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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地震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政策和地震行业标准,拟定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地震趋势预报意见,负责震情速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震情跟踪、地震监测站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地震活动和异常信息核实报送等工作。
4.组织实施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依法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
5.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6.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科技推广,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7.参与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灾情调查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参与建设工程、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组织领导工作。一是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政府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临沧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二是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内,市政府召开1次常务会议、2次专题会议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防震减灾工作作出了7次重要批示。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制。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市委编办印发了《临沧市地震局机构编制方案》(临编发〔2022〕16号),进一步理清了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四是省地震局一如既往关心关注临沧防震减灾事业发展。4月,省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彬同志深入临沧开展工作调研,与市长杜建辉同志交换了意见;11月,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光全同志到临沧听取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汇报,向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子杰同志通报了震情,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市地震局形成落实省地震局领导到临沧调研讲话精神情况报告上报省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
2.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一是强化重点时段的地震安全保障工作。党的二十大、“两会”、高考等重点时段,组织9次专题震情会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切实做好重点时段地震安全保障。二是扎实做好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年初制定了《2022年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积极参加国家、省线上联合会商,定期组织市、县(区)线下会商,全年共组织震情会商71次,累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年度趋势会商意见1期,工作月报12期、震情通报6期。三是特别关注地震宏微观异常。调整更新了“三网一员”人员名单,强化业务技能培训,严格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执行,年内对2期宏观异常做到核实上报不过夜。四是做好地震监测台网运维管理。研究制定了《临沧市地震监测台网运维管理规定》,协调省地震局恢复了因仪器故障长时间停测的临沧、沧源、耿马3个地下流体监测项目,升级改造了临翔区大亮山地震台供电网络,与临沧地震监测中心站共同完成辖区32个预警监测站(19个基准站,13个基本站)2次例行巡检,完成常规巡检96次。五是推进地震监测台站标准化建设。投入15万元,推进市地震局地下流体综合观测站提升改造,待评定升格为国家级地震台。六是加强地震监测环境保护。支持大临铁路建设,迁建燕子岩综合观测站获省地震局、市政府、滇西铁路指挥部联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占地38亩,总投资1700万元。支持高速公路路网建设,完成耿马、沧源两个基准站前期迁建点4个备选点选址工作,提交省地震局专家会审比选。七是注重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选派1名副处级领导到省自然资源厅挂职;选派2名业务人员到省地震局信息中心和云南地震台跟班学习,组织2名县级地震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地震局参加职称评定全部通过。
3.地震灾害防御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印发《临沧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委托云南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统筹开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年累计参加上级培训6批31人次,编制上报工作简报6期,工作动态9条,工作总结3篇,做到经费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现已完成中期成果数据图集汇总待移交。二是组织全市房屋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印发《临沧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房屋抗震能力初判基础数据录入通知》,完成全市房屋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录入15944条。三是开展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摸排工作。印发了《临沧市地震局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全市共摸排重大基础设施284项,其中,特大型水利水电设施18项,重大能源基地17项,国家电力系统枢纽工程1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236项,其他重大基础设施10项,油气储运骨干管线2项。数据汇总上报省地震局入库。四是认真落实“放管服”。将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强化与发展改革、交通、水务、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合联系,全面加强抗震设防监管。年内,对大理至巍山高速公路、凤庆至永德高速公路等15个重大重要建设工程依法开展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配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完成临沧市职业学院等7个建设项目选址市级踏勘论证审查。五是积极推广减隔震技术应用。联合住建部门建立合力监管的长效机制,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医院、学校等生命线工程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强制使用减震隔震技术;将减震隔震新技术推广作为市城规委成员单位的重要意见,作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积极向建设业主社会推广。六是推进示范创建活动。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临翔区凤翔街道南屏社区和沧源县勐董镇白塔社区2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提升工作。
4.地震应急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认真履行抗震救灾指挥部副指挥长单位职责。一是组织召开3次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1次全市地震局长暨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全国、全省地震局长会议精神,并对年度防震减灾重要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研究制定了《临沧市落实2022年云南省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印发《临沧市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和《临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做好近期地震应急防震准备工作方案》等7份文件,结合震情形势切实抓好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四是根据市政府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督查检查,形成《临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2022年临沧市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情况报告》报省地震局和市人民政府。五是协调配合开展了临沧市2022年突发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练和洪涝灾害事故救援专项演练。六是完成临沧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和日常运行维护,累计保障市政府各类会议顺利召开37次。七是高效有序处置了“2.16”双江3.0级、“6.12”耿马3.1级、“7.26”凤庆3.3级3次市内有感地震,没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发生。七是研究制定《临沧市地震局涉震舆情管理制度》,全年没有地震谣言谣传发生。
