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zj1/2023-00148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民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15

临沧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55201000

临沧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各县(区)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理念,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多举措抓好“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民政工作有效推进。截至2022年12月底,完成向上争取资金7.64亿,完成任务数7.2亿元的106.15%,有力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坚持人民至上,民政领域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二是坚持精准发力,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三是坚持创新发展,基本养老供给更加充分;四是坚持提升质量,基本社会服务更有温度;五是坚持规范管理,儿童福利慈善社工工作健康发展;六是坚持完善体系,基层治理更具活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2个党委。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基层组织建设和区划地名科、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科、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委。不独立核算事业机构2个,分别是:

1.临沧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2.临沧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分别是:临沧市民政局机关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无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5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无行政工勤人员),事业人员5人(无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民政局2022年度没有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8,557,057.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57,057.98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79,361.55元,增长4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80,299.66元,增长45.24%。增加原因是: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资金同比增加2,000,000.00元,增长100%。市社会福利院项目增加2,516,400.00元,增长100%。市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增加1,000,000.00元,增长100%。其余变化为人员变动自然增减。其他收入减少100,938.11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无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18,669,484.17元。其中:基本支出6,267,053.28元,占总支出的33.57%;项目支出12,402,430.89元,占总支出的66.43%。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902,729.93元,增长46.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5,562.02元,增长8.96%,增加原因:2022年退休人员病故,抚恤金增加23.8万元,其余变化为人员变动自然增减。项目支出增加5,387,167.91元,增长76.79%。增加原因: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资金增加2,000,000.00元、市社会福利院项目增加2,516,400.00元、市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增加1,000,000.00元,其余变化为其他项目增减变动自然增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政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67,053.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79,571.64元,占基本支出的93.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7,481.64元,占基本支出的6.18%。2022年度人均基本支出127,899.0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政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02,430.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坚持精准发力,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结合实际制定完善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考评细则。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执行好适当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和救助“渐退期”政策。2022年,城乡低保与已脱贫建档立卡重合对象为32976户58936人,重合率为15.98%。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特困儿童保障标准,同步调整提高全市农村低保分档补助标准,全市共有救助对象12.61万户22.92万人,占总人口的9.49%,支出社会救助资金667,260,500.00元,惠及15.51万低保对象、0.81万特困人员和临时救助6.6万人次。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16,244,100.00元,9月、10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5,290,400元。2022年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52,952,900.00元,61527人次受惠。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生活费14,479,290.00元,确保961名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支出流浪乞讨救助资金570,800.00元,救助432人次,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底线。建设“全市民政救助核对业务数据共享交换库”,着力构建纵向实现省、市、县民政业务数据共享比对,横向与部门数据衔接的信息平台。

2.坚持创新发展,基本养老供给更加充分。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于6月7日在临沧圆满召开,较好地展示了临沧养老服务情况,会议取得良好效果。加大落实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工作任务,争取建设项目38个,建设补助资金37,112,200.00元,完工15个。农村留守老人及高龄津贴实行信息化管理,1至12月为4.27万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资金25,478,200.00元。新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配建工作积极推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扎实开展机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活动。加大公建民营力度,今年以来新运营公建民营机构2个。积极开展护理员培训及选拔赛,年内圆满完成培训任务,选拔4名护理员参加全省护理员大赛,2名荣获“三等奖”。同时,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双江县、耿马县、临翔区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评估及关爱服务。在临翔区实施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养老服务创新发展。

3.坚持提升质量,基本社会服务更有温度。一是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截至12月底,全市已建成乡镇(街道)63个,在建12个,建设覆盖率100%(临翔区凤翔街道、忙畔街道合建,双江勐勐镇、沙河乡合建);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投入使用73个、开工建设17个。持续开展完成8县(区)和77个市直单位1004名市管干部是否存在违反殡葬改革条例情况核实统计工作。健全殡葬惠民政策措施,将殡葬惠民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给予对农村居民免收殡仪馆火化基本费、运遗体费及一次性安葬奖等惠民政策。二是持续抓好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和规范办理婚姻登记。从2022年4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业务;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录入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共完成230.51万对婚姻登记信息档案录入,并同步上传至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库。三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完成18818条地名信息数据和临沧行政区划类、自然实体类、街路巷类、居民点、群众自治组织名称类等5类地名信息数据8518条的录入、审核工作。有序开展第四轮市内4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353000米的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确保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

