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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接待处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接待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接待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接待处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职责如下:承担来临指导工作或调研考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的部级领导及国家派出的专项工作组成员,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班子成员和省纪委省监委班子成员,省委、省政府发文派出的专项工作组成员,各州(市)党政机关副厅以上领导及带队的党政代表团成员,应邀前来临沧考察学习的省外副厅以上党政代表团的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协助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市政协办公室,做好大型活动和重大会议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级接待经费的预算、申报、管理、使用;负责保存各种接待资料;对县(区)的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的建设,夯实筑牢政治基础。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全盘工作,始终保持“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党建引领工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的课题、终身的课题,把学习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作为各类会议的恒定第一议题,每个月都开展“一次入党誓词重温,一次政治理论学习,一次‘政治生日’洗礼,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积分,一次交纳党费唤起”的“五个一次”主题党日活动。选派1名党务干部到井冈山参加“学党史、强党务”专题研修班学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实现党员全覆盖,相继召开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4次,党小组会22次,讲授党课5场次,组织集中学习2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二是突出党史学习教育主线,政治理论武装进一步加强。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及时动员部署,科学实施方案,适时研究推动,实现项目化、表格化、清单落实。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与党支部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全年开展7期13个专题读书班活动,坚持周五学习日活动制度,完成了对必学书目的集中重点领学,开展了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和博尚烈士陵园现场体验教育,开展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暨党支部集中学习11次,撰写心得体会文章82篇,办结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34件,办结率100%,制作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小视频作品1个,为“帮包”村、组党员同志征订了“四本书”必学教材20套80本。三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党建工作全面实现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形成了“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负总责、总体抓,班子成员分块抓、党员干部自觉抓”的党建工作格局,通过党建引领,推动公务接待工作不断迈上了新台阶。党建专干、支部委员李杨同志被评选为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持续巩固。制定《开展“云岭先锋”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方案》,高质量召开了2020年度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对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共产党员进行表彰激励。制定《打造新时代“动车组”的实施方案》,逐项细化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三张清单”。“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党员和党支部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网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2人,规范使用“云岭先锋”APP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党员积分评定等工作形成常态。“每月之星”“流动红旗”等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持续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明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规范。“七一”到来前为退休老党员夏明德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2021年市接待处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是履行主责主业,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一是规范实施接待,服务保障安全廉洁。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市接待处开展的“治理能力巩固年”活动与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融合起来推动,与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接待制度建设和业务规范工作结合起来落实,不断巩固提升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建设成果,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各项规定要求,不断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成果,不断强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转化运用,优化接待制度体系建设,增强接待服务治理能力,发挥制度建设的治理效能,加强对接待新规的教育培训,加强接待礼仪、菜单审核、费用报销等关键环节过程管理,执行接待提前30-60分钟到接待场所,送宾客微笑挥手到宾客远离不见;落实“一日一结清”(每起接待产生的“三单一函”即:财务发票、接待方案或公函、接待任务清单,当日收集整理清楚);报销接待清单严把关,每完成一起接待任务接待清单报8名同志签字认定,做实做细做准每一份接待清单。二是履职尽责到位,接待任务高效完成。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作为公务接待的总要求、总原则、总遵循、总依据,把公务接待工作放到服务临沧“三个示范区”建设、服务临沧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高度来定位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高质量完成了20多名国家和省级领导赴临调研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全省现代边境小康村建设现场会和全国政协调研组、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12督导组,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调研组、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农大调研组等重要会议、重要调研活动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取得了优质、高效、规范、节约、安全的公务接待良好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来宾的高度好评。
3.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组全面领导责任压实落细。年初制定了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主体责任清单和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共计15份,梳理登记党风廉政风险点46个,制定防护措施46条,并将其作为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逢会必谈、事事必抓,每逢节假日前都召开会议进行廉政提醒。二是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位。处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年初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和年中工作分析研判会议,适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逐项细化工作措施,亲自跟踪落实。与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份,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讲授廉政党课2次,开展纪律和规矩提醒谈话8人次,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有力,责任到位。三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行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2份,与科室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廉政谈话12人次,各科室负责人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责任书10份,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领导党员干部的“一岗双责”全面履行到位。