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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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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三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四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开发利用。五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临沧市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六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七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八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十一是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法律、法规。十二是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加强全市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建议。十三是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工作。十四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林木种子、草种管理法律法规,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十五是贯彻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工程法律法规。十六是负责依法保护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十七是负责依法保护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十八是负责依法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十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林长制”体系全面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以“头雁”姿态引领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及责任体系。全市2118名各级林长巡林7.76万次,督促整改和解决问题1175个。二是城乡绿化大力实施。制定了城乡绿化美化植树指南、城乡绿化美化推荐树种名录,开展以“沿路、沿江河、沿集镇、沿边境”为重点区域的国土绿化行动,完成新造林2.52万亩、义务植树613万株。三是森林资源有效保护。森林草原防火实现“零”火灾,并连续33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向好,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纳入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范围。组织开展“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全市林草法治建设获省林草局通报表扬。首批1634名护林员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是林草产业提速发展。全力推进核桃、临沧坚果全产业链发展,核桃油加工产能提高到4.2万吨,凤庆核桃产业园总产值突破10亿元。林板一体化产业迈出实质性步伐,与云景林纸公司、中铁十八局等企业项目合作加快推进。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探索推进森林碳汇项目开发。五是服务保障不断增强。争取到位上级林草项目资金4.7亿元,招商引资市外到位资金33.39亿元,省外到位资金29.42亿元。林地要素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审核审批使用林地167件、971.4公顷,林地报件退件率全省最低。六是强化科技引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扎实开展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温凉地区经济林下作物种植关键技术及集成应用研究”项目建设,科研攻关林下芋头、林下滇黄精、林下魔芋种植。七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小高寨管护站点改造、西黑冠长臂猿监测体系等项目建设,完成投资70万元,其中西黑冠长臂猿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通过市级初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临沧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临沧市临沧坚果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森林草原防火科、人事科(老干部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2.市林业科技教育管理站、

3.市公益林管理站、

4.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5.市林长服务中心、

6.市国有林场管理站、

7.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8.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9.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10.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11.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12.临沧市林业科学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1个,即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3.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4.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5.临沧市林业科学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8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16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8人)。

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0人(离休0人,退休8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3445256.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40343.81元,占总收入的84.5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无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14404912.4元,占总收入的15.4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855272.33元,增长42.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733567.29元,增长33.27%,主要原因:一是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新增项目;二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新增人员7人,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保持一致;无事业收入,与上年保持一致;无经营收入,与上年保持一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他收入增加8121705.04元,增长129.26%,主要原因:一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因坚果办账户撤销,将账户资金转入局机关账户;二是南滚河保护区管护局在实有资金账户有沧源县林业局拨入2021年至2022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耿马林业局拨入2021年至2022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用于发放林权所有者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护林员补助、公益林管护费,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2503610.31元。其中:基本支出52187762.39元,占总支出的56.42%;项目支出40315847.92元,占总支出的43.5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464535.17元,增长17.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40581.28元,增长6.84%,主要原因分析: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新增人员7人,人员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0123953.89元,增长33.5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组织林草系统干部到浙大参加综合素质培训产生费用,二是支付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工程建设报告编制费,三是支付竹资源专项调查和竹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费,四是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新增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无经营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187762.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694334.18元,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93428.21元,占基本支出的4.78%,人均基本支出157260.55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315847.92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0123947.92元,增长33.5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组织林草系统干部到浙大参加综合素质培训产生费用,二是支付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工程建设报告编制费,三是支付竹资源专项调查和竹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费,四是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新增项目。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科学技术支出4688621.30元、节能环保支出10227126.75元、农林水支出22928390.86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2510元、其他支出2149199.01元。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保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并取得实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11753.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1%。与上年相比增加14684916.21元,增长21.6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新增人员7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组织林草系统干部到浙大参加综合素质培训产生费用,三是支付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工程建设报告编制费,四是支付竹资源专项调查和竹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费,五是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新增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支出746531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782315.27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新增项目支出。其中,机构运行支出2776693.97元,其他应用研究支出33049.3元,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4625976.42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9595.58元,主要用于林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推广。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0309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20901.94元,下降3.19%,主要原因: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47696.85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22607.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2803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0640.01元,死亡抚恤支出504122.4元。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的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工资、职业年金、遗属补助、抚恤金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94029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44193.25元,增长6.61%,主要原因:一是有新增人员;二是缴纳测算基数有调整。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95797.56元,事业单位医疗1901110.8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24616.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768元。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离休医疗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343661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5110.42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有新增项目。其中: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24654.84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957781.04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7496.9元,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346677.64元。主要用于完成林业产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5718704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2%,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088944.83元,增长24.06%,主要原因:一是有新增的项目实施;二是有人员调入。其中:行政运行23354340.77元,事业机构11856454.54元,森林资源培育6483799.79元,技术推广与转化2004263.93元,森林资源管理935138.26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245281.74元,动植物保护4068760.72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119823.73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119181.35元。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支出及进一步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和国有林场改革、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等工作顺利实施,更好地开展督促、监管和指导,高质量抓好林产业基地建设,保障林业产业建设稳步推进等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355688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全部为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79981.8元,增长19.48%,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整,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22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全部为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84690元,下降73.28%,主要原因:新实施项目较上年减少。主要用于以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年内无重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件,强化资源保护管理,提升森林质量为目标而产生的支出。

