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722501000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中共临沧市委工作部门,正处级。同时,为市编委的办事机构,保留临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委编办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承担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以及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等具体工作任务。
(3)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
政策建议。
(4)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县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市级以下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承担行政职权增加、取消、调整以及组织清理、规范实施、动态管理等工作职责。
(6)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属和县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市级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各级行政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订各级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并按省级机构编制部门拟订的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组织实施。
(8)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方案、办法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并指导各县区开展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9)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审核。
(10)审核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1)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科级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审核乡镇的机构设置限额以及领导职数的调整。
(12)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3)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指导、监督市以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14)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5)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6)负责联系省驻临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17)承担临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抓好严控总量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放管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相关重点领域体制改革、部门自身建设等工作,为开创临沧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1)巩固扩大控编减编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控编减编工作协调、督查和指导力度,落实分级管理责任,严格控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规模。严格执行编制总量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类编制、领导职数使用审核工作。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2)创新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思路,创新挖潜增效方式,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进编制总量年度核准制度落实,探索编制动态调整、空编集中管理、系统编制统筹管理等措施。推进政法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挖潜,统筹管好用活政法专项编制资源。加强反恐维稳、禁毒等重点领域工作力量,充实基层和一线警力。
(3)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管理。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措施。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殊教育学校人员编制标准,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确保数据权威准确。
(4)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建设。继续推进各类应用系统建设,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信息化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认真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网站开办资格复核和加挂网站标识等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加强办机关内外网管理,确保管理规范、使用安全。
(5)加强和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加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监督管理。按照省审改办统一要求,探索权责清单多渠道监管方式,规范权力公开透明。
(6)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监管要求,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分类分级监管,着力构建监管范围清晰、标准统一、责任明确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2017年实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执法事项的全覆盖。探索推行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7)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全面清理各类证明材料,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量化细化行政审批裁量标准,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按全省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目录,做到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统一、数量相当、层级明确。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分析研究,强化对试点成果经验的推广运用。
(8)继续精简行政审批及中介服务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精简行政审批及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9)加快推进市政府部门职责清理调整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部门更好地依照法定职责开展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市政府部门职能职责清理调整、规范理顺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化解矛盾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年内基本完成市政府各部门职能职责调整理顺工作。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政府部门职能运转情况的研究分析,梳理职责分散、交叉重复、职能定位不清等问题,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前期准备。
(10)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整合执法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综合执法为核心,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规范执法队伍设置为重点,深化文化、卫生计生、商务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持续巩固深化县级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
(11)协同推进公检法管理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配合做好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省级统一管理后的后续工作。推进政法专项编制挖潜增效工作,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提前谋划、适时启动我市监察体制改革。
(12)进一步推进省以下审计系统人财物管理试点。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继续做好省以下审计系统人员编制上划省级集中管理后续工作。
(13)有序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梳理全市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机构人员编制、队伍结构现状,待省级出台改革配套政策后,会同市级环保部门结合临沧实际,适时推进改革。
(14)统筹推进其他重点领域改革。督促指导县(区)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化推进综合交通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改革试点,做好有关机构和职能分离工作。配合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统筹做好巡视、巡察、网信工作机构设置和“三定”工作。继续配合做好群团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园区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
(15)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梳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为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打好基础,做好准备。稳慎推进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中央改革精神和要求,待省级出台《关于推进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区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稳步推进改革。推动市级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所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16)进一步推进公益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市级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界定工作。进一步推进职能交叉、职能弱化、职能消失的事业单位调整整合工作。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继续配合做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林业、检验检测、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培训疗养机构等相关行业体制改革。
