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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孕产保健服务,包括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产后保健,提供产程监护和助产技术服务,对辖区业务进行技术指导和考核,开展孕产妇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工作业务指导;组织开展辖区孕产妇死亡评审;组织孕产保健业务培训,推广适宜技术,掌握辖区孕产妇常见问题和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开展研究,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2.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0-6岁儿童健康管理、高危儿管理、儿童营养心理咨询指导、儿童眼保健咨询指导、儿童先心病筛查与管理、儿童口腔健康检查与咨询;对发育异常儿童进行干预和康复治疗;开展辖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业务指导,组织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提供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3.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提供乳腺常见问题的咨询、指导和常见乳腺疾病的诊疗,提供妇女常规健康体检与管理,对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断和治疗。
4.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包括男女双方计划生育咨询指导、计划生育手术,生殖健康保健,做好目标人群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开展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定期报告。
5.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因素,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6.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7.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推进党建和行风建设工作。医院党支部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领导下,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全院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结合工作实际写体会,力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妇幼健康工作发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的回信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到疫情防控、业务发展和党建工作齐抓共管,认真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社区疫情防控等服务,在职党员到归属社区累计服务81人次。三是进一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认真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通过建机制预防廉政风险。四是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重大事项提交支委会及党政联席会研究,2022年共召开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10次,主题党日15次,党小组会议44 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专题会议6次,在重要节日前召开会议进行廉政纪律要求。五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院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院内高风险岗位和重点科室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廉政风险,完善风险管理内控机制。六是加强廉政及行风教育结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开展典型案例教育,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邀请市人民医院领导对全院职工开展纪律作风和家教家风的教育和培训,警示医务人员敬畏法律,拒腐防变,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收到良好效果。
2.积极完成疫情防控任务。严格按照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不同时期的防控策略适时调整工作重点:一是组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业队伍30人、核酸采样应急队伍45人,抽调20人参与组建临沧市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组,有2人作为新冠感染医疗救治市级专家指导组。二是成立了院内疫情处置专班,制定了《临沧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组织新冠疫情防控培训及演练102场次2,975人次;三是积极响应完成疫情防控任务,年内派出40批次,90人次参加市级重要会议及考试疫情防控保障;临翔区“10.31”疫情防控期间共派出77人次到市直中学进行核酸采样50,000余人次,开展新冠疫苗接种33,519针次,其中第4针4,455针次。四是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出台后,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对发热门诊进行标准化改造,实现最大扩容,保障24小时接诊患者,高峰期每日接诊200余人次。12月15日开诊至31日,儿科发热门诊共接诊患者2,116人次,日均124人次,收治阳性孕产妇和儿童151人,其中已分娩的阳性孕产妇39人。在这场形势严峻的抗疫战斗中,我院医务人员不畏风险,不提困难,尚未康复就自愿返岗,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及时接受医疗服务,展现了我们妇幼人崇高的职业情怀。
3.辖区妇幼健康工作。2022年全市活产数16526人,产妇早孕建册15121人,早孕建册率为92.10%;产前检查16372人,产前检查率为99.07%;产前检查5次及以上15052人,产前检查5次及以上率为91.08%;孕早期产前检查人数15121人,早检率为91.50%;产妇产后访视人数16258人,产后访视率为98.38%;高危孕产妇2683人,高危管理率为99.93%;剖宫产4998人,剖宫产率为30.24%。2022年全市户籍孕产妇死亡4例,孕产妇死亡率为24.20/10万;全市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任务率分别为3.93‰、6.05‰。根据省、市2022年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下达指标要求,全市除孕产妇死亡率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按计划完成。2022年我院对辖区开展妇幼健康业务指导:一是强化基层培训,规范项目管理。组织及深入基层开展培训25期、37天、3319人次,培训覆盖县、乡、村三级业务人员。二是强化监督指导,提升服务能力。2022年在各科室的支持下,共深入基层46次,180人次538天,覆盖全市八县(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63个乡镇卫生院、12个民营医院、36个行政村。三是强力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全面提升项目服务质量。自2018年全市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启动以来,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先天梅毒发病率和乙肝母婴传播率三项核心指标均控制在省级目标要求。孕早期检测率由项目启动时的64.65%上升了17个百分点。2022年1月初,云县和双江县通过省级消除母婴传播工作预评审。四是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类分级做好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能力达标的通知》的要求,2022年完成了镇康妇幼保健院的带教评审及现场评审工作、双江妇幼保健院的带教评审工作。
