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721601000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切实推进平安临沧、法治临沧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政治督导,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调查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
6.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领域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领域改革。
8.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临沧市法学会。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决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落实好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持续推动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临沧“三个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2021年以来,向省委政法委报告工作8次,向市委常委报告工作5次,请示事项23个,专题报告工作2次。
2.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内容涉密不公开。
3.全力维护边境地区安全和稳定。内容涉密不公开。
4.坚决守住疫情防控成果。全市政法队伍闻令而动,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把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摆在压倒一切的位置,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一是织密防控网。二是做好应急准备。三是地毯式开展“三查三清四告知”专项行动,四是主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六任务,推动形成打击跨境犯罪工作合力,强化边境管控,维护边境安全。六是组织开展有政法领域调查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七是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八是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九是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十是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法学会。十一是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市政法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与各项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是强化党纪党规学习。二是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三是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四是严格执行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
6.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市、县(区)两级政法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细节具体措施,层层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查纠整改和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过程。一是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枫桥式派出所”、新“五小工程”和“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落实“三个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制度,创建了77个无发案村(社区)小区。二是全市法院系统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运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诉讼需求。三是全市检察机关以“机关+龙头企业+村委会+农户”四联两绑利益联结为机制,促成挂钩的村探索特色产业兴旺之路。四是全市政法委机关开展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补偿救助工作,2021年支付保费106.64万元。五是司法行政系统组织法律工作者为70户中小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出专业法律意见120余条,建成1028个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
7.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政法新闻舆论宣传工作机制,建设更加优秀的临沧政法新媒体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机构9个:内设机构涉密不予公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如公开表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可忽略不计。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4571.14万元,与上年1451.13万元相比增加3120.01万元,同比增加215.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9.33万元,比上年同期1436.73万元增加3122.60万元,同比增217.34%,占总收入的99.74%;其他收入11.81万元,比上年14.39万元减少2.58万元,同比减少17.93%。减少原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斗争进入常态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4620.91万元,比上年2228.57万元同比增加2392.34万元,同比增107.35%。其中:基本支出833.58万元,比上年810.66万元增加22.92万元,同比增2.83%,占总支出的18.04%;项目支出3787.32万元,比上年1417.91万元同比增2369.41万元,同比增167.11%,占总支出的81.96%;主要原因:一是电子政务专项中央基建投资网络信息化建设进入验收阶段,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开展支付采购费和链路租用费及基建费;二是今年开展了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省委派驻了工作组,行政运行经费增加;三是人员工资和对人个家庭补助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3.58万元。比上年810.66万元同比增22.92万元,同比增2.83%,增加主要原因:基本工资和对个人家庭补助增加。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4.06万元,比上年740.20万元增加23.86万元,同比增3.22%,占基本支出的9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4%。在职人员43人,人均基本支出19.39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87.32万元。比上年1417.91万元同比增2369.41万元,同比增167.11%。增加主要原因:一是电子政务专项中央基建投资网络信息化建设进入验收阶段,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开展支付采购费和链路租用费及基建费;二是今年开展了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省委派驻了工作组,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3.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比上年2213.83万元对比增加2379.50万元,增107.4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电子政务专项中央基建投资网络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今年开展了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82.0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85.41万元,其中:办公费68.41万元、印刷费4.14万元、咨询费32.97万元、手续费4.37万元、水费1.25万元、邮电费4.41万元、差旅费16.42万元、维护费5.04万元、会议费46.11万元、培训费0.64万元、公务接待费0.87万元、劳务费18.12万元、工会经费3.74万元、福利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4.2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8.67万元;资本性支出322.25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136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2%。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边固防、市域社会治理、执法监督等工作及电子政务专项中央基建投资网络信息化建设费用支出等1369.85万元,其中:印刷费0.72万元、邮电费1.22万元、差旅费8.30万元、维护费5万元、会议费3.66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劳务费1.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4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344.6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4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83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5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缴费44.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4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35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6.其他(类)支出177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2%。其他(类)支出原因:因涉密不予公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预算的4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7.50万元,完成决算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39.3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50万元,完成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2.9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二是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大,工作安排部署、召开会议等通过视频形式增加,各类公务费用随之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16万元,下降4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2.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1万元,下降83.8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大,工作安排部署、召开会议等通过视频形式增加,特别是雪亮工程建设完成后,督查、检查也可以通过视频开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市政法委正常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万元,占86.68%;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占13.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未发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市政法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央省市扫黑除恶、政法教育整顿工作的检查、调研、综治维稳安全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52万元,与上年70.47万元同比减0.95万元,减1.35%,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完成日常任务所需的开支,包括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010.97万元,与上年同期1250.98万元相比增加759.99万元,同比增60.75%,其中,流动资产922.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6.16万元,同比增290.07%。固定资产311.53万元,比上年同期224.75万元增加86.78万元,同比增加38.61%。公共基础设施建设916.01万元,与上年同期894.29万元相比增加21.72万元,同比增2.4%。本年资产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货币资金增加,暂存了雪亮工程质保金、边防基础设施质保金、精神病障碍保证金、暂存省级补助铁路护路工作经费等;二是固定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开展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行动,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为此购置办公设备86.78万元;基础设施增加原因:雪亮工程工作经费增加等。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11.5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48万元,与上年同期2989.21万元减少2892.73万元,同比减少96.7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0-附表12因涉密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事业收入:是指中央和地方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收入上缴国家预算的资金。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