%,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工作需要,从镇康县委编办、双江团县委调入2人于8月到位。二是接收安置国家移民管理局随调随迁配偶1名。故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邮寄费、出差费、上缴工会经费等维持机关运行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临沧市地震局资产总额419.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5万元,固定资产405.15万元,无形资产3.9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10.3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9万元,同比增长2.1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2万元,同比增长1.10%,无形资产增加3.98万元,同比增长100%。资产增加主要原因:一是选调2人于2021年8月到位,配置2人办公用品,以及改善办公环境购置办公设备共计4.42万元。二是为提高办公效率,节能办公,新购协同办公系统3.98万元。流动资产增加0.49万元,同比增长5.07%。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万元,新购多功能一体机2台1.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临沧市地震局项目绩效自评46.42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决算59.07万元,其中,非财政拨款支出地震灾害防御经费12.65万元未做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46.42万元,支出46.42万元,支出率100%。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震情跟踪监视、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地震应急准备、震害防御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等方面精准发力,市地震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46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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