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xczxj/2024-00014
发布机构: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3-14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800000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附件2-2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2.负责对全市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

  3.拟订全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扶贫部门,组织落实行业扶贫规划。

  4.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的使用管理。

  5.负责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

  6.负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及精准脱贫项目库建设、管理、运用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产业扶贫政策措施拟订、实施及扶贫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有关工作。

  8.负责中央、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

  9.承担县(区)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贫困退出考核等工作,统筹做好市级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参与贫困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绩考核工作。

  10.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11.承担扶贫开发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规划财务科、行业扶贫科、产业金融科、社会扶贫与帮扶协作科、督查考评科、临沧市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扶贫信息统计监测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牢“动态监测和帮扶”两个环节,守住不发生返贫的底线。持续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精准监测、精准帮扶。监测环节,2022年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监测标准按照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7000元确定,强化县乡村干部定期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用好“政府救助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动态监测方式,及时发现易返贫致贫家庭。帮扶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对有劳动力的监测户因人因户落实开发式帮扶,对无劳动力的监测户及时落实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及时帮扶、及时清零。市级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实行每月调度,印发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指南,对监测对象、退出标准、动态清零等统一规范。进一步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

  2.抓住“产业和就业”两个关键,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研究制定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盘活用好农村资源资产,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增加脱贫人口资产性收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帮扶等保障措施,稳定和加强政策性惠农补贴发放力度,促进脱贫人口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完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用、共管,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力争达到55%,重点支持“糖、茶、果、菜、牛”等特色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继续用好小额信贷政策,新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4亿元以上,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乡村公益性岗位、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等政策,强化培训力度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提高稳岗就业能力,确保全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以上。

  3.抓细“省级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安置点”两个重点,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组织凤庆、永德、沧源3县逐县编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有计划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加快补齐区域短板。建立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监测评价机制,开展定期监测评估。聚焦17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转移输出力度,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持续完善安置点配套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管理,探索解决人口自然增长、生活成本增加等新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促进搬迁脱贫人口稳得住、能融入。

  4.盯紧“医疗保障和饮水安全”两个风险点,不断提升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措施,把纳入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全部纳入参保资助范围,参保资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实行逐步退坡。常态化抓实控辍保学,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定期开展农村饮水问题排查,严格对照水质、水量取水方面程度、供水保证率的标准逐村逐户逐人排查,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3年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5.抓实“村集体经济和扶贫项目资产”两个基础,确保持续发挥效益。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设施出租、股权投资等新发展模式,完善联农带农等利益联结机制,确保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的行政村达到100%。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对9972个道路、饮水等公益性正常加强后续管理;对1559个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化解工作,对2354个到户资产加强指导帮扶,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合理分配扶贫项目资产收益,优先用于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改善和维护村内小型公益设施等支出。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动态监测、监督检查,防止资产闲置和流失。

  6.抓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单位和社会帮扶力量”三类帮扶,不断凝聚强大合力。严格落实临沧市与崇明区“十四五”时期深化沪滇协作框架协议,争取2022年度协作资金2亿元以上,共同拓展提升协作领域和水平,更好地促进协调发展、共同发展。主动加强与6家中央、19家省级定点帮扶单位汇报对接,确保帮扶力度只增不减。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做好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项工作。

  7.用好“驻村工作队和农村基层组织”两支力量,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全市666支驻村工作队和1832名驻村队员作用,强化以党建为引领,提升驻村工作队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立足工作实际和年度目标要求,进一步理清优化驻村帮扶工作思路,细化帮扶任务,重点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及农村党的建设等工作。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推动驻村干部沉在里,干在一线,带领强村富民。有针对性开展驻村干部专业能力培训,持续提高发展经济、群众工作和基层党的建设等能力。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配合做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促进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等更多本土人才充实村“两委”力量,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8.优化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优化调整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和入库管理。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任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使用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到村到户项目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做到提前谋划、规模适度、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避免举债搞建设。

