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ncj/2023-00111
发布机构: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21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601601000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负责生产中和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抽查。

2.承担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验检测工作。

3.承担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开展检验检测等工作。

4.承担农产品产地土壤、生产用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

5.承担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土壤养分及土壤中微量元素检验检测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纠纷调查、鉴定和评价。

7.负责辖区内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负责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工作。

8.完成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制度规范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制度管理、强化制度学习、狠抓制度落实,依法依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执行力。严格执行《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制度》,印发了《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关于明确和调整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职责的通知》,抓实抓细制度建设,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工作规范、操作合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班子成员、各室负责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落实。

2.抓实干部作风建设。一是强化政治学习。坚持例行学习制度,年内共召开干部职工大会15次、例行学习会议36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论“三农”工作》《张桂梅》《百年大党面对面》《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探索》等书目的学习,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记党中央和总书记嘱托,把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作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最基本的政治品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业务学习。采取外部培训与内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单位管理体系、检测标准或规范、检验检测方法原理、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量值溯源和数据处理知识、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维护规程及检验检测机构安全与防护知识等的学习,并对学习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考核。先后组织2批8人次赴楚雄州检测中心跟班学习畜禽产品检测技术,组织3人次参加内审员培训并获证,组织16人次参加绿色食品检查员现场检查技能提高培训,组织9人次参加全省茶叶绿色高效生产暨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培训。通过学习教育,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三是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实施方案,制定了《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惜岗位、转作风、争先进”工作,积极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重点问题。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以作风大转变促效能大提升,让“严实守纪、进取担当、雷厉风行、善作善成”成为干部职工的鲜明特质。2022年,中心班子成员下基层开展农兽药安全使用、绿色食品申报等知识培训共13次,每月至少1次到基层一线现场办公,重点解决县(区)检测机构能力提升、经营主体安全用药及绿色食品申报程序不清楚等问题。

3.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下发《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班子及成员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负直接责任,既抓业务,又抓反腐倡廉建设,做到了勤廉双优。坚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于工作始终,对“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一年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1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无“一言堂”和“家长制”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切实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执纪执法工作。

4.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做到不随波、不低俗、不传谣、不信谣,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中心班子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5.抓实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以“提高检测工作质量”为核心,各部门严格按照管理体系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运作,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认真抓好实验室质量管理。一是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相关要求,对单位《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进行修订,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贯。二是严格开展质量活动。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内务、安全、环境检查和质量目标考核、检验工作质量考核、质量监督、质量监控、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质量活动,发现存在问题并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顺利通过省级资质能力验证考核。积极参加2022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按时按量完成了盲样考核的检测任务,并将检测结果和报告及时上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顺利通过省级资质能力验证考核。

6.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抓实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为准确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查找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1.5批次/千人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我中心抽检任务数300批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进一步增强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雷达预警作用,共完成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例行抽检303批次(蔬菜268个,水果35个),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01%,其中,不合格产品蔬菜5个,合格率98.35%。二是抓实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为准确分析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有害因素和残留来源,及时防范和有效杜绝风险隐患,结合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种植业产品重点治理品种(豇豆、韭菜、芹菜、香葱)和应季上市品种,在全市范围开展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50批次(蔬菜40个,水果10个),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00%,合格率100%。三是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根据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中心受市农业农村局指派,与县(区)农业执法人员共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共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79批次,其中,蔬菜60批次、水果15批次、鸡肉43批次、鸡蛋33批次,猪肉54批次、猪肝69批次、牛肉4批次、水产品1批次(鲤鱼),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00.36%。目前共检出不合格鸡蛋样品3个,合格率98.92%。四是抓实种植业产品风险监测。完成2022年种植业产品风险监测(耿马县5个豇豆抽样品)的抽样、制样、送样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及时送达省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7.抓实产业绿色发展。围绕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全国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目标,着力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全市绿色有机产品累计认证168户634个产品,面积222.04万亩,分别较上年增36.59%、73.22%、223.76%。其中:绿色食品认证21户126个产品,面积62.7万亩,分别较上年增250%、1475.00%、168.52%,有机产品累计147户508个产品,面积159.34万亩,分别较上年增25.64%、41.90%、252.29%。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2个,面积284万亩。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面积194.6万亩。一是加大绿色认证力度。今年以来,全市绿色食品新获证企业(合作社)共15户118个产品,认证面积39.4万亩。其中:茶叶产品114个、核桃产品3个、坚果产品1个。正积极组织47户企业(合作社)109个产品申报绿色食品,目前正在开展产地环境和产品检测,待产地和产品检测报告出具后组织材料上报省中心评审;二是推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重点围绕凤庆和双江重点茶产业工作,以产业为抓手,认真做好标准化原料基地创建工作。凤庆县48.87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期满,已完成省级现场检查并上报农业农村部申请验收。双江县进入第二十七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名单;三是抓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按照《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规范》要求,按照应报尽报原则,统筹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地方产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工作。目前,凤庆县申请登记的2个产品(凤庆核桃、凤庆滇红茶)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临翔油菜、临翔蜂蜜、临翔甜竹笋3个产品正在积极申报中,永德芒果、云县山地黑肉鸡、耿马石斛等23个产品计划申报;四是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年检制度,对4户企业实施了绿色食品年检,10家企业16个产品完成无公害复查换证工作;抓好证后抽检,抽取无公害农产品12个、绿色食品产品1个、地标农产品1个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未检测出产品不合格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绿色食品认证主体公示牌挂牌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方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着力提高农户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对农产品认证工作的认识度;加强认证监管,严把认证准入门槛,对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依法予以查处,切实维护认证产品的品牌形象;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检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次54人次,重点检查用标产品证书的有效性,有无转让、买卖产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等行为,共检查市场(超市)13个,发放宣传材料1100份,发放规范手册150份,无违规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行为。

