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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统一行使双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以及双江分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承担双江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和老干部方面的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工资、国有资产管理及涉外方面的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方面工作。
2.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负责分局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分局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以及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污染防治股。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环境制度建立、专项资金申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总量减排控制、清洁发展机制及各类规划、计划编制、审定工作。承担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等各类污染防治及污染防治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参与排污许可证审核管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4.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负责生态示范创建、生态环境科技、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落实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常事务工作。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纳入本级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攻坚行动,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分片巡查及时制止禁烧点火源,督促在建房屋和市政工地混凝土搅拌站采取材料堆放覆盖、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密闭运输、商品砼搅拌站生产区域内全部道路硬化、建设固定冲洗设施。二是全面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深入开展施工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焚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烟花爆竹限售禁放。三是根据防控形势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部署,采取下达指令性计划、值守巡查、联防联控、对违法者进行处罚等措施全面开展春夏季防治管控,确保县城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市级下达目标任务。
2.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落实《临沧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积极争取整县推进治理试点,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推进“小三格”、“大三格”建设和简易污水处理设备使用,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高。
3.全力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一是压实责任,完善监督调度机制。重点对整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跟踪问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已整改完成问题,采取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二是持续推进,严把整改销号任务关。严格对照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要求,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行为,确保问题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三是全面深入做好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准备。
4.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一是突出精准执法,优化执法方式。科学统筹执法任务,制定年度现场检查计划并按月细化落实,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强化拓展“非现场”执法能力建设,确保执法精准高效。二是突出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优化执法方式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全过程公正执法。全面提升执法业务能力,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三是突出严格执法,提升执法力度。聚焦严格执法,坚持严格执法的主基调,围绕大气、水、固体废物等要素,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等组织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手段,严厉打击涉气、涉水、涉危险废物、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参公编制10人,事业编制1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行政编制增加1人,增加主要原因:依据《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行政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临编复〔2023〕11号)文件,我单位行政编制由原来的5人,变更为6人,增加了1人。
在职实有24人,行政编制7人(含机关工勤1人),参公编制8人,事业编制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其中:调出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07,893.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07,893.7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6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01,436.09元,下降31.41%,主要原因分析:因项目减少,本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600,000.00元,比上年减少2,317,000.00元,下降79.43%。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07,893.70元,其中:本年收入4,207,893.7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07,893.70元(本级财力4,207,893.7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6,403.91元,增长3.10%,主要原因分析:因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87,893.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07,893.70元,其中:基本支出3,907,893.7元,比上年增加46,403.91元,增长1.20%,项目支出8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7,000.00元,下降73.83%
基本支出3,907,893.7元,比上年增加46,403.91元,增长1.20%,主要原因分析:因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8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7,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具体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6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17,000.00元,下降79.43%。具体为:去年项目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疫情防控经费110,000.00元、农村生活污水整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治理项目经费100,000.00元、双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经费100000.00元、双江县重点区域(银厂河、勐勐河流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项目专项资金1,780,000.00元、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经费600,000.00元、双江自治县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7,000.00元;今年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整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治理项目工作经费80,000.00元、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经费300,000.00元、双江自治县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00,000.00元,结余20,000.00元。
其他项目收入600,000.00元,具体为:村生活污水整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治理项目工作经费80,000.00元、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经费300,000.00元、双江自治县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00,000.00元, 结余2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395.36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5,395.36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247,996.76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3,766.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2,815.6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386.63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28.44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3,267,674.48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967,674.48元;21111污染减排300,000.00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2,967,674.48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00,000.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316,827.10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3,907,893.70元,项目支出300,00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3,641,850.16元(其中:基本支出3,641,850.1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862,0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862,044.00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992,167.80元(其中:基本支出992,167.80
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317,85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7,858.00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523,2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3,296.00
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5,395.36元(其中:基本支出375,395.36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6,581.69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81.69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386.63元(其中:基本支出70,386.63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293.58元(其中:基本支出17,293.58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316,827.10元(其中:基本支出316,827.10
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25,995.54元(其中:基本支出266,043.54元,项目支出259,952.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189,79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340.00元,项目支出142,452.00元)。
印刷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水费3,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600.00元)。
电费3,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900.00元)。
邮电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差旅费4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公务接待费22,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300.00元,项目支出0元)。
劳务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工会经费17,240.88元(其中:基本支出17,240.88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4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32.00元,项目支出0元)。
培训费12,930.66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0.66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33,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3,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资本性支出40,0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048.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设备购置40,0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048.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3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2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3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34次,共计预算接待342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预算项目经费88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项目经费300,000.00元,共1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其他支出项目经费580,000.00元,共3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
(一)财政拨款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1111污染减排300,000.00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其他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1.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治理项目工作经费:211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0,000.00元,用于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全县523个自然村污水整治状况详查、坐标核查、培训及部分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9个水源地保护治理。修缮维护水源地警示牌、栅栏、界桩。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全县523个自然村污水整治状况详查、坐标核查、培训及部分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9个水源地保护治理。维护好水源地警示牌、栅栏、界桩。
2.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经费:21111污染减排300,000.00元,用于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性监测,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环境质量监测,设备耗材、检测试剂、仪器维修维护费及委托监测费等。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2024年全县监督性监测等各项监测工作。
3.双江自治县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1111污染减排200,000.00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双江自治县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6,043.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59.36元,下降1.87%,主要原因:因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需要进行调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资产总额927,212.94元,其中,流动资产109,645.80元,固定资产原值2,533,086.80元,累计折旧1,727,623.66元,净值805,463.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102,580.00元,累计摊销90,476.00元,净值12,104.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1,051.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4年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1.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2.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3.2024年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4.2024年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因此无相关数据。
5.新增资产配置表,本单位无新增资产配置,因此无相关数据。
6.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