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777801000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临编发〔2020〕25号)精神,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研究、建立、维护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溯源,保障量值统一;在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全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校准和测试工作。
3、依法开展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委托的产品质量委托检验、生产许可发证检验、仲裁检验、监督抽查、风险预警检验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检验等;具备出具质量数据分析与质量风险预警报告能力,为政府制定质量政策、开展质量管理、化解质量风险提供技术支持。
4、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在资质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鉴定、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
5、开展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展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开展质量基础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为政府决策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与综合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党对检验检测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一是聚焦政治建设,筑牢思想堡垒。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省委、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年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班子会、党组会等各类学习会议26次;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制定了《中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在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找项目2个。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穿于检验检测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第一时间传达重要会议精神,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验检测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行;开展疫情防控包保督导30余次;全面做好检验检测服务全市绿美建设,制定服务措施15项;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建立检验检测重点任务清单制度,梳理各项任务21项;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减免特检费184余万元、停征计量器具检定费283余万元。
2.履职尽责,服务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初总体工作要求,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为守护公共安全、特色产业发展、保障重大项目、民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严守安全底线,守护公共安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扎实开展锅炉、行车、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检验,配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安全排查整治、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起重机械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1000余处,主动服务市“两会”、亚微节、电站、铁路、高速公路项目等重大活动、项目,有效降低和遏制了设备事故发生率,进一步守护公共安全。夯实检验安全责任,完成特种设备检验4392台件(不含管道/米),其中电梯1712台、起重机械169台、锅炉102台、压力容器879台、厂内机动车辆134台,压力管道11条、安全阀校验995只、限速器校验398台。申报检验率100%,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降低特种设备事故风险,全力服务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局。全力帮助16家重点企业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是发挥技术优势,服务特色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绿美临沧建设,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技术、质量管理优先优势,持续推进临沧市特色农产品综合检测服务中心的建设,全面提升临沧市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产地环境的检验检测水平,检验能力覆盖“糖、茶、果、菜、牛、咖、中药材”等重点产业。聚焦临沧“三个示范区”建设的新方位新坐标新使命,完成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科技专项《临沧市高原特色农产品国家质量技术基础(NQI)支撑体系建设研究应用》和《地理标准产品 永德芒果》项目的实施工作,《临沧市高原特色农产品国家质量技术基础(NQI)支撑体系建设研究应用》获市委通报表扬。进一步强化标准引领和科研创新作用,助力“三个示范区”建设。
三是精准施“测”,保障重大项目。成立计量、特检工作专班靠前服务,主动为全市“三个示范区”建设、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提供技术支持100余次,为疫情防控、大临铁路、临清高速公路建设和重点企业复产,提供全方位、高标准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扎实开展“进企业下基层,解难题送服务”、“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在产品质量、计量器具和特种设备管理、质量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难点、痛点问题1000余个,强化“一企一策、一事一策”,逐企帮扶、纾难解困。
四是聚焦量传溯源,推进民生计量。紧紧围绕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加快构建临沧现代化先进测量体系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重点,推进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云南临沧分中心建设、新能源充电桩检定标准的建立,补齐临沧能源计量服务和监管技术短板。围绕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计量需求,2022年新建支撑安全防护、生命健康等涉及民生领域的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个,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量需求。聚焦让老百姓“称得准秤、看得准病、加得准油”,完成全市216家加油站4300把加油枪的周期检定,检定合格率100%,未发现加油机计量作弊行为,让百姓加得准油;完成临翔区、凤庆县685台出租车计价器的检定,检定合格率98%,不合格的现场予以调试,复检合格率100%,让群众放心“打的”;完成8000余台医疗诊断仪器的检定,受检合格率99%,让老百姓看得准病。
五是聚焦重点领域,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主动靠前做好生产企业委托检验服务,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质量把关,关注民生需求,培育临沧质检品牌形象。积极开展“3·15”、“质量月”、“科技周”等各类公益检测、技术帮扶、实验室开放等活动。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委托检验8000批次,参加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甲胺磷、对硫磷、甲拌磷等61项农药残留检验项目的能力验证,喜获满意结果。
六是聚焦“四个最严”要求,守护工业产品的安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重要工业产品监管技术保障工作,认真做好石油及石油产品、建材、混凝土及制品等出厂把关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服务,完成全市工业产品检测295批次,省级“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喜获满意结果。
3.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和典型引路法,围绕“检的快”提升检验时效性,一般样品的时效性从15个工作日提升到了7个工作日,加急样品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升工作效能。采取多种方式向企业宣传,为企业减免检验费,帮助企业减轻科技创新成本,做到政策宣传进市场主体。400余人次主动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利用自身检测机构的技术优势,面对面、心贴心为企业解决企业“急难盼愁”问题,让企业报检不出厂,办事不跑路,做到政策服务进市场主体。以新时期“店小二”精神,用实际行动兑现一切围绕着企业转,一切围绕着企业干的承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副处级单位。内设8个机构: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室、综合业务发展所、质量管理所、食品检验所、建材轻工产品检验所、特种设备检验所及计量检定测试所。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无行政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无行政编制(无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44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2人,其中:事业人员42人(无行政人员和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无离休人员,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5,893,044.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48,188.59元,占总收入的61.34%;经营收入5,893,957.50元,占总收入的37.09%;其他收入250,898.55元,占总收入的1.57%;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79,886.54元,增长7.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01,354.53元,增长29.22%,主要原因是收到科技项目资金补助;经营收入减少1,322,366.54元,下降18.32%。主要原因为受市场经济活力不足影响,产品委托检验工作量大幅度降低;其他收入增加200,898.55元,增长401.82%,主要原因是市级科技项目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6,602,717.02元。其中:基本支出6,748,188.59元,占总支出的40.65%;项目支出3,960,570.93元,占总支出的23.85%;无上缴上级支出发生;经营支出5,893,957.5元,占总支出的35.5%;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发生。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21,872.73元,增长2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5,290.03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人员薪级工资、岗位工资晋升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大;项目支出增加2,756,635.43元,增长228.92%,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科技项目资金补助;经营支出减少240,052.73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执收减少,故支出即同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48,188.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50,693.17元,占基本支出的95.