8.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一是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工作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扫码、亮码、登记、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询问、登记来访人员详细信息,时时掌握干部职工轨迹动态信息,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二是结合临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创卫包保网格点大文小街组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创卫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督促引导包保网格内商户、群众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卫工作,为实现临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贡献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室、检测室。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3人,其中:事业人员13人,无行政人员和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208839.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8839.60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2329.44元,增长25.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2329.44元,增长61.64%;其他收入减少4000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1月调入2人、2022年9月新录用2人;2022年延续2021年的3个项目,分别是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故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拨入400000.00元购买设备,今年减少此部分收入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215752.54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478.68元,占总支出的75.08%;项目支出552273.86元,占总支出的24.9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0819.5元,增长26.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8317.75元,增长30.45%;项目支出增加72501.75元,增长15.1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3478.6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8317.75元,同比增长30.4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1月调入2人、2022年9月新录用2人,故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3591.74元,占基本支出的9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886.94元,占基本支出的4.2%。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22583.98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2273.8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501.75元,同比增长15.11%,主要原因是:2022年延续2021年的3个项目,分别是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故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经费(市级)91654.00元;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81556.46元;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90281.00元;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97101.00元;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84768.46元。2020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委托协作费(非财政资金)6912.9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8839.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相比增加842329.44元,增长61.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1月调入2人、2022年9月新录用2人;2022年延续2021年的3个项目,分别是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故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拨入400000.00元购买设备,今年减少此部分收入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215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5%。比上年同期增加343296.46元,同比增长1189.7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56250.46元(其中:差旅费55625.00元、维修(护)费12450.00元、专用材料费54864.46元、委托业务费1873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5961.00元);资本性支出159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9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56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比上年同期增加13418.32元,同比增长10.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5564.16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564.16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546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比上年同期增加31539.98元,同比增长33.5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5464.16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6085.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968.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大病医疗保险3410.00元)。

4.农林水(类)支出145231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5%。比上年同期增加428806.68元,同比增长41.9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09221.42元(其中:基本工资491505.28元、津贴补贴32262.00元、绩效工资677604.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49.34元[其中:工伤保险1819.68元、失业保险6029.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077.40元(其中:办公费39576.53元、印刷费5405.00元、水费384.00元、邮电费1140.72元、差旅费32822.00元、维(护)修13445.00元、培训费9400.00元、公务接待费2405.00元、专用材料费54568.46元、委托业务费15000.00元、工会经费7938.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91.97元);资本性支出3102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1020.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13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比上年同期增加25268.00元,同比增长28.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3342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13342.00元)。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396.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也为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991.9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2.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0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05.00元(其中:本年无外事接待费支出),本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396.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也为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991.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公务接待费,实际产生公务接待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422.41元,增长149.7%。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624.41元,增长14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98元,增长296.2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取得实验室资质后,业务量增加,加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牌子后,业务量也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及绿色食品认证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到临沧市双江县开展双江茶叶全国标准化原料基地创建现场检查工作;永德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到本单位交流学习;永德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到本单位送绿色食品申报相关材料;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综合中心到双江县、临翔区、云县开展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第二季度抽检工作;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综合中心到临翔区开展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第四季度抽检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资产总额7613704.35元,其中,流动资产6183.29元,固定资产7607521.0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02153.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16561.76元。与上年对比,资产总额增加7202153.22元,增长175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11月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划拨固定资产,故资产总额增加;流动资产减少14408.54元,减少69.97%,主要原因是:支付了职工残疾人保障金等;固定资产增加7216561.76元,增长1845.86%,主要原因是:2022年11月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划拨固定资产。本年度本单位无资产处置、出租和出借收入。(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20.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208839.60元(基本支出1663478.68元,项目支出545360.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8839.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215752.54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478.68元,占总支出的75.08%;项目支出552273.86元,占总支出的24.92%。

项目资金基本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进展顺利,完成了预期目标,产生比较好的社会效益。

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项目支出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完成了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抽查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60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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