(17)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加大对市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力度,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完成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18)继续抓好控编减编专项督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控编减编要求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一个条例、三个办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控编减编方案执行情况专项督查要求,把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总量执行情况和消化超编人员情况作为督查重点,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继续将控编减编工作任务纳入对县(区)年终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和强化县(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巩固和扩大控编减编成果。
(19)借势借力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人社、财政、考评等部门沟通协调,扎实抓好《云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贯彻落实,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违规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混编混岗、“吃空饷”等违反机构编制问题的日常跟踪督查,及时纠正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切实提高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20)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运用。严格落实《云南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按照全省机构编制“一张网”要求,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加强对实名制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强化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及时做好人员出入编等实名制日常管理,提高数据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完善机构编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机构编制涉密系统操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加强管理,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1)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梳理和筛选一批重点研究课题,采取横向联合、纵向协作等方式,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创新做法,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做好理论支撑和政策储备。
(22)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围绕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的部署要求。按照“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知识精湛、敢于担当负责、务实清廉高效”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求,树牢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压担子、挖潜力、补短板,进一步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健全监督机制,优化平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把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思和精力集中到转作风、抓落实、促跨越上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中央、省委编办组织的干部培训,适时组织业务培训。以“家风正、家味浓”为主题,全面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在全市机构编制部门形成风清气正劲足的团结干事局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23)进一步提高机关综合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机关综合管理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办文、办会、办事运转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工作统筹和督促督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牢机构编制“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县(区)委编办的工作联系、信息沟通和业务指导。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强化档案科学管理和应用。继续统筹做好综合考评、机要保密、综治维稳、依法治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加强行政后勤和财务管理工作,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7个正科级机构,综合科、机关科、事业科、监督检查科、事业单位改革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含行政工勤编制1名);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3706182.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6182.76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008297.36,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新增工作人员1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建设投入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3704890.72元。其中:基本支出2988090.72元,占总支出的81%;项目支出716800元,占总支出的19%。与上年对比增1007005.3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新增工作人员1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开始投入使用和“放管服”改革进入攻坚区,培训、调研、材料印制等较往年大幅度增加和2011年与原市人事分设使用的办公设备已全面老化购置新办公设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8090.72元。与上年对比增906031.32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资,新增工作人员1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6800元。与上年对比增10097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开始投入使用和“放管服”改革进入攻坚区,培训、调研、材料印制等较往年大幅度增加和2011年与原市人事分设使用的办公设备已全面老化。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为商品和服务支出418177.3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7829.6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79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6182.76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008297.36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新增工作人员1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建设投入资金增加。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4890.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007005.3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新增工作人员1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开始投入使用和“放管服”改革进入攻坚区,培训、调研、材料印制等较往年大幅度增加和2011年与原市人事分设使用的办公设备已全面老化购置新办公设备。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财政应返还额度)1292.04元,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保险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0552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71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和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77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79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元,支出决算为39178.18元,完成预算的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703.18元,完成预算的2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75元,完成预算的1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是因公务用车车辆划转车辆老旧耗油运行成本增加,调研次数增多车辆使用次数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9187.37元,下降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65.78元,增长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553.15元,下降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是因公务用车车辆划转车辆老旧耗油运行成本增加,调研次数增多车辆使用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703.18元,占86%;公务接待费支出5475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703.1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703.1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构编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75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47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区编办到市委编办汇报沟通衔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656.22元,与上年对比增144941.73,主要原因分析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开始投入使用和“放管服”改革进入攻坚区,培训、调研、材料印制等较往年大幅度增加和2011年与原市人事分设使用的办公设备已全面老化购置新办公设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资产总额949500.52元,其中,流动资产26391.84元,固定资产9181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952.6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702.