4.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全面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精心组织、严格质控,将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作为妇幼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融入工作日常和妇幼健康服务内涵。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和持续改进,2021年从辖区管理、服务提供、运行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5个方面56项指标进行逐一对照填报,经过3轮的质控分析和审核,各项考核指标实现了横向纵向比,进步明显,以总分431.29在云南省2021年度三级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五位。
5.三甲妇幼保健等级复审工作。我院于2019年12月评定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按要求应于2023年12月前完成等级复审工作。2022年10月26日等级复审工作正式启动,成立了等级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复核评审工作的通知》,制定《临沧市妇幼保健院等级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复审工作,要求各部门围绕数据质量开展管理,强调医院复审由现场检查、书面材料、集中检查为主的评审形式向日常监测、客观指标、辖区管理、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方向转变,将绩效考核与等级评审有机结合,体现科室管理的科学、客观、精细、量化。要求评审办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各工作组负责人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整改方案,确保2023年底顺利通过复审工作。
6.通过云南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分中心评审。2022年5月26日,我院顺利通过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专家组组织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省级分中心现场评审,标志着全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可由市级承接,填补了全市新筛工作领域的空缺。2022年9月1日启动新筛检测工作以来,截至2022年底共开展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6,096人次,筛查可疑阳性2人,排除1人,1人待确诊;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筛查 6,102人次,筛查可疑阳性5人,均已确诊。
7.实施“医教结合”项目。2022年6月1日上午,我院与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开展的“医教结合”项目在市特校正式签约、挂牌。项目目标主要针对特殊儿童、认知功能障碍、听觉言语障碍儿童、肢体功能障碍及其他残障儿童的特点,最大效益地发挥医院医疗资源和学校教育资源,构建学校与医院教育、康复相结合的“医教结合”新模式,通过打造学校、医院、家庭、社会多位一体的网络体系,不断扩宽教育+康复渠道,帮助特殊儿童最大限度地实现康复和早期发展。
8.新业务开展和人才培养。2022年新开展了经外周静脉穿刺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甲型/乙型流感抗原检测、无痛针灸揿针、精液分析等专科业务技术,新开展了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病筛查及儿童先心病筛查项目。
人才培养和专科化建设紧密联系。2022年选派11名业务骨干分别到苏州大学附属二院、四川华西二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昆医附一院、云南省人民医院、云南省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妇幼保健院等进修学习,进修专业涵盖产前诊断、产科、儿童保健、疼痛治疗、临床药学等,为医院下一步提升专科服务内涵做好人才储备。
免费接收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进修学习人员15人,接受实习学生37人。
9.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022年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力度。医院与临翔区政府签订《临沧市临翔区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院科两级签订《2022年度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科室负责人与全科人员签订《防火责任书》。组织全院消防培训2次,组织观看火灾警示教育片1次,对《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进行宣贯培训,组织灭火演练1次和火灾应急疏散演练2次,组织安全生产岗前培训1次。全年组织消防安全检查11次,共发现问题13个,已整改13个,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检查12次,发现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全年未发生消防、综治安全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设置内设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计划生育服务部四大业务部门;设9个医技科室、1个基层党支部和12个职能科室,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末核定人员编制数82人。其中:无行政编制,事业编制94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无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事业人员94人(无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无离休,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及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93,455,403.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42,994.25元,占总收入的20.80%;其中事业收入73,412,463.34元,占总收入的78.56%;其他收入599,945.67元,占总收入的0.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54,958.62元,下降3.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67,747.34元,增长21.71%,主要原因为新招录职工12人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提高以及事业人员每年度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提高;事业收入减少7,218,258.32元,下降8.95%,主要原因是2022年初开始就一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疗业务量减少,事业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295,552.36元,增长97.10%,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汇来保险理赔款。无上级补助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88,344,576.87元。其中:基本支出84,934,106.27元,占总支出的96.14%;项目支出3,410,470.6元,占总支出的3.86%。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138,109.77元,下降12.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700,966.97元,下降14.75%,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我院医疗业务量减少,相关医疗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562,857.20元,增长84.59%,主要原因为2022年初安排了临沧市紧缺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项目。无上缴上级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妇幼保健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934,106.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49,571,301.00元,占基本支出的58.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362,805.27元,占基本支出的41.64%。