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 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措施,履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范围内的经济管理职能;制定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推进开发区的综合配套改革,建立适应开发区产业发展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劳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风险投资机制等配套支撑体系。
3、依据临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上位规划,负责编制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
5、负责开发区项目可研编制、申报立项、报批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产城融合等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6、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投资和产业政策,组织和审批(备案)进入开发区的投资项目;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开发区的各类企业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保障企业。
7、负责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科技创新、招才引智等工作:依法依规制定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科技创新、招才引智等相关优惠政策及激励机制;负费开发区经济合作,投资促进和依法处理开发区涉外事务。
8、负责开发区财税管理工作: 负责开发区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投资融资,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
9、负责对开发区下属国有企业及其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派驻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的工作。
10、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开发区的行政管理、经济发展及授权事项审批等工作。
11、完成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2、职能转变。开发区管理机构应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治安维稳、道路管网、绿化保洁等事务交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统一实施,开发区管理机构在人力物力保障和监管责任上配合抓好落实。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月回信”、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议精神。
2.攻坚克难抓收入,不断助推高新区经济发展。面对依然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财税部门攻坚克难,围绕产业现状、税源结构、政策支持等重点,坚持目标引领,加压奋进。一是持续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让中小微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助力经济爬坡过坎,夯实高新区财政发展基础。1-12月,共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6087万元,同时,继续实施贯彻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让利,为企业稳岗、扩大生产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持续支持产业发展,巩固税源税基,坚持目标导向,深入挖掘增收潜力,认真抓实抓细收入征管。
3.2023年,全年完成全部企业营业收入171.2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270亿元的63.4%(其中四上企业营业收入109.7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34亿元的81.9%);完成全部工业总产值65.7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50亿元的36.5%(其中规上工业总产值50.5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69亿元的73.3%);完成工业增加值19.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34.8亿元的56%(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13.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6.9亿元的7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4.9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36.17亿元的124.3%(其中工业投资完成32.4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7.94亿元的180.9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3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46亿元,非税收入0.3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8亿元的100.18%;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0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2.7亿元的100%;完成向上争取资金0.6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0.64亿元的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
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37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本单位2023年末无其他人员。无学生人数,无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029.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9.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5.56万元,增长31.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5.56万元,增长31.4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03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32万元,占总支出的36.71%;项目支出1290.29万元,占总支出的63.2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85万元,增长3.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45万元,增长8%;项目支出减少47.6万元,下降3.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项目咨询申报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8.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4%。人均基本支出18.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0.29万元。园区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管委会办公设备购置、干部培训学习、精准脱贫攻坚、招商引资、项目咨询申报、园区城管中队执法办案、园区财税管理、园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党工委和非公综合党委工作、园区管委会宣传、培训等综合运转保障等专项工作支出。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1.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00%。与上年相比增加388.33万元,增长30.26%,主要原因加大就业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投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0%。主要用于办公室、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建设局、财政分局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法制园区、平安建设工作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9.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项目申报、展会等专项工作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园区规划及环保专项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4%。主要用于园区建设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城管中队运行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局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南博会专项工作经费、2023年北京国际茶业展及第十届中国西部国际茶产业博览会参展企业展会等工作经费和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项目资金;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园区城市管理及安全监管专项经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1万元,决算为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1%。其中:其中:今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9万元,决算为4.6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25%,完成年初预算的68.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万元,决算为5.1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2.75%,完成年初预算的301.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1万元,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9万元,决算为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万元,决算为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32%。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厉行节约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不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车、政府购买服务、会议、培训、差旅等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59万元,下降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2.38%。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洽谈招商引资项目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4.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56.43万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比上年减少3.39万元,下降5.67%,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435.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9.4万元,固定资产79.13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2.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52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2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5.0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6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无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15万元,其中:未发生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未发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临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029.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9.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为了推进高新区开发建设,促进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融资等有关项目的谋划、储备、上报,通过安排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专项用于保障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国资公司、有关部门在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中的规划设计、环评、项目编制、上报等经费支出,从而推动园区项目建设,培植税源,促进园区经济发展。
(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66.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园区建设局2023年度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专项经费;2.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