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2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98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49500.52 | 26391.84 | 918156 | 358205 | 559951 | 4952.6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7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79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合 计 | 88820 | 88820 | 88820 | 100793 | 100793 | 100793 | ||||||
货物 | 88820 | 88820 | 88820 | 100793 | 100793 | 100793 | ||||||
工程 | ||||||||||||
服务 | ||||||||||||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突出工作重点,各项改革持续推进
1、全市“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放管服”改革。市政府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切实强化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及时召开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专题会议,调整协调小组成员和职责,理顺工作关系;研究制定出台《2017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及部门职责分工》、《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和强化各专题组的主体责任;先后于5月和8月两次组织召开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市长、常务副市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并对“放管服”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凤庆县、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作交流发言,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清理规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组织开展了2批次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取消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3项(含子项11项),下放行政许可事项20项(含部分下放8项、委托下放3项)。配合人社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决定有关事项工作,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14项,降低就业创业门槛。组织开展市县(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完成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统一比对去重、汇总报送,经清理,市直15个部门涉及56项审批事项,保留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共69项;8县区66个部门涉及230项审批事项,保留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共259项。组织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完成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保留向当事人索要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共25项,其中:自来水12项,燃气供应4项,公共交通9项;《乡镇(街道)实际对外开具(核发)及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具(核发)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共123项,《村(社区)实际对外开具(核发)及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具(核发)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共143项。组织开展行政职权的清理规范和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梳理工作,认真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完成市、县区部门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共调整其他行政职权类的行政职权236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联合市政府督查室,采取部门自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全市简政放权措施、商事制度改革、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6个市级部门存在的行政审批事项未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未摆放服务通知、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未及时编制使用等3个方面共性问题提出下步整改落实措施,并限时督促整改落实。组织开展随机抽查事项“回头看”专项督查,对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再次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和随机对各级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抽查,经督查,重新梳理,市级新增1项,调整完善21项;县区共新增288项,调整完善467项。组织开展问卷调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方式督查,制作发放《关于“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部门服务窗口)调查问卷》,深入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并整改个别部门办理人员对审批事项不清楚、办理事项流程不明等2个问题。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放置临沧市“放管服”改革实施监督意见建议箱,畅通举报渠道,提高服务质量。按省政府审改办交办要求,对群众举报临沧市县(区)食药监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及时上报调查核实工作情况。四是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查,全面做好平台事项录入工作。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专题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发放分配部门登录账号及密码,确定政务服务事项录入核查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复查及随机核查工作,全市录入入库政务服务事项104820项,二级及以上事项深度15928项,二级及以上事项比例达61.36 %,核查事项57622项,核查比例54.97 %,核查通过数57364项,核查通过率为99.55%。五是加强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简化优化服务流程。认真总结推广临翔区、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行政审批事项“三个标准”试点经验,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编码、业务手册、办事指南“三个标准”建设,不断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六是加强改革工作宣传,不断营造改革良好氛围。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精神,及时研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将“放管服”改革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改革政策措施的学习宣传,共开展市直各部门、各县区部门行政职权清理、政务事项录入等相关改革工作业务培训3场共52人次;参与全市第十六期中青班及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放管服”改革工作课程专题宣讲2场206人次。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是调整完善部门职责,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结合“放管服”改革,完成市级4部门职责调整8项,其中:市工信委增加“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检查和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爆物品的处罚”2项职责。市科技局取消“、”2项,将其调整为其他职权类事项,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市侨办增加“对申请办理回国定居华侨的信息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报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1项职责。市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增加“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的审批”和“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向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借用二级及以下的馆藏文物的审批”2项职责;将原省体育局履行的“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1项职责下放县区,交由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管理。明确和强化市级政府打击走私协调管理、政府信息技术与政务公开管理、人社外国专家管理、公安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公安旅游警察、司法人民监督员管理及边合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12项职责。