  9.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会精神,对“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大分工、大合作机制,按照分层分级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推进市厅级领导挂帅“11个市级标志性项目”机制,统筹推进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64个项目(事项),确保2022年度投资达100.51亿元。巩固好凤庆县、双江县“一县一业”示范县成果。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努力把“糖、茶、果、菜、牛”打造成中国乃至世界一流产业,促进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推进旅游“十大工程”,加强旅游产品业态创新,加快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努力把临沧建设成为健康生活目的地。

  10.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落实好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研究制定《临沧市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接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2022年,完成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207座,农村卫生户厕26130座,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66%以上,在49个乡镇镇区、3605个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在32个乡镇镇区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在42个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在26个村实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2022年创建2个示范乡镇(省级1个)、20个精品示范村(省级11个)、200个美丽村庄(省级100个)。督促指导镇康、耿马、沧源3县贯彻落实好《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方案(2021—2025年)》,全力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有序推进全市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1.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着力推动解决乡村治理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通过自治和德治发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通过法治规范权力运行、兜住道德底线。持续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创新经验。抓好沧源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沧源县、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双江自治县勐勐镇闷乐村、双江自治县沙河乡允俸村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工作。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各类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推广乡村治理数字化、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数字化。深入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梳理推广示范村、示范镇成功经验,积极推介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12.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创建。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围绕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研究出台文化下乡清单,优化文化产品供给结构。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落实好推进移风易俗的有效措施和指导性标准规范,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基层群众组织作用,着力解决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封建迷信、黄赌毒等突出问题。

  13.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聚焦巩固脱贫成果、推动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这条工作主线,强化正面宣传,壮大主流声音,唱响主旋律,占领舆情高地,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深入挖掘特色经验做法,为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为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强化网络舆情监测与应对,把握舆论导向,坚守舆论阵地,抓牢抓实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工作,重视源头管控,完善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14.严格考核评估。充分运用2021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将各地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督查内容。统筹开展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市级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开展常态化监测调度和暗访调研。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9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90.1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收入1321.27万元对比增加68.9万元,增加比率5.21%,主要原因是2022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从上年50元/天调整为100元/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90.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90.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0.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321.27万元对比增加68.9万元,增加比率5.21%,主要原因是2022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从上年50元/天调整为100元/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90.1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9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57万元,与上年772.98万元对比增加336.59万元,增加比率43.54%,主要原因是2022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从上年50元/天调整为100元/天;项目支出280.6万元,与上年548.29万元对比减少267.69万元,减少比率48.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不再预算临沧市脱贫攻坚纪实馆建设尾款、8县(区)脱贫攻坚督战队公务支出、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和因扶贫工作献出生命人员的亲属慰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原渠道列支退休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机关工人和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8.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989.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1.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3.45万元。

  9.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250万元、驻村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15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9.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11.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归还世界银行第四期扶贫项目贷款本金。

  12. 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世界银行第四期扶贫项目贷款利息支出。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本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66万元,较上年17.73万元减少0.07万元,下降3.9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66万元,较上年9万元减少0.34万元,下降3.7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减少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实现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机制;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等重大项目推进;深化沪滇对口协作及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深化国际减贫和交流合作(承办“一带一路”地区减贫与发展联合科考与培训,“一带一路”沿线减贫与发展研究与技术共享,“一带一路”地区减贫与发展示范区建设,举办“一带一路”地区减贫与发展国际论坛等具体工作)。

  (二)驻村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加强和保障驻村工作队管理服务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12万元,其中:办公费9.66万元、邮电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工会经费2.34万元、福利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8.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1名机关工勤人员,2022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840.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72万元,固定资产70.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15.62万元,无形资产0.2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2022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因此无相关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2022年我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2022年我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无相关数据。

  6.新增资产配置表。

  2022年我单位档案柜等零星资产未提取到相关数据,因此此表为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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