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722200000
中共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共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临沧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中共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有监督责任。
负责对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委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问题的纪律审查,决定对涉案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对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问题进行审查。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贯彻执行党纪条规的具体意见措施。
指导下级纪委工作;会同市委以及各县(区)委做好纪检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市、县(区)委组织部做好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选的提名、考察工作;负责市纪委派出(驻)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干部的培训工作。
承办市委、上级纪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四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是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坚持学深悟透,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世界观,坚守初心使命;坚持务实戒虚,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强化整改提高,加大监督力度,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二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政治纪律监督具体化、清晰化。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推动政治纪律监察具体化、清晰化。突出政治考量,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加强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工作、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
三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指导和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大审查审理提级办理工作力度,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和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是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推动日常监督更精准有力。在日常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整合资源,用好信息化、大数据技术,建立纪检监察信息查询系统,推进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深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共同研判驻在部门及地方政治生态、日常监督及办案联动协作机制。
五是巩固深化发展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推进市县(区)巡察上下联动,把握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个性特征,推进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有效破解“人情社会”等干扰。
六是有力削存量、有效遏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靶向治疗,精准罚治,聚集重点对象,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重点要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破坏政治生态的重大典型案件,在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城市拆迁改造、房地产开发交易等领域,有针对性开展整治行动。做好案件查处的“后半篇文章”,从行业性典型案件入手,摸清行业各种“潜规则”和案件形成规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顿,抓好整治行业不正之风。
七是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到正风肃纪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拔除黑恶势力“保护伞”,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八是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以过硬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作支撑,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9人,其中:行政编制 206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6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6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4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61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17.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17.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17.1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17.16万元(本级财力3617.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17.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61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7.16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
2333.1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干部人员工资,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和水电费;发放干部职工的公务交通补贴;会议费;工会经费;物业费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经费20万元;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费10万元; 巡察经费50万元;清华工作点日常运行经费20万元。
社会保障和支出383.23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206.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7.6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06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6.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49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9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52.38万元。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纪委“三公”经费2019年预算安排金额为105.5万元,金额已经包含在部门年初预算内,不再另行下达预算经费。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5.5万元,增加5.5%。(1)因公出国(境)专项工作经费预算为0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为51万元,较2018年增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车辆增加。监察体制改革,市检察院划转车辆4辆。主要用于委局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用车日常运行支出和市委巡察办(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开展巡察工作用车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54.5万元,较2018年预算安排减少0.5万元,下降0.91%,主要用于上级纪委来临办案接待开支,各县、区基层纪委来临汇报工作接待开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费用。
(二)基本支出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3517.1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66.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7.90万元。与上年比较及原因:(1)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2242.58万元,2019年预算比2018年增1274.58万元。原因是:2018年5月调入人员49人工资及2018年7月份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工资约300元左右。(2)商品和服务支出397.90万元,比上年增加134.35万元。与上年比较及原因:(1)监察体制改革后,市检察院划转了4辆车到市纪委,车辆运行经费增加6万元。(2)因人员增加公务交通补贴63.72万元,其他公用经费增加64.63万元。
(三)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1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市监察委员会:是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战略部署,整合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和预防犯罪处等机关组建起来的监察机关。其独立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市人大选举和任命产生,与市纪委合署办公。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为保障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正常运转,商品和服务支出497.90万元,其中:办公费156.35万元,工会经费14.18万元,福利费10.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5.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物业管理费20万元,办案差旅费80万元。与上年比较及原因:2019年预算比2018年增282.7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市检察院转隶人员19人,划转车辆4辆,车辆运行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增加,工会经费、办案出差费等相应增加。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