平均基本支出为232,696.1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妇幼保健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10,470.60元,其中无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562,857.2元,同比增长84.59%。其中财政拨款项目为3,406,313.60元,主要为妇幼保健机构项目1,950,000.00元,包括疫情防控项目350,000.00元和紧缺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1,600,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1,079,677.60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拨款为376,636.00元;非财政拨款项目为4,15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42,994.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16,036,680.65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48%,项目支出为3,406,313.6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5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811,773.34元,增长16.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754,495.74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2022年全市进行了工资标准的调整,调整后标准提高,另外事业人员每年度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提高。项目支出增加2,057,277.60元,增长152.50%,主要原因是2022年初安排了临沧市紧缺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项目1,600,000.00元,以及安排了疫情防控项目资金35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3,521.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5,879,43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010,0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费。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100.00元,支出决算为67,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1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00.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100.00元,支出决算为67,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000.00元,年初预算数为6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00.00元,年初预算数为7,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62,036.22元增加5,064.00元,增长8.16%。其中:2021年度与2022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000.00元,与上年同期60,000.00元相比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100.00元,比上年同期2036元增加5,064.00元,增长248.72%,主要是由于2022年我院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省级分中心建成,接待省级评审专家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跟人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妇幼健康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接待人次90人。主要用于我院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省级分中心的评审和昌宁县妇幼保健院、镇康县妇幼保健院的相关人员到我院进行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临沧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及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妇幼保健院属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非参公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临沧市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90,375,577.53元,其中,流动资产36,148,656.22元,固定资产49,739,660.10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160,790.00元,无形资产3,537,670.28元,其他资产788,800.9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50,255.34元,减少5.29%,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772,805.48元,下降13.51%,主要原因为原有部分固定资产已达到使用期限,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求,对173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导致固定资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30平方米,账面原值38,680.00 元。无形资产减少295,521.70元,下降7.71%,主要原因为无形资产每年正常摊销。流动资产增加5,851,480.61元,增长19.31%,主要原因是部分应付账款年底尚未支付,导致货币资金增加。在建工程减少2,236,695.01元,下降93.29%,主要原因为2021年未竣工结算的污水在线处理设备数据采集传输系统、新生儿NICU工程、新生儿洁净设备安装工程等工程项目转固定资产。其他资产减少596,713.76元,下降43.07%,主要原因为2018年至2019年我院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发生的相关改造费、评审费和2019年儿童保健诊疗中心开业时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儿科发热门诊建设发生的相关改造费用,按5年时限平均摊销,故其他资产减少。无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173项,账面原值 5,741,431.84元,无实现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无实现资产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1,3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1,379.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51,37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临沧市妇幼保健院单位项目绩效自评金额3,406,313.60元,共9个项目,其中:无年初结转财政项目资金,本年拨入3,406,313.60元,支出3,406,313.60元,支出率100.00%。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临沧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临沧市妇幼保健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拨款文件及其项目绩效目标表等做好相关的预算编制工作、资金收支结余管理工作,绩效目标跟踪执行监控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绩效目标表,对标对岗,划分各绩效目标考核责任到本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实现各责任目标工作的实时跟踪、动态监管、实时掌握项目进度,掌握资金的使用结余情况,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数据支撑依据。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根据项目绩效定性指标量化考核自评结果,我单位2022年部门绩效自评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