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300201000
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依法保护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二是负责制定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三是负责组织实施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规划;四是负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五是负责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界标设置和管理;六是负责管理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各项生态旅游活动;七是负责协调处理好辖区与周边的关系,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八是完成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扎实抓好资源管护。持续推进辖区林下种茶、林区放牧、滥采乱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清理整治,中央及省委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的整改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依法查处破坏保护区森林资源违法案件2起,拆除违法违规生产设施57平方米、恢复林地457平方米,补种树木330株,收缴罚款7000元;发现制止自然保护区违法采摘行为39起,现场销毁在保护区违法采摘的野茶。强化护林员日常巡护。服务好重点工程建设。开展辖区外来物种普查。二是稳步推动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冠斑犀鸟、绯胸鹦鹉调查监测,野外调查及走访13次,建立固定监测样线、样点12个,布设红外相机10台,摸清了冠斑犀鸟、绯胸鹦鹉分布区域及种群数量、生存环境等。完成本底资源调查前期线路摸底,规划样地、样线,收集相关历史数据资料,购置办公及巡护设备等;开展鲁史、大朝山2个管护站和三道箐、三岔河康明、忙佑3个管护点建设。三是购置森林防火巡护摩托车15辆,有效解决了基层巡护无交通工具的问题。四是灵活开展社区宣传。深入周边社区、学校,采取粘贴宣传标语、拉横幅、插彩旗,发放宣传资料,使用微信、抖音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从宣传、巡护、警示教育等入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保护的认识,引导社区群众主动参与保护区建设管理。五是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责任担当;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有三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社区管理科,下设5个管护分局、15个管护站,分别是:
1.临翔管护分局;
2.凤庆管护分局;
3.云县管护分局;
4.双江管护分局;
5.耿马管护分局及博尚管护站;
6.南美管护站;
7.忙畔管护站;
8.邦东管护站;
9.三岔河管护站;
10.凤山管护站;
11.鲁史管护站;
12.大朝山管护站;
13.大丙山管护站;
14.爱华管护站;
15.大户赛管护站;
16.忙安管护站;
17.坝糯管护站;
18.勐永管护站;
19.勐撒管护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无行政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无行政编制(无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99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实有在职在编人共85人,其中:无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无行政工勤人员),事业人员85人(无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人员;无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人员)。
无实有车辆编制,无在编实有车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5601424.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98424.24元,占总收入的98.0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无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303000元,占总收入的1.94%。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的批复》(临财资环发〔2021〕51号)文件要求,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1月1日起独立核算,无2021年数据,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5322308.24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8285.38元,占总支出的80.98%;项目支出2914022.86元,占总支出的19.0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的批复》(临财资环发〔2021〕51号)文件要求,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1月1日起独立核算,无2021年数据,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08285.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80724.10元,占基本支出的96.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7561.28元,占基本支出的3.45%。人均基本支出145980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14022.86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1月1日起独立核算,无2021年数据,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具体项目开支:科节能环保支出1628135.4元、农林水支出1262003.46元、其他支出23884元。
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均按照前期绩效目标表进行,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管护站点建设项目、科研监测项目有序推进,林业草原防灭火工作已全部实施完毕 ,均取得预期成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98424.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的批复》(临财资环发〔2021〕51号)文件要求,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1月1日起独立核算,无2021年数据,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267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的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工资、职业年金、遗属补助、抚恤金等支出。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的批复》(临财资环发〔2021〕51号)文件要求,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1月1日起独立核算,无2021年数据,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2.卫生健康(类)支出98161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离休医疗支出。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的批复》(临财资环发〔2021〕51号)文件要求,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1月1日起独立核算,无2021年数据,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3.节能环保(类)支出16281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4%。主要用于完成林业产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支出。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的批复》(临财资环发〔2021〕51号)文件要求,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1月1日起独立核算,无2021年数据,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4.农林水(类)支出1077132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1%。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支出及进一步森林防火、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等工作顺利实施,更好地开展督促、监管和指导,保障保护区建设稳步推进等支出。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的批复》(临财资环发〔2021〕51号)文件要求,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1月1日起独立核算,无2021年数据,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5.住房保障(类)支出834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的批复》(临财资环发〔2021〕51号)文件要求,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1月1日起独立核算,无2021年数据,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节能环保(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2022年度未发生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未发生支出。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等业务支出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的批复》(临财资环发〔2021〕51号)文件要求,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1月1日起独立核算,无2021年数据,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
2.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单位无公车。
3.本年度无国内公务接待、无国(境)外接待,无国内公务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资产总额2101348.16元,其中,流动资产367748.05元,固定资产732306.45元,无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1001293.66元,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的批复》(临财资环发〔2021〕51号)文件要求,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1月1日起独立核算,无2021年数据,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本单位未发生资产处置收入;本单位未发生出租出借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998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985.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998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购买:电脑、多功能一体机、档案柜、文件柜、办公桌椅、复印纸。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采购:本底资源调查、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本年度未发生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3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