5.公共服务与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六进”活动有效开展。研究制定了年度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方案和“5.12”、“11.6”专项科普宣传工作方案。组织编制了地震灾害防御宣传手册、地震应急常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手册等一批灾害风险普查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产品。全年共深入中小学校、机关、社区、企业等开展科普宣传70余场次,地震应急演练60余场次、受众9万余人;累计向省地震局网站报送各类信息16篇。二是深入开展“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共同完成对全市115所试点学校遴选,选定55所作为“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首批试点学校,向上级地震部门为试点学校捐赠了图书,授予63人“防震减灾科普传播师”称号。三是积极组织参加全市科普讲解大赛 、知识竞赛、“小小讲解员”活动、科普绘画作品等年度科普专项活动,临沧市一中王应杨同学、指导教师师朝应获“创作奖”一等奖。四是落实公共服务防震减灾主体责任。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服务监管,及时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在政务服务、信用体系等管理平台上线录入监管实施相关事项,办结率达100%。五是加强地震执法队伍建设。完成对市地震局领导执法督察资格证书申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6人通过。六是与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印发《临沧市地震局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通知》,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通过评审,创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30所。七是创新宣传手段,永德县开设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抖音号,凤庆县地震科普馆建设项目获省地震局项目支持。
6.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一是加快推进临沧地震监测中心站建设项目落地落实。省地震领导5次深入临沧实地调研,认真落实省地震局党组工作要求;市地震局主要领导带队上门协调临翔区人民政府、临沧市发改委等单位17次;组织与有关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21次,上报省地震局项目工作推进报告11期;项目选址在临翔区忙畔街道忙令社区马房村委会,完成征地拆迁3亩,计划投资1300万元。二是有力配合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可研阶段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市地震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完成了1个温泉气体地球化监测站、3个宽频带地震监测观测站、1个运维保障中心站前期选址踏勘工作。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派出1名党组成员到镇康县勐堆乡竹瓦村“强边固防”,局主要领导深入实地开展工作调研,支持工作经费1万元;派出1名业务骨干到云县大朝山西镇背阴寨村驻村,按时足额下拨工作队员工作经费,及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安排年度体检,春节、“七一”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村看望慰问了老党员和困难群众;全覆盖组织开展了“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积极为乡村振兴出谋划策、献计出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地震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3个职能科室(正科级),即:办公室、监测预报科、减灾管理科,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与上年相比当年无变动情况。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地震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无行政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地震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3人,其中: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与上年相比增加1人,同比增长25%。主要原因:1名参公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正常退休。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地震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913054.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0954.63元,占总收入的97.39%;本年度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102100元,占总收入的2.6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43693.91元,增长31.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58593.91元,增长33.61%,主要原因:2021年调入3人得以落实,故2022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本年度与2021年度均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4900元,下降12.74%,主要原因:云南省地震局部分实施项目调整故资金有所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地震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905204.08元。其中:基本支出2811754.63元,占总支出的72%;项目支出1093449.45元,占总支出的28%;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26385.01元,增长3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3593.91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2021年调入3人得以落实,故2022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502791.1元,增长85.12%,主要原因: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对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转移支付补助经费及市本级普查经费得以落实,普查经费增加;本年度与2021年均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地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11754.6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3593.91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2021年调入3人得以落实,故2022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88428.45元,占基本支出的92.06%,比上年同期增加408762.59元,增长18.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3326.18元,占基本支出的7.94%,比上年同期增加14831.32元,增长7.11%。人均支出情况:临沧市地震局在职人员13人,工资福利支出2461524.85元/年,人均189348.07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地震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3449.4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2791.10元,同比增长85.12%。主要原因: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实施,国家、省对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转移支付补助经费及市本级普查经费得以落实,普查经费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其中:本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99200元,其中,南汀河流域观测台站运维及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200000元、地震预测预报与应急救援工作经费129700元、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和科普宣传工作经费99500元、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100000元、市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270000元、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200000元;其他灾害预防及应急管理支出94249.4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地震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0954.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9%。与上年相比增加958593.91元,增长33.6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调入3人得以落实,故2022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对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转移支付补助经费及市本级普查经费得以落实,普查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540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7%,比上年同期增加185653.45元,同比增长64.0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1月新增1名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二是工资调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11603.