四是政治生态建设持续深化,权力运行规范清廉。持之以恒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凡是上级通报的案例都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警示教育,对问题产生发展的“气候、土壤、条件”举一反三、深刻警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坚持以党纪国法为准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重要论述精神,同企业接触交往坦荡真诚,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向私营企业、商人老板违规借贷、违规持股、低价购房、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以及把公共资源用于个人或者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等违纪违规行为,政治生态建设得到持续深化,权力运行始终保持风清气正。五是纠治“四风”毫不松懈,作风建设持续强化。对“四风”纠治久久为功、毫不松懈,把纠治“四风”问题与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提醒教育、党内谈心谈话等常态化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回潮。2021年市接待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被评为“优秀”等次。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事创业能力。一是选人用人严格规范。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严格规范干部考察任用工作,框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制度,把政治关、廉洁关放在首位,严把选人关、考察关和任用关,研究人事工作都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严格按程序向组织人事部门报送相关情况,不断健全完善选人用人监督制度,认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21年,1名科级干部被市纪委市监委选调,市接待处没有提拔和晋升职级的干部,不存在违规选人用人或“带病提拔”情况。二是教育培训持续深化。不断强化对接待新规和礼仪礼节的教育培训,配合市委办聘请云南师范大学教授和滇西科技师范学院讲师开展了临沧市领导干部公务礼仪培训,培训通过市委市政府视频方式进行,参训规模达690人,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公务礼仪培训热潮。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会一课”计划、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干部职工培训计划,结合读书班、读书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结合接待业务月培训、周例会、周五学习日制度,轮流开展岗位练兵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临沧的人文历史、自然风貌、城市精神深厚内涵,全体干部职工都向着“既是接待工作的专才,又是懂市情、精业务的通才”方面健康成长,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市接待处共开展业务培训8次,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参加市级层面的脱产培训44人次,其中县处级干部10人次,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4人次;10名有学习账号的干部在线学习成绩均合格,所有干部职工都积极参与“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的学习。三是人才工作不断加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强化党管人才工作,营造人才发展环境,持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依托宣传栏、微信群等,积极宣传中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普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云南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职级晋升政策,不断强化干部职工人才工作意识,切实在全处营造激励先进、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干部职工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对人才工作的要求,主动做好相关领域的公务接待服务保障工作。2021年,组织开展人才工作知识学习1次,部署人才工作1次。四是机关建设务实高效。把机关内部管理与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融合起来推动,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加强接待制度建设和业务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落实,不断巩固提升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建设成果,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各项规定要求,不断优化接待制度体系建设,增强接待服务治理能力,加强对接待工作的管理,发挥制度建设的治理效能,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油卡管理,规范使用公务卡,让每一项工作都按标准操作,精细化落实,避免和克服了开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堵死了管控漏洞,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5.统筹推进工作,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一是意识形态责任全面落实,引导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任务分解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政治引领,牢牢把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主要领导旗帜鲜明带头把好导向、管好阵地、带好队伍、做好监管,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科室负责人认真抓好具体落实;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意识形态责任全面压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述廉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完善意识形态会商研判机制,正确舆论导向,严格纪律约束,规范言行规矩,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引导管控,落实中央巡视组专项检查云南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2021年以来,对意识形态领域进行了1次专题研究、3次分析研判,没有发现复杂形势和较为敏感、值得警惕的问题。二是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平安建设等方面工作深入开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把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高质量完成了上级领导赴临调研疫情防控的各项接待服务保障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完成了疫苗接种任务,疫情防治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到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第一时间选派了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在沧源自治县岩帅镇坝岭村任工作队长、第一书记,驻村同志的跟踪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并适时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能够较好完成驻村工作任务,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落实,促进挂钩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全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领域重点接待服务保障工作落实有力,平安创建成果不断巩固,重点部位、关键时段安全防控工作不断加强,依法治市、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群众安全满意度调查工作深入扎实,保密安全、网络安全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办公设备和软件国产化工作稳步推进,没有刑事案件和群众性事件等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发生,没有上访事件发生,无人信仰和参与宗教活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三是工会、妇联、统战、老干部等工作统筹推进。传统节假日看望慰问“送温暖”等工会活动全面开展,老干部工作落实有力,相关待遇全面落实,保障妇女权益各项规定落实到位,积极支持并全面参与临翔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好网格责任区内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市级文明单位示范作用充分发挥,统战工作全面落实,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得到加强。2021年,相继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5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5次,看望慰问单位退休老人8人次,慰问社区困难党员群众10户,和谐稳定、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机关环境和工作氛围持续巩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接待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接待处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可忽略不计。