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sthjj/2023-00172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27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301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统一行使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临翔区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结果显示: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O3平均浓度为114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CO平均浓度为0.9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污染4天,全年未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8%,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24微克/立方米,达到省级指标要求。

2.抓好水环境整治。一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临翔区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和鸭子塘水库。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每月一次监测结果年均值评价,2022年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和鸭子塘水库水质均达Ⅱ类水标准,水质状况为优,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二是地表水水质状况。2022年临翔区纳入国家考核的两个地表水断面为澜沧江景临桥断面和博尚水库,2022年纳入国家考核的两个地表水断面中,澜沧江景临桥断面水质为Ⅰ类,博尚水库水质为Ⅱ类,均达到考核要求。2022年纳入省级考核的三个地表水断面中,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水质均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水质状况为优,水质优良率为100%;南汀河大文断面水质为Ⅲ类,达到考核要求。

3.抓好土壤污染管控。一是积极配合市级调查技术组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重点调查地块名单核减、新增和调整。二是结合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阶段性成果,稳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工作。

4.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省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监督执法,强化日常监管、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排查环境问题,整治环境隐患,严查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截至目前,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起, 处罚金额累计443.2万元,正在立案调查2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所属2个事业单位:临沧市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参公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工勤人员1人)。2022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9人:行政编制11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参公编制9人、事业编制9人。

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人,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在编车辆1辆,实有车辆1辆。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28559.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0851.45元,占总收入的74.82%;其他收入2827707.82元,占总收入的25.18%。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89748.24元,增长3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84411.23元,增长58.02%。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减少394662.99元,下降12.25%。主要原因是: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奖补资金和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401737.6元。其中:基本支出5272967.06元,占总支出的56.09%;项目支出4128770.54元,占总支出的43.9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71570.07元,增长12.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6526.84元,增长2.66%。项目支出增加935043.23元,增长29.28%。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2019年的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72967.06元。与上年5,136,440.22元对比,增加136526.84元,增长2.66%,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01397.99元,占基本支出的92.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1569.07元,占基本支出的7.05%。

2022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67174.03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28770.54元。与上年3,193,727.31元对比,增加935043.23元,增长29.28%,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的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增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928172.39元。

本年度具体实施项目按功能分类,分别为:

1.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95954.63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奖补资金、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

2.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703.69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临翔区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概念规划设计编制费等。

3.2110302水体3018172.39元,主要用于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4.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475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运行补助经费等。

5.2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4025.5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经费等。

6、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200000.00元,主要用于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装修补助资金等。

7、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2414.33元,主要用于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0851.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5%。与上年相比增加3084411.23元,增长58.02%,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712.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9712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专项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188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14391.68元,离退休37494.4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714.24元,同比增长7.29%,主要原因分析:各项保险调增。

3.卫生健康(类)支出37741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77414.6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532.17元,同比增长8.18%,主要原因分析:各项保险调增。

4.节能环保(类)支出697636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4%。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4048194.31元,污染防治2928172.3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3353.64元,同比下降3.5%,主要原因分析: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减少。

5.住房保障(类)支出395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39547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396元,同比增长20.18%,主要原因分析:各项保险调增。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节能环保(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元,支出决算为66535.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3%。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购置车辆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061.0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47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2.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474元;其中:本单位无外事接待费支出,无国(境)外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元,支出决算为66535.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3%。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购置车辆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061.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4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3342.05元,增长100.45%。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购置车辆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上年一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868.05元,增长3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474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工作次数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接待次数增加,支出增大,故“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次安排。

2.本单位2022年未购置车辆,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上年一致。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及生态环境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接待人次258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及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监测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569.07元,增加10456.99元,增长2.9%,主要原因: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大气、水、噪声及环境质量和执法监督及监测频次增加,导致运行成本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资产总额4661135.47元,其中,流动资产2679990.42元,固定资产净值1902732.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无形资产净值78412.4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22831.21元,增长53.42%,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22631.01元,增长212.58%,固定资产减少195742.96元,减下降9.33%,无形资产减少4056.84元,减下降4.92%,增加的原因: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未能及时支付。本年未购置固定资产,无在建工程、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及出租出借资产等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752元;未发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未发生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75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3127872.39元,共2个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度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依照计划管理使用资金,整体支出对保障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2022年度部门绩效总体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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