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sthjj/2024-00107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22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400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

部门预算公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是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统一履行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及排放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均纳入本级预算,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7人,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0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人,增加的主要原因:依据《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行政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临编复〔2023〕11号)文件,我单位行政编制由原来的6人,变更为7人,增加了1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原因是2023年3月在职转退休1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工资已纳入社保部门管理。与去年同期相比,退休人员增加1人。原因是2023年3月在职转退休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与去年同期一致。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420,541.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62,217.5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49,158,324.31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795,306.78元,下降20.49%,其中:基本支出5,385,785.12元,比上年数增加372,010.51元,增长7.42%,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机构改革上划前退休6人的原渠道发放部分资金纳入单位资金预算,不再由社保部门预算,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2,034,756.71元,比上年减少15,167,317.29元,下降22.57%,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项目拨款进度加快,导致2024年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预估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62,217.52元,其中:本年收入8,262,217.5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62,217.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30,302.91元,增长57.92%,其中:基本支出5,172,217.52元,比上年数增加160,302.91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今年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按新基数测算,缴费基数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090,000.00元,比上年增加2,870,000.00元,增长1304.55%,主要原因是:1.(凤庆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8万元;2.返还凤庆县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县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项目(省级环保专项补助存量资金返还经费)950,000.00元;3.省级环保专项补助存量资金返还凤庆县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源调查及评估示范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0元;4.中央环保专项补助存量资金返还凤庆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专项资金1,54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681,662.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262,217.52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非同级财政拨款)47,419,444.60元,其中:

基本支出5,385,785.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72,217.52元,单位资金213,567.60元),比上年数增加372,010.51元,增长7.42%,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机构改革上划前退休6人的原渠道发放部分资金纳入单位资金预算,不再由社保部门预算,故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72,221.34元,占基本支出的88.61%,比上年增加151,321.49元,增长3.27%;商品和服务支出358,790.58元,占基本支出的6.66%,比上年减少12,964.18元,下降3.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773.20元,占基本支出的4.73%,比上年增加233,653.20元,增长1106.31%。

项目支出50,295,877.00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090,000.00元,单位资金47,205,877.00元),比上年减少16,906,197.00元,下降25.16%,主要原因分析:由于部分项目拨款进度加快,导致2024年部分项目资金(单位资金)预估纳入年初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971.04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4,265.6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4,705.44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330,874.63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6,654.33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2,871.2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6,717.27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631.82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6,977,026.17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887,026.17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3,887,026.17元。21104自然生态保护2,790,000.00元,其中:2110401生态保护950,000.00元,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1,540,000.00元,2110404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300,000.00元。21111污染减排300,000.00元,其中: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00,000.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415,345.68元。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262,217.52元,其中:基本支出5,172,217.52元;项目支出3,090,000.00元。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4,770,361.34元(其中:基本支出4,770,361.3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30101基本工资1,278,5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588.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2津贴补贴1,175,5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532.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3奖金416,33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6,334.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7绩效工资649,9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49,92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4,705.44元(其中:基本支出494,705.44元,项目支出0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9,525.54元(其中:基本支出219,525.54元,项目支出0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6,717.27元(其中:基本支出96,717.27元,项目支出0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693.41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3.41元,项目支出0元)。

30113住房公积金415,345.68元(其中:基本支出415,345.68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08,790.58元(其中:基本支出358,790.58元,项目支出1,550,000.00元)。主要用于:

30201办公费140,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200.00元,项目支出99,400.00元)。

30205水费4,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元,项目支出3,800.00元)。

30206电费1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0元,项目支出9,600.00元)。

30207邮电费3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元,项目支出28,000.00元)。

30211差旅费137,100.00(其中:基本支出37,1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30216培训费19,178.82元(其中:基本支出19,178.82元,项目支出0元)。

30213维修(护)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30217公务接待费3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00元,项目支出28,000.00元)。

30218专用材料费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30226劳务费36,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31,200.00元)。

30227委托业务费1,1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160,000.00元)。

30228工会经费25,571.76元(其中:基本支出25,571.76元,项目支出0元)。

30229福利费5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7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4,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065.60元(其中:基本支出43,065.6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30302退休费43,065.60元(其中:基本支出43,065.60元,项目支出0元)。

4.资本性支出1,5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40,000.00元),主要用于:

31005基础设施建设1,5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40,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0,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9,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1,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50次,共计预算接待450人次。