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3269.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2529.41元;财政对抚恤经费的补助1800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8625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比上年同期增加19486.02元,同比增长11.68%,主要原因:工资调标,行政单位医疗收入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4345.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6637.0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补助5270.0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99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比上年同期增加62875.00元,同比增长46.17%,主要原因:工资调标,住房公积金收入支出增加。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199053元;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95024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1%,比上年同期增加690579.44元,同比增长30.56%,主要原因: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实施,国家、省对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转移支付补助经费及市本级普查经费得以落实,普查经费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主要用于地震事务2380246.14元,自然灾害防治570000元。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400元,支出决算为585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55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555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外事接待活动,故无外事接待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地震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400元,支出决算为585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000元,年初预算数为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555元,年初预算数为2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4%。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临沧市地震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7387元,增长87.87%。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元,增长133.33%。主要原因:2022年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科普宣传、台站巡查等地震事务需要及云南省地震局临沧地震监测中心站项目建设、中国地震科学试验场建设项目落地临沧,依法开展市内辖区地震监测台站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等工作,基层调研、对接联系、检查增加,故公车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和车辆基本维护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387元,增长45.69%。主要原因:因云南省地震局临沧地震监测中心站项目建设、中国地震科学试验场建设项目落地临沧、依法开展省管地震监测台站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等工作,省地震局到临沧调研、指导工作次数增加及8县(区)地震局到市地震局汇报、对接工作等公务接待支出增加。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科普宣传、台站巡查等地震事务需要及云南省地震局临沧地震监测中心站项目建设、中国地震科学试验场建设项目落地临沧、依法开展省管地震监测台站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等工作,基层调研、对接联系、检查增加,故公车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和车辆基本维护维修费用增加。二是因云南省地震局临沧地震监测中心站项目建设、中国地震科学试验场建设项目落地临沧、依法开展省管地震监测台站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等工作,省地震局到临沧调研、指导工作次数增加及8县(区)地震局到市地震局汇报、对接工作等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
2.本年度本单位无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地震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23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外事接待活动,故无外事接待支出。主要用于2022年度接待上级机关、兄弟州市地震系统及有关部门来临沧调研、检查、考察、交流,8县(区)地震局及工作联系部门到市地震局汇报、对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地震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326.18元,比上年增加14831.32元,增长7.11%,主要原因:2021年调入3人得以落实,故2022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邮寄费、出差费、上缴工会经费等维持机关运行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地震局资产总额786074.18元,其中,流动资产96057.10元,固定资产660167.03元(固定资产原值3362996.05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702829.02元),无形资产29850.05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5914.59元,同比下降17.43%,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2473.82元,同比下降19.00%,无形资产减少7959.96元,同比下降21.00%。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开展资产报废和资产划拨工作。二是部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完成,固定资产净值减少,资产总计减少。流动资产减少 5480.81元,同比下降5.40%。主要原因:省地震局地震应急及科普宣传工作给予支持,经费及时支付,故货币资金减少;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160项,账面原值563759元,无资产处置收入;无偿划拨固定资产46项,账面原值 179080.00元。无出租房屋。(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临沧市地震局立足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组织实施好《临沧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临沧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夯实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基础,提高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为临沧建设“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战略支撑点的目标提供防震减灾服务,为临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地震安全保障。2022年,市地震局预期绩效目标实现完成率100%。部门整体实际支出3905204.08元,年初预算数2845688.37元,预算执行率为137.23%。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①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②做好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地震趋势预报意见,负责震情速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震情跟踪、地震监测站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地震活动和异常信息核实报送等工作。③组织实施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依法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④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科技推广,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2022年市地震局已按项目计划实施完毕,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项目完成率为100%,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良好。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需要重点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部门决算: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