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接待处2021年度收入合计44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9.82万元,同比减少2.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追减了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接待处2021年度支出合计469.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66万元,同比增长10.25%。其中:基本支出268.98万元,占总支出的57.30%,与上年对比减少23.21万元,同比减少7.94%;项目支出200.48万元,占总支出的42.7%,与上年对比增加66.87万元,同比增长50.05%;本年度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接待处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8.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21万元,同比减少7.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 人,相应职位岗位、职级晋升、薪级工资减少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9.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2%。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6.4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接待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87万元,同比增长50.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临时重要公务接待和调研用车的购置。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接待处依据规定完成来临沧指导工作或调研考察人员的公务接待任务等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其中:国内公务接待专项工作项目经费支出193.11万元,保障了2021年213起5698人次的来临沧指导工作或调研考察人员的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和购置1辆市级调研用车;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工资项目支出7.37万元,用于保障了1名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及工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接待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9%,与上年对比增加43.84万元,同比增长10.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公务接待调研用车车辆购置经费支出和因疫情防控、现代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等临时重要公务接待任务增加,随之增加了相关接待工作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00.9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77.67万元(基本工资56.18万元、津贴补贴80.91万元、奖金40.1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费0.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5万元(办公费2.18万元、手续费0.03万元、电费0.49万元、邮电费1.62万元、差旅费0.51万元、培训费0.83万元、工会经费1.11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1.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8.45万元(公务接待费136.86万元、劳务费7.3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48.2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66万元,行政单位退休费9.15万元,一次性死亡抚恤0.94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03万元,公务员医疗缴费4.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2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14.6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接待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28万元、公务接待费33.33万元。支出决算为192.33万元,完成预算的187.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47万元,完成预算的8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86万元,完成预算的410.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市级调研用车增加车辆购置费和因疫情防控、现代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等临时重要公务接待任务增加,随之增加了相关接待工作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92.33万元,比2020年增加67.4万元,增长53.95%。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47万元,比2020年增加47.97万元,增长639.6%,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年更新购置一辆市级公务接待调研用中巴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86万元,比2020年增加19.43万元,增长16.54%,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现代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等临时重要公务接待任务增加,随之增加了相关接待工作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47万元,占28.84%;公务接待费支出136.86万元,占71.16%。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8.22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因原编制内市级公务接待和调研用车报废,为保障公务接待及调研正常开展进行更新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承担市级公务接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6.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2.5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6批次),接待人次5,6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60人)。主要用于承担20多名国家、省级领导赴临调研和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全省现代边境小康村建设现场会,全国政协调研组、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12督导组、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调研组、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农大调研组等重要会议、重要调研活动发生的接待服务保障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接待处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5万元,与比上年同期29.99万元,减少0.34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机关管理,从严控制经费支出。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2.58万元、手续费0.03万元、电费0.49万元、邮电费1.62万元、差旅费0.51万元、培训费0.83万元、工会经费1.11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1.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接待处资产总额216.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92万元,固定资产186.0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9万元,减少3.12%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80万元,减少80.4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完成支付。固定资产增加49.12万元,增长12.81%,增长主要原因是新购1辆市级调研用中巴车。本年度本单位无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6.99 | 30.92 | 186.07 | 172.39 | 10.31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1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发生采购货物支出主要是采购了1辆市级公务接待调研用车及办公用电脑。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事业收入:是指中央和地方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收入上缴国家预算的资金。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