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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市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市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工作。
10.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承担组织举办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工作。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市跨区域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4.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文旅复苏主要指标始终位于全省前列方阵
坚持项目引领推动发展,加大重点文旅项目建设,谋划储备总投资2874.81亿元,项目501个,新策划总投资1609.74亿元,“35102”项目45个,推荐省级重点项目74个,优选推荐省级提级管理“35102”重点项目13个,申请获得12.1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项目5个。全年有旅游业在库项目153个,完成旅游固定资产投资39.87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旅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6亿元的249.18%,完成省下达工作目标19.18亿元的207.87%,完成努力目标任务27.90亿元的142.9%。接待国内旅游者3130万人次,同比增59%;实现旅游总收入228亿元,同比增44%。完成乡村旅游总收入127.39亿元,增速16.69%。完成文体娱乐业营业收入总量1966万元,增速98%;完成文体娱乐业营业工资总额增速6.21%。完成住宿业营业额19.43亿元,占年度目标22.71亿元的85.55%,实现增速7.8%。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0万元,占目标任务的100%。招商引资市外到位资金74.59亿元,占年度市外到位目标任务数72.71亿元的102.59%,其中省外到位资金53.66亿元。
2.统筹规划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编制印发《临沧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临沧市澜沧江航道旅游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临沧市最美乡愁旅游精品线路规划(2021-2025)》等12个专项规划,研究制定《临沧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动临沧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实施“十大行动”,目前全市现有A级景区38个,景区数量全省排名第3位。推动高品质旅游产品供给,建成运营高品质酒店1个、半山酒店13家;等级旅游民宿评定工作取得新突破,7家丙级旅游民宿完成市级初评并按程序报审。
3.依托大数据建设提升文化旅游智慧化水平
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临沧版块建设,完善9个城市名片、29个A级景区、20个非A景区和2个传习馆名片,优化提升203路直播流,在“游云南”APP目的地版块发表游记500篇、玩法180篇、美文视频140篇,开展事件直播46件,推出精品线路23条,酒店上线532家,餐饮企业上线258家,旅行社上线13家,商品零售企业上线16家销售56款产品,销售额突破1000余万元。公共数字文化数据平台建设成效明显,建立临沧非遗资源数据库,录入非遗项目档案189个、传承人档案105个,拍摄非遗记忆纪录片35集,传承人纪录片8集,佤族传统民居营造技艺相关专题片3部。
4.整合营销打响醉美临沧文旅宣传品牌
持续与云南腾云公司深度战略合作,在“游云南”App公众号推出临沧文旅宣传内容20次,新增上线精品旅游线路5条。三条旅游线路入选“2022云南新业态旅游线路产品大赛”获奖线路。开展“游云南正当时”文旅局长说文旅等系列短视频宣传,拍摄宣传推介视频11条,点击量10万多人次,点赞量达6万多人次,聚集网络流量。成功举办5·19“中国旅游日”,举办文艺演出及旅游商品展销会,借力新媒体通过网红直播深入宣传推介临沧的民族文化、边地文化、茶旅文化。擦亮“大美临沧 美在乡间 花开四季 香飘八方”文旅宣传品牌,提升临沧文化旅游和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
5.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彰显临沧特色
加强“文化强市”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推动临沧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临沧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精心组织开展全国公共图书馆第七次评估定级。选派68名文化人才深入到基层开展编导、广场舞、书法美术等培训,组建农村文艺演出队,指导活动开展,提升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364个演出团队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活动568场,观众总数达75.5万人次,开展培训212场次12061人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省首创“三个一批”配齐945个行政村(社区)文化辅导员,举办培训208场次2362人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大“国门文化”建设,建成3个“国门文化友谊广场”、1个“国门书社”、1个“国门文化传习馆”,1个“国门文化交流中心”有序推进。加大《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贯,拍摄宣读视频,让全社会认知认同,推动临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6.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再交亮眼成绩单
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文艺活动不打烊,扎实开展春节线上文旅系列活动,营造新春佳节氛围。创作推出各类艺术精品30多件,原创歌曲《西代勐共产党》作为唯一一个独唱节目入选2022年云南省春节联欢晚会,并获第十届“云南文化精品工程”奖;耿马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被中宣部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文艺院团”。参加云南城市名命名歌曲评选活动,《临沧》《云县》两首原创歌曲分获州市一等奖、县区三等奖。抓好文化惠民演出,完成645场“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惠民演出任务。
7.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翻开活化新篇章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扎实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改造,严格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抓实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申报争取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35.5万元,19个非遗项目被列入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认定公布第三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3人。组织举办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非遗业务骨干培训。开展全市茶产业类非遗项目田野调查、世居民族非遗项目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征集。举办“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购物展销会+非遗美食汇”系列活动,开展非遗产品网络直播销售,推出“马帮声声传天下·茶韵飘香话传承”“丹青话遗珍”“弘扬延安精神·讲好红色故事”等文化遗产特色专题展,加大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宣传。
8.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文旅服务效能
大力简政放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动态调整并依法全面公开行政职权权责清单7类200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清单1720 项,“追责情形”清单1389 项。完成行政许可审批旅行社2家、注销旅行社2家、公共服务场所免费对群众开放事项26件。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加强“一部手机管旅游”投诉平台处置管理,持续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措施”和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抓实投诉处置机制运行和舆情信息监测处置,扎实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打击养老诈骗等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整治文化旅游市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设8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公共服务科、智慧旅游规划科、艺术科、文化遗产科、文化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市场开发科)和机关党委。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事业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无离休人员,退休22人)。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9565660.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46543.59元,占总收入的99.39%;其他收入119117.16元,占总收入的0.6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74151.66元,下降16.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93268.82元,下降16.68%;其他收入增加119117.16元,增长0.61%。主要原因:涉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收入增加;涉及用于开展群众文化、艺术表演、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等工作的项目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是收省文化和旅游厅歌舞乐展演补助及南博会工作经费。我局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对外缴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19477543.59元。其中:基本支出7871351.77元,占总支出的40.41%;项目支出11606191.82元,占总支出的59.59%;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48318.82元,下降18.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9330.27元,增长2.2%;项目支出减少4617649.09元,下降28.4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经费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项目支出经费减少,主要用于群众文化、艺术表演、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旅游资金项目、智慧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引导等工作的项目支出减少。我局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71351.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73848.53元,占基本支出的92.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7503.24元,占基本支出的7.59%。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改革性补贴和发放综合考核奖金。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86508.93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06191.82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开展群众文化、艺术表演、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旅游资金项目、智慧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引导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77543.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4431268.82元,下降18.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04616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2%。比上年同期减少4736537.93元,同比下降21.74%。主要用于开展行政运行、艺术表演团体、群众文化、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010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比上年同期增加249202.16元,同比增长22.8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费、死亡抚恤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3880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比上年同期减少17298.64元,同比下降3.1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52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比上年同期增加123378元,同比增长28.7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元,我局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年初预算数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数2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因公出国组团0人次,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数量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我局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我局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文旅工作督查、验收、指导,文物鉴定,民宿、文化之旅线路考察等。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7503.24元,比上年减少31224.86元,下降4.97%,主要原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日常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 12509404.81元,其中,流动资产11994973.25元,固定资产417239.93元,无形资产97191.6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1395.19元,下降7.88%。流动资产减少155573.25元,下降1.3%,原因是2022年列支其他应付款,故年末资金结存减少,流动资产减少;我局2022年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其他资产、处置资产事项。本年度本单位未处置资产,故无资产处置收入,也无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故无出租出借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18400元,其中: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18400元;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8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项目规划与文旅部门职责范围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文化旅游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良好。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8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