二是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加强群团组织机构编制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精神,配合市级群团组织工作职责、内设机构等机构编制调整完善工作,进一步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职能的发挥。三是深化县级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完善边境县政府工作部门设置。按照扩大沿边开放的要求,严格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将边境县外事机构调整为单独设置,调整完善耿马自治县、镇康县、沧源自治县政府工作部门设置。调整后,临翔区、凤庆县、耿马自治县、镇康县、沧源自治县设置政府工作部门24个,云县、永德县、双江自治县设置政府工作部门23个。四是强化乡镇扶贫开发工作职责,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设置。对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乡镇,将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的扶贫职责划出,单独设立乡镇(街道)扶贫开发办公室,全面完成8县(区)77个乡镇(街道)扶贫开发工作机构的统一设置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完成全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状况、资产和负债状况以及固定资产情况的摸底调查统计。二是稳妥推进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拟订全市2017年前完成14个(市级1个,县区13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计划,初步完成临沧宾馆等18个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改革,其中:市级7个,县(区)11个。
4、重点领域专项改革统筹推进。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市、县区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设置、职责确定、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划转等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市、县区巡察机构的设置等机构编制事项已报批完成,市、县区党委巡察机构为同级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县区纪委。市委巡察工作机构“三定”规定已印发执行。二是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报批工作全面完成。按规定程序报批,设立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为司法局管理正处级行政机构,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定”规定已印发执行。三是指导县(区)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8县(区)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职责由卫生行政部门调整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职责由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担。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事转”的原则完成机构编制调整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四是做好市县区环境监测监察机构整改落实工作。在完成市级整改基础上,指导和督促8县(区)完成环境监测监察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五是抓好市县区党政机关办企业清理和移交工作。组织开展市、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所办(所属)企业的清理摸底工作,全市共清查19个部门(单位)自办企业37个,其中:市级9个部门自办企业21个;8县区10个部门自办企业 16个。并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有关要求,将摸底清理党政机关自办企业情况总体移交市国资部门核查。六是行业协会清理工作按时完成。按照市委关于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及时梳理核对全市行业协会设置情况,全面摸清行业协会现状。通过排查,全市没有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业协会。七是做好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组成工作组深入孟定镇、南伞镇、永康镇开展了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前期调研,研究提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初步意见,现已经市编委研究同意,待市委市政府《关于临沧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审定后印发执行。
创新管理方式,机构编制管理更加规范
1、控编减编成果进一步巩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2015年-2017年控编减编方案》、《临沧市控编减编任务分工方案》、《临沧市消化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计划方案》工作制度,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二是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超职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超职数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并形成专项清理工作情况上报省委编办。三是配合抓好清理乡镇机关空编充实乡镇工作力量以及“吃空饷”人员清理工作,经清理,共追回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和国有企业“吃空饷”资金14.49万元,涉及人员14人。四是抓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和审批联动有关工作。根据研究制定《临沧市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工作方案》,坚持稳中求进,完善机制,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职能监督,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效益。
2、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及时收集整理人员调整变化情况,录入实名制数据库,完善相关信息,实现机构编制核定和实有情况的网上审核、统计、核查、动态监测,有效杜绝违规设立机构、超编进人、混用编制、挪用挤占编制等各类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建设。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积极做好未挂标党政机关网站清理工作,实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和网上标识管理“两个全覆盖”。
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完成全市3384个事业单位和机关群团的登记信息排查纠错,通过排查,修改法定代表人信息不一致事业单位39个,完善机关群团信息缺失1个,确保事业单位和机关群团登记信息准确无误。二是以登记数据为基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对全市已经登记的2795个事业单位,采取按2%、3%的比例,通过网上摇号方式随机抽取59个事业单位,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抽查,进一步完备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三是全市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实现网上一次性审核,完成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审核换证1778件,设立登记27件,变更登记178件,完成网上公示1778 家事业单位。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2527个单位(其中机关、群团法人593个、事业法人1934个),发证率达91%。完成机关群团存量代码转换605个,完成率100%,完成事业单位存量代码转换1955个,完成率100%。
4、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完成4县区和31个部门要求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共47项的摸底调查、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论证、意见拟定、行文批复等工作,23个市直部门领导班子职数设置得到调整优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市直部门在政策法规、督查督办等方面工作力量得到加强。
强化制度执行,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思想理论武装持续强化。以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
2、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围绕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的部署要求,把机构编制队伍打造成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知识精湛、敢于担当负责、务实清廉高效”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成为临沧“沧江铁军”的重要力量。通过加强业务培训、细化责任落实、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机构编制部门风清气正劲足的团结干事局面全面形成。
3、作风建设成效明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云岭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切实转变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发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年内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县、乡开展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县乡农业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履行情况等调查研究10余次。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强化廉政教育,干部职工言行进一步规范、作风进一步转变。
4、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继续深入开展“挂帮包”“转走访”,认真落实帮扶措施,确保挂钩联系点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开展驻村“回访”20余天,实地走访挂钩农户22户。做好机构编制宣传工作。编辑《机构编制信息》3期,《临沧机构编制网》录入工作信息18条。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围绕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职能作用,及时化解矛盾和安全隐患,预防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和谐稳定。认真落实保密相关规定,加强干部职工保密安全教育,完善计算机网络管理措施,确保办机关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22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