4.坚持规范管理,儿童福利慈善社工工作健康发展。一是规范儿童福利工作。对2009-2021年期间全市违法、违规办理收养登记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和整改,依法规范办理收养登记,1至12月,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13件;全面督促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职责,与13365名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确认书;做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共发放助学金612,000.00元,为全市考取大中专以上院校的59名孤儿及1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助学保障。二是社工工作稳步推进。下达资金89万元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进行优化提质,为全市81个社工站配备351名社会工作人员;对2021年度14个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进行中期集中评估;组织开展好社会工作师考试,84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的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和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共1879名社工干部参加培训;加强志愿服务系统平台管理,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共有注册志愿者57746名,注册志愿服务队伍1786个,志愿服务项目共1286个,正在运营项目16个,服务总时长28.27万小时。三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圆满完成8县(区)慈善会换届工作;协同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开展唇腭裂患者摸排,完成17名儿童唇腭裂修补术;协同广州侨鑫公益基金会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患儿义诊筛查活动,筛查了需要手术的患者18人,并为其免费进行手术治疗。

5.坚持完善体系,基层治理更具活力。在云县大朝山西镇龙潭村开展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积极推进8个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村(社区)工作,组织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创建第六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8个。积极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智慧社区工作,抓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67,88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24%。与上年相比增加5,147,791.77元,增长51.37%,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财政局预算安排及追加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市社会福利院项目、市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等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78,30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2%。主要用于: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局机关离退休经费等;

具体款、项级科目分别为:

(1)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支出3,880,783.2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日常工作开支;

(2)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支出696,524.92元,主要用于民政各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开支;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26,816.4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1名离休人员离休金、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4,754.5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6,902.11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抚恤-死亡抚恤科目支出238,217.2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病故抚恤金支出;

(7)社会福利-养老福利科目支出470,000.00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朋阳颐养院等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

(8)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科目支出3,516,400.00元,主要用于临沧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和临沧市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支出;

(9)社会福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科目支出14,107.20元,主要用于支付60年代精减退职残弱职工生活补助,2022年支付8人;

(10)社会福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科目支出49,0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涉诉特困群体救助资金支出,以政府主导,各部门配合,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及时给予救助;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154,800.00元,主要用于市核对中心政府购买人员工资及缴纳的社会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406,38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其中:行政单位医疗缴费238,114.11元,事业单位医疗缴费29,413.20元,公务员医疗缴124,030.41元,其他医疗缴费14,830.00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3.住房保障(类)支出383,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7%。主要用于临沧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外,无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2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429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29元,完成年初预算10,000.00元的105%。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预算安排原则,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随之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9,758.82元,下降8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1,073.82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15元,增长14.4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预算安排原则,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随之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本年度无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65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省民政厅开展2021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交叉检查等接待支出。

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481.64元,增加7,033.02元,比上年增长1.85%,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本年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较去年增加,故2022年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2022年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民政局(本级)资产总额10,645,246.73元,其中,流动资产2,058,378.93元,固定资产627,641.94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7,000,000.00元,无形资产959,225.86元,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50,880.05元,增长2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230.00元,增长2%,增加原因购买办公设备及办公桌椅等资产增加;在建工程增加5,000,000.00元,增长250%,增加原因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及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项目属在建工程,故在建工程增加。流动资产减少2,313,512.46元,下降54%,减少原因是拨付市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资金货币资金减少。其他增减变动为固定资产折旧。

本年度本单位无资产处置收入和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4,0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0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4,0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四)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民政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是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市民政困难群众数据共享交换库系统建设专项资金、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等开支。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55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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