无变动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与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无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预算项目经费50,295,877.00元,共5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395,000.00元,主要用于:

1.2110108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52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通过广泛宣传,让学生了解“碳排放”、“低碳生活”、“节能减排”等概念,培养学生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以及关心社会热点问题的意识;二是开展各种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自己个人生活中的碳排放情况,寻找与“低碳生活”之间的差距,制定个人减排方案;三是鼓励学生积极践行低碳行动,创建低碳校园,通过一个学生带动一个班级、一个班级带动一个社会,积极投入到全民低碳活动中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达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2.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875,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基地创建;保障凤庆县污染防治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正常运行开展工作。

(二)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1,429,085.00元,主要用于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429,085.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监测业务及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解决凤庆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短板,实现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从无到有”,切实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增强对突发环境事故应变能力,为贯彻“环境监测必须为环境管理服务,环境管理要依靠环境监测”的工作方针提供基础保证。

(三)21103污染防治16,254,200.00元,主要用于:

1.2110302水体12,684,2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保护凤庆县13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加强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使得水源地水体水质维持在地表水II类以上,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通过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工程的实施,实现项目区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建设率达到80%以上;通过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区的监管体系,大量历史遗留环境违法问题和饮用水水源地重大风险隐患总体得到消除,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有力提升。建立完善环保宣传教育体系,增强民众对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知识。通过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使区域内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得到资源化利用,尾水作为农田灌溉或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有效削减项目区下游进入澜沧江流域主要污染物,促进国考断面水质稳中向好。

2.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3,57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新建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使医疗垃圾得以集中处置,改变各医疗单位分散投资、不规范处理、运行费用大、处理效果不理想的局面,形成一次性投资少、运行费用低,并由专业人员操作、集中规范处理、便于管理、减少环境污染,通过控制污染源,实现对医疗废弃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切实做到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以改善生存发展环境。

(四)21104自然生态保护30,917,592.00元,主要用于:

1.2110401生态保护95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编制《凤庆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审查,报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或县人民政府审议后颁布实施。2.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特色报告》《新闻宣传材料》《生态创建图册》和生态创建宣传片。3.编制近三年的各项指标资料档案(按A、B、C分类),编制档案总目录及分目录。4.完成省级预审、国家材料审查和现场复核,并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是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编制《凤庆县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报凤庆县人民政府审议后颁布实施。2.挖掘典型案例,编制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申报文件》,包括申报函和对照申报条件提交的相应说明材料及证明文件。制作创建图册和创建宣传片。3.根据“两山指数”,编制近三年的各项指标资料档案(按A、B、C分类),编制档案总目录及分目录。4.完成省级预审、国家材料审查和现场复核,并按要求完成整改。

2.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29,667,592.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建设凤庆县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集与清运工程、畜禽粪便污染防治工程等,使项目区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流乱淌现象得到有效改善,使得“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控制,项目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项目区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得到资源化利用,尾水作为农田灌溉或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有效削减项目区下游进入澜沧江流域主要污染物,促进国考断面水质稳中向好。

3.2110404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3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以陆生动植物、鱼类、鸟类、两栖爬行类为重点完成凤庆县生物物种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并以已划定的生态保护区域以及典型生态系统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物种补充调查,建立凤庆县生物物种名录库,使凤庆县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与评估稳步推进;结合凤庆县生态系统调查研究结果,评估凤庆县生物多样性现状、演变趋势,以保护凤庆县生物多样性水平为目的,划分凤庆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和重点,并根据优先区和重点区存在的问题提出保护措施建议。

(五)21111污染减排220,000.00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工作,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8,790.58元,与上年数371,754.76元对比,减少12,964.18元,下降3.49%,主要原因:2023年在职转退休1人,导致本年度人均公用经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资产总额39,480,013.43元,其中:流动资产624,211.92元,固定资产原值5,513,559.86元,累计折旧1,588,677.89元,净值3,924,881.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4,930,918.54元,无形资产1.00元,累计摊销0元,净值1.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数46,481,443.9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01,430.55元,下降15.06%,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15,164.07元,下降56.63%,减少原因:一是本年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项目资金支出力度加大;二是本年县级财政拨入项目资金冲回上年预付款。在建工程减少6,118,807.17元,下降14.91%,减少原因:本年项目实施进度进度加快,将部分竣工项目资产依据审计结论无偿划拨乡镇村组管理,在建工程基建转出投资。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4年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1.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2.2024年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3.2024年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4.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5.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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