除以上科学技术(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节能环保(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800元,支出决算为601799.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9%。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测算出所完成的预算数;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故无法测算出所完成的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3183.6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5.27%,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完成预算的25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615.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73%,年初预算为148800元,完成预算的59.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615.5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详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800元,支出决算为601799.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9%。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000元,故无法测算出所完成的预算数;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故无法测算出所完成的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3183.61元,年初预算数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615.5元,年初预算数为14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次性购买公务用车用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772654.62元减少170855.51元,下降22.11%。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上年对比分析;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无与上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3183.61元,比上年同期761050.52元减少247866.91元,下降32.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615.5元,比上年同期11604.1元增加77011.4元,增长663.6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具体实施办法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得到有效控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

2.购置车辆无。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林草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督促、监管和指导各县(区)林草项目建设,保障林业产业建设稳步推进所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9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无)。主要用于:保障有关单位到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调研、考察、检查验收、招商引资等产生的接待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722109.52元,比上年减少653141.94元,下降47.49%,主要原因:从2022年1月1日起,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和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在编制2022年部门决算时两个管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不在林草局本级编报范围内,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30124744.93元,其中,流动资产18855368.7元,固定资产43223250.01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34235570.94元,无形资产2682825.82元,其他资产31127729.4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685558.54元,增长29.55%。增长原因:花果山城市森林公园建设资产31127729.46元移交到局机关公共基础设施,导致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33810.24元,下降6.6%,下降主要原因:2021年货币资金含应交财政植被恢复费;固定资产减少2726705.25元,下降5.93%,下降主要原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增加2687978.53元,增长8.52%,增加主要原因:有新增管护点建设项目;无形资产减少69633.96元,下降2.52%,下降原因: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上年无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故无与上年的对比分析。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本单位未发生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房屋1833.86平方米,账面原值2881321.1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1638.99元;本单位未发生出借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78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284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8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784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支出主要购买:电脑、多功能一体机、档案柜、文件柜、复印纸。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采购:临沧市竹资源专项调查和临沧市竹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784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全市林草产业总产值381.6亿元(按照全国林草系统统计体系统计),同比增20.2%。2023年,预计全市林草总产值450亿元以上、同比增20%以上。一是核桃产业全市核桃种植面积800.39万亩,实际保存面积672.89万亩。种植面积、产量、产值均居全省第二;二是临沧坚果产业全市临沧坚果种植面积262.77万亩,实际保存面积217.64万亩。种植面积、产量均居全球第一;三是全市林板一体化产业产值3亿元,同比2021年2.47亿元增21.5%。

本部门整体支出保障了部门正常运转,推动各项林草职能工作,2022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量化考核分为:优(得分≥90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年未发生政府性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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