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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临编发〔2020〕25号)精神,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研究、建立、维护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溯源,保障量值统一;在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全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校准和测试工作。
3、依法开展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委托的产品质量委托检验、生产许可发证检验、仲裁检验、监督抽查、风险预警检验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检验等;具备出具质量数据分析与质量风险预警报告能力,为政府制定质量政策、开展质量管理、化解质量风险提供技术支持。
4、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在资质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鉴定、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
5、开展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展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开展质量基础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为政府决策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与综合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质检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以“服务政府、服务产业、服务民生”为总体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检验检测职能职责。
1.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强化党组织建设。制定中心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部署了4方面6项重点任务。党支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原文原著,开展四个历史时期、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等专题交流研讨2次。邀请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专家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1次;举办党史知识竞赛活动1次、党史知识测试1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6次、开列清单计划8条制定贯彻落实措施15条;到班洪乡班洪村开展“学回信、见行动、办实事”工作调研1次,与班洪乡商议为班洪乡特色农产品开展免费检验并为班洪乡有关企业提供技术帮扶指导,积极与省计量院、省质检院、省建材院等部门对接协调争取为班洪乡办实事;到坝岭村、塘平社区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群众17人次,并送去了慰问品。党支部推行党员责任区和创建党员示范岗6个,切实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模范之星”“模范所室流动红旗”评选活动1次,稳步推进统一战线工作,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推进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2.强化党建业务融合,打造能跟上市委节奏的新时代检验检测“动车组”。按照“全省有影响、单项争第一、整体上台阶”的总体要求,以检验检测系统先进单位为目标,各所室对标找出自己的具体差距;开列“问题清单”3项。对准“问题清单”,每个所室确定了1-3个学、赶、超目标,形成“目标清单”8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措施清单”16项。
3.聚焦可持续示范区建设,着力推进全市公共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聚焦我市“集中力量把‘茶、果、糖、菜、牛’打造成中国一流乃至世界一流产业”的目标,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技术、质量管理及公益检验职能职责优势,为进一步解决我市农产品产业领域质量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市质检中心举全中心之力认真抓好临沧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项目——临沧市特色农产品综合检测服务中心的建设。
4.聚焦可持续示范区建设,着力推进科研能力建设。围绕我市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助力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结合检验检测职能,积极申报科研项目,提升检验检测技术创新能力水平。《临沧市高原特色农产品国家质量技术基础(NQI)支撑体系建设研究应用》,获2021年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科技专项立项,获科研经费补助120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3个,已获批2个新型发明专利。本年度共计发表科技论文4篇,参与编写国家专著1部。深化产学研融合与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合作开展滇红茶技术研究,助推“临茶”产业发展。获批云南省级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实现我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零的突破”。
5.聚焦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着力推进标准化研究能力建设。为深化和完善临沧核桃全产业链,加快推进临沧核桃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产业提质增效、企业发展盈利、群众增产增收,紧扣凤庆县“一县一业”及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需要,主导编制完成临沧市市级地方标准《凤庆核桃全产业标准体系》等22个地方标准项目,其中:中心排名第1的标准15个,排名第2的1个,排名第3的6个,目前22个地方标准项目正在发布阶段。强化人才技术培训,为全市各类企业、乡村培训食品检验员74人次,组织开展旅游观光车、叉车等考试934人次,助力乡村振兴。
6.着力推进检验检测人才队伍建设。聚焦“三个示范区”建设所需检验检测技术能力,结合“两个带头人”推行“双培养”,通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和外出开展检验检测技术业务培训等能力提升方式,将业务骨干培养为党员,将党员培养为业务骨干,着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三个示范区”建设的青年检验检测技术骨干队伍。2021年1名同志入选市级创新人才培育对象。
7.聚焦全市计量量传溯源,抓实民生计量检校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活动,进社区、企业开展“世界计量日—测量守护健康”系列公益活动,免费为群众检测黄金珠宝、血压计、衡器、眼镜300余台件,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与税务、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市燃油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维护公平正义的消费环境;继续深化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活动,为全市企业在测量管理体系建立、企业人员计量知识和技能培训、计量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获取、检定校准、量传溯源等方面提供计量技术服务50余次;修订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扎实开展CNAS认可前期准备工作;围绕新版强检计量器具目录,严格执行检定规程,加大对加油站、医疗机构、烟草公司、集贸市场等民生服务单位所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力度,全面提高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覆盖率和合格率,完善计量器具检定台账,积极稳步推进“智慧计量”系统运用,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检定更精准,全力推进计量强检业务“一网通办”,全面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互通,打造更加亲民、利民、惠民的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截至目前,共计完成全市29923台件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其中,完成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检定共计28430台件,共计为服务对象减免费用177.6万元,有力保证了市场公平贸易结算和营造了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8.