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7,495.42元,占基本支出的4.41%。2022年人均基本支出160,671.1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0,570.93元,其中:一是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经费1,800,000.00元,主要是项目支出财政资金安排增加,用于计量器具检定人员赴七县一区进行现场检定工作的人员差旅费、专用耗材费、办公费以及检定设备添置更新等;二是使用历年非财政拨款结余安排检验检测运行成本及能力提升经费860,570.93元,主要用于检验检测工作成本缺口弥补;三是省级对下转移支付州(市)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200,000.00元,主要用于科创投入设备更新;四是2022年完成“2020年度市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经费支出50,000.00元;五是2022年完成“2021年度市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经费支出50,000.00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48,188.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71%。与上年相比增加2,201,354.53元,增长29.22%,主要原因是2022年科技项目增多,以及2022年人员薪级、岗位工资晋升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11,15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7%,与上年相比增加969,612.55元,增长16.6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安排有增加;主要用于质量基础1,800,000.00元、事业运行5,011,156.51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1,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1%,2021年无支出;主要用于其他科学研究与开发支出1,200,0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9,14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与上年相比增加26,123.90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社保缴纳基数逐年呈递增趋势;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55,356.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4,493.76元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299.84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544,44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与上年比较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04,571.7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4,682.52元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190.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443,4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同上年比较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43,438.00元。
2022年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科学技术(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卫生健康(类)及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500.00元,支出决算为79,1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8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82.00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500.00元,支出决算为79,1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000.00元,年初预算数7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82.00元,年初预算数7,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部分原计划接待活动被取消,无法形成支出;二是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9,182.00元,比上年减少1,242.00元,下降1.54%。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000.00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82.00元,比上年减少1,242.00元,下降22.9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部分原计划接待活动被取消,无法形成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年初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实际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发生。
2.购置车辆0辆,2022年本单位无车辆购置,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为零。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赴七县一区内进行现场特种设备检测、计量器具检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无外事接待安排),接待人次70人(无外事接待安排)。主要用于检验检测工作和机构核查考评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2年本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费用为零。2022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资产总额29,265,995.00元,其中,流动资产5,822,326.62元,固定资产22,552,455.78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29,540.62元,其他资产861,671.9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1,222.02元、增长1.21%,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3,310.89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设备采购预付款增多,固定资产减少609,732.69元、降低2.63%,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固定资产报废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减少8,888.16元、降低23.13%,主要原因是2022年计提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销费用861,671.98元,2021年无此费用。无房屋建筑物处置;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63,632.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4项,账面原值1,682,826.2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584.00元;本年度无资产出租和出借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3,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8,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4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23,2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坚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穿于检验检测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年内研究安全生产工作2次,开展疫情防控包保督导30余次;全面做好检验检测服务全市绿美建设,制定服务措施15项;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建立检验检测重点任务清单制度,梳理各项任务21项;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2.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扎实开展锅炉、行车、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检验,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1000余处,主动服务市“两会”、亚微节、电站、铁路、高速公路项目等重大活动、项目,有效降低和遏制了设备事故发生率,进一步守护公共安全。完成特种设备检验4389台件(不含管道/米),其中电梯1712台、起重机械169台、锅炉102台、压力容器879台、厂内机动车辆134台,压力管道11条、安全阀校验995只、限速器校验398台。申报检验率100%,全力服务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局。全力帮助16家重点企业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3.聚焦量传溯源,推进民生计量。紧紧围绕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加快构建临沧现代化先进测量体系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重点,围绕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计量需求,2022年新建支撑安全防护、生命健康等涉及民生领域的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个,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量需求。聚焦让老百姓“称得准秤、看得准病、加得准油”,完成全市216家加油站4300把加油枪的周期检定,检定合格率100%,未发现加油机计量作弊行为,让百姓加得准油;完成临翔区、凤庆县685台出租车计价器的检定,检定合格率98%,不合格的现场予以调试,复检合格率100%,让群众放心“打的”;完成8000余台医疗诊断仪器的检定,受检合格率99%,让老百姓看得准病。
4.主动靠前做好生产企业委托检验服务,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质量把关,培育临沧质检品牌形象。积极开展“3·15”、“质量月”、“科技周”等各类公益检测、技术帮扶、实验室开放等活动。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委托检验8000批次,参加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甲胺磷、对硫磷、甲拌磷等61项农药残留检验项目的能力验证,喜获满意结果。坚守工业产品的安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重要工业产品监管技术保障工作,认真做好石油及石油产品、建材、混凝土及制品等出厂把关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服务,完成全市工业产品检测295批次,省级“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喜获满意结果。
按照突出绩效导向,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过一年的努力,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得到实现,推进了临沧质检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2022年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已按项目计划实施完毕,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项目完成率为100%,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良好。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七)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77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