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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公园路480号),占地面积5097.5m,建筑面积2300m。机构成立于1997年,该项目于2000年8月开工建设,2003年3月竣工投入使用,属临沧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临沧市七县一区孤、残、弃(婴)儿童的“养育、治疗、教育、康复”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6人,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5人。建院以来累计接收儿童119人。机构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全市民政系统先进集体”“临沧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计划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内设二室四部,包括:院长室、副院长室、综合部、业务部、后勤部、医疗康复部。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儿童养育,抓好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履行养育职责。引导、指导好养育儿童学会打理自己的寝室、讲究个人卫生,培养儿童学会独立自主生活方式;配合学校,定期不定期将疾病预防、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出行安全等安全知识讲解给养育儿童,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隐患,全面做好养育儿童安全工作。
2.及时解决适龄儿童就近读书学习。积极协调当地教育局和学校,确保适龄儿童接受教育。同时,定期不定期与班主任、科任教师沟通,时时处处跟踪、引导辅导好养育儿童学习,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开好家长会。
3.切实做好儿童医疗康复工作。积极协调对接医院,及时做好养育儿童送医就诊。养育儿童全部购买城镇医疗保险,一般性用药和护理在院内解决,大病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实行“一站式”结算。定期不定期组织养育儿童进行常规健康体检、疫苗接种,并做好健康档案。对升入初中后的养育儿童,正确引导好生理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4.营造儿童健康成长氛围。在院内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做好养育儿童思想教育、情感抚慰、心理矫正等工作,在“六.一”儿童节、重阳节等节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养育儿童切实感受到爱与温暖。
5.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学习、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儿童抚育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收养、送养管理工作日趋规范。
6.聚焦安全防范,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整改工程。加强儿童福利院消防安全、食堂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隐患,督促抓好消防安全和食堂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临沧市儿童福利院财务总收入3895426.4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45426.4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5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54377.36元,增加53.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204377.36元,增加47.4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社保费相应增加;二是2024年增加了儿童福利机构设备配置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等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资金支出;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500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将单位自有资金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规范单位自有资金的使用,充分发挥好儿童福利机构的作用,专项用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孤儿及弃婴得到良好的专人护理、抚育、生活照料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临沧市儿童福利院财政拨款收入3745426.45元,其中:本年收入3745426.4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45426.4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04377.36元,增加47.4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社保费相应增加;二是2024年增加了儿童福利机构设备配置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等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资金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临沧市儿童福利院预算总支出 3895426.4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45426.45元,其中:基本支出2291226.4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84.84元,减少0.24%,主要原因分析:因2023年11月退休1人;项目支出1454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9963元,增加495.40%,主要原因分析:因2024年要进行儿童福利机构设备配置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等儿童福利体系建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科目编码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46047.93元。
(1)其中: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支出 381409.76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179868.4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 201541.28元。
(2)用于社会福利(20810)支出 3064638.17元。其中:用于儿童福利(2081001)人员经费支出 1491153.43元、公用经费支出119284.74元、项目支出244200元。其他社会福利(2081099)支出1210000元。
2.科目编码210,卫生健康支出153898.20元。
(1)其中: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 89433.94元。
(2)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55608.99元。
(3)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支出8855.27元。
3.科目编码221,用于住房保障支出145480.32元。
其中:用于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145480.32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分析:因2023年无接待费支出,故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预算项目概况
2024年编制项目3个,
1.项目名称:2024城乡困难孤儿日常生活救助经费。
项目资金:104200元;补助人数19人。
项目目标:认真落实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孤残儿童养育工作,让院内所有孤儿的吃、穿、住等生活得到妥善落实。做好孤残儿童医治康复工作,开展好院内外活动,丰富孤残儿童日常生活,做好教育培养工作。
2.项目名称:2024年实施孤儿救助专项业务经费。
项目资金140000元。
项目目标:保障日常工作经费以便认真开展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业务。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的作用,确保不能回归家庭的孤残儿童、弃婴得到妥善安置,获得安全保障,使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孤儿及弃婴得到良好的专人护理、抚育、生活照顾。
3.项目名称:市儿童福利院设备购置[2019]123号省级经费。
项目资金1210000元。
项目目标: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设备配置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等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解决特殊群体儿童的生活水平需求,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使其健康快乐地成长,为今后的社会发展做了相应的铺垫。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临沧市儿童福利院属集中供养孤儿的福利机构,补助的孤儿生活保障经费由财政直接拨入单位专户,统一管理使用,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规范资金的申请、审核、支付程序。
2.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包括补助资金下拨前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和程序的监督,资金使用后内容真实、合理、合法性的审核监督等,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顺利实施。明确项目资金使用预定目标,按照孤儿保障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
3.临沧市儿童福利院加强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
4.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的作用,确保不能回归家庭的孤残儿童、弃婴得到妥善安置,良好抚育。
(三)支出绩效自评
1.2024城乡困难孤儿日常生活救助经费预算104200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严格对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我院属集中供养孤儿的福利机构,补助的孤儿生活保障经费由财政直接拨入单位专户,统一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开支,认真落实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孤残儿童养育工作,让院内所有孤儿的吃、穿、住等生活得到妥善落实。做好孤残儿童医治康复工作,开展好院内外活动,丰富孤残儿童日常生活、教育培养工作。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活状况改善≥95%,产出指标 实施社会救助达95%。
2.实施孤儿救助专项业务经费项目预算14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保障日常工作经费以便认真开展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业务。
3.市儿童福利院设备购置[2019]123号省级经费预算121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认真规划实施提质改造项目,有效提高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儿童福利院资产总额2323089.11元,其中,流动资产118773.90元,固定资产1295303.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9012.1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613.64元,减少2.1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552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