聚焦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抓实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扎实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和电梯鼓式制动器等“四个”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完成在用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专项整治工作,消除了糖厂、水泥厂、纸厂等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事故隐患;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治理“回头看”,回访企业10家(建材行业企业5家全覆盖、医疗制药企业5家),回访设备33台,发现存在问题企业3家,存在问题设备9台;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整治排查工作,排查已加装限位装置起重机171台,未加装双限位装置397台;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电梯627台,拆解保养电磁铁电梯74台,更换松闸顶杆15台;全年共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1488处,严重事故隐患106处,出具并报送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意见通知书及联络单323份,通过督促落实整改,设备检验整体合格率达到94%,使我市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上了一个新台阶;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检验检测全过程,成功解决金玉旗园小区因设计不规范,电梯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的问题,帮助用户成功入住小区,针对玉龙花园小区电梯故障多、投诉率高等问题,通过深入现场认真排查精准施策,解决了该小区80台电梯20多处安全隐患,进一步保障了住户出行乘坐电梯的安全;全力服务我市疫情防控大局,深入边境三县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开展检验,针对检验人员不足、在隔离场所感染风险高、被留康观察等问题,及时组建党员技术突击队,全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出动检验人员70多人次,采取分片区检验、错时检验,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边境三县在用1700台件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为边境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9.聚焦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抓实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扎实开展“学回信、见行动、办实事”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为班洪乡免费检验农产品8个批次,岩帅镇坝岭村开展水质检测2次、小作坊白酒检验1次,积极推进企业和个人检验业务“电话办”新通道,实现送检业务“经办不见面,服务不间断”由最多“跑一次”延伸到“跑零次”,围绕“检的快”提升产品检验报告的时效性,以新版的质量体系文件为依托,一般样品的时效性从15个工作日提升到了7个工作日,加急样品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委托送检样品3387个批次,综合合格率93.0%,其中茶叶类样品2140个批次,合格率96.6%,饮料类样品266个批次,合格率71.8%,食品其他样品552个批次,合格率91.4%,植物油样品70个批次,合格率90.8%,白酒类样品198个批次,合格率94.4%,白糖类样品101个批次,合格率98.0%,肥料类样品60个批次,格率55.8%;积极参加省级能力验证和比对工作,水中铜、镉含量,饮料中苯甲酸、山梨酸测定的检测结果均为满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48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4.68万元,占总收入的50.95%;经营收入721.63万元,占总收入的48.71%;其他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的0.34%。
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收入1481.31万元较上年1437.14万元增加44.17万元,增幅3.07%,其中: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754.68万元较上一年756.92万元减少2.24万元,减幅0.3%,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1年6月和10月各退休一名职工,9月新招录入职三名职工;2021年经营性收入721.63万元较上一年680.22万元增加41.41万元,增幅6.1%,主要原因为2021年企业复工复产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项目呈一定幅度增加;2021年其他收入5万元较上一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一名职工获得市科技局转拨市级科技人才培养补助经费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36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29万元,占总支出的46.36%;项目支出120.39万元,占总支出的8.8%;经营支出613.4万元,占总支出的44.84%。
2021年度总支出1368.08万元较上一年的1493减少124.92万元,减幅8.3%,主要原因为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4.29万元。与上年的407.56万元对比增加226.73万元,增幅55.63%,主要原因的2021年我单位下划临沧市级管理,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8.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25.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7%。2021年度人均基本支出15.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39万元。与上年508.34对比减少387.95万元,减幅76.32%,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下划市级管理后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安排资金减少。具体开展的工作情况如下:对临沧市七县一区内的强制计量器具实施免费检定,共计检定力学、衡器、流量、医疗、交通、热工类计量器具共计36000多台(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16%。较上年756.93万元减少2.25万元,减幅0.3%。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安排的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质量基础120.39万元和事业运行463.7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2.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29万元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47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5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1.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31万元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2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预算的25.2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26.2万元的2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5.6万元的9.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原计划接待活动被取消,无法形成支出;二是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04万元比2020年13.61万元减少5.57万元,下降40.93%。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一年情况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7.5万元比2020年13.61万元减少6.11万元,下降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较2020年增加0.54万元,上一年因无财政拨款的公务接待支出故无法对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原计划接待活动被取消,无法形成支出;二是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占93.26%;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占6.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21年本单位无车辆购置,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检验检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4万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6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2021年度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工作,因此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为零。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资产总额5342.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1.40万元,固定资产4761.85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9.04万元,其他资产0.0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7.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9.04万元。无房屋建筑物处置;无车辆处置;无资产报废报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342.3 | 571.4 | 4761.85 | 1280.83 | 139.2 | 0 | 3341.82 | 0 | 0 | 9.04 | 0.01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5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77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