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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事项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统一行使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所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临沧市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四是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五是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六是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七是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八是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九是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十是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分别是: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临沧市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含工勤人员1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财政全供养2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在职人员编制与上年减少2人,因工作需要,调入1人,退休3人,所以比上年减少2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退休人员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65852.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95662.25元,非同级财政拨款357019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03601.54元,下降21%,其中:基本支出4875662.25元比上年减少278791.54元,下降5.41%;项目支出减少3790190.00元,减少34.82%。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减少,人员退休个人保险和工资减少;2.项目支出减少。具体为:1.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20000.00元,主要增加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2.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95662.25元,其中:本年收入5095662.2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95662.2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873791.54元,下降53.55%,其中:基本支出4875662.25元比上年减少278791.54元,下降5.41%;项目支出220000.00元比上年减少5595000.00元,下降92.43%。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减少,人员退休个人保险和工资减少;2.项目支出减少。具体为:1.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20000元,主要增加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2.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65852.2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95662.25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35701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75662.25元比上年减少278791.54元,下降5.41%;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人员退休个人保险和工资减少。工资福利支出4442807.29元,占基本支出的91.12%,比上年减少318754.96元,下降6.69%;商品和服务支出345393.56元,占基本支出的7.08%,比上年减少25325.58元,下降6.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461.4元,占基本支出的1.8%,比上年增加65289.00元,增加294.46%。
项目支出2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95000元,减少96.22%。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减少。具体为:1.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主要增加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2.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566.04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71704.64元、20808抚恤支出89861.4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1704.64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89861.4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274580.25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3655.02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4153.97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3050.5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20.7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3953143.00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722143.00元;21111污染减排220000.00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3733143.00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20000.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306372.96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4875662.25元,项目支出379019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4442807.29元(其中:基本支出4442807.29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12566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616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130279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792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44380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43802.00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380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0700.00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1704.64元(其中:基本支出471704.64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77808.99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08.99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3050.56元(其中:基本支出83050.56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960.14元(其中:基本支出19960.14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306372.96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72.96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76093.56元(其中:基本支出360393.56元,项目支出615700.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4691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090.00元,项目支出428100.00元)。
水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电费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邮电费3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3000.00元)。
差旅费7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0000.00元)
培训费18849.24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9.24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接待费2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4000.00元)。
劳务费33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3600元)。
委托业务费1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000元)。
工会经费25132.32元(其中:基本支出25132.32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522.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2.00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15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78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8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461.4元(其中:基本支出87461.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退休费87461.4元(其中:基本支出87461.4元,项目支出0元)。
4.资本性支出1509889.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09889.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设备购置49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9300.00元)。
土地补偿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基础设施建设30601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6019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2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27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9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增长。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增长,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30次,共计预算接待306人次,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2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增长。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增长。主要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预算项目经费3790190.00元,共6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21111污染减排220000.00元,主要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2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坚持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100次;二是针对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信访问题,开展群众投诉信访调处40次,实现调处工作常态化;三是开展各类各项专项执法工作10次;四是强化部门联动执法监管,开展各级各部门联合执法40次,有效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二)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50000.00元,主要用于: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5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发展转型为目标,以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的,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份额,确保顺利完成临翔区2023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各项工作。
(三)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54000.00元,主要用于: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54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打好水、土、气三大保卫战,落实《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全区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工作。
(四)21103污染防治3110190.00元,主要用于:
1.2110302 水体271019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控制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负荷,确保中山水库、鸭子塘水库、铁厂河水库3个集中是饮用水源地水质长期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二是对中山水库、鸭子塘水库、铁厂河水库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现状进行分析,确定主要环境问题,针对各个环境问题采取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削减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负荷,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三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夯实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划建设基础,降低周边人为活动对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影响,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2.2110307土壤4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对临翔区勐旺村历史遗留锗冶炼废渣堆场开展固体废物类别鉴定及其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调查,全面对辖区内土壤环境污染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五)21104 自然生态保护6000.00元,主要用于:2110499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6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打好水、土、气三大保卫战,落实《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全区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及相关环境监测信息公布。
(六)21199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2119999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5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发展转型为目标,以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的,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份额,确保顺利完成临翔区2023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各项工作。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事项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的空表情况说明: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2.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3.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4.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5.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6.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监察监测监管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培训费、维修(护)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监察监测监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区生态环境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管、辐射及环保重点项目工作,确保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12.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指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以及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5393.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325.58元,下降6.83%,主要原因:印刷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资产总额3664845.9元,其中,流动资产2679990.42元,固定资产原值836728.68元,累计折旧1256417.07元,净值1902732.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148126.80元,累计摊销69714.36元,净值78412.4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6541.64元,增加20.6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410.00元,增加1.36%,增加原因:本年度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四)项目实施内容: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年内确保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七)项目实施成效:确保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项目名称: 临翔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发展转型为目标,以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的,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份额,确保顺利完成临翔区2023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各项工作。
(四)项目实施内容: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份额,确保顺利完成临翔区2023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各项工作。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临翔区财政局预算安排临翔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经费35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年内确保顺利完成临翔区2023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各项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确保顺利完成临翔区2023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各项工作。
三、项目名称:临翔区章驮乡勐旺村历史遗留固废规范现场地环境整治工程征地补偿款资金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关于请求拨付章驮乡勐旺村历史遗留固废规范现场地环境整治工程征地补偿款的请示》(临翔环请(2021)2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临翔区章驮乡勐旺村历史遗留锗冶废渣堆场污染现状调查,实施了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勐旺村历史遗留固废规范现场地环境整治工程。该工程建设共涉及征地15亩,农户4户。
(四)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勐旺村历史遗留固废规范现场地环境整治工程。该工程建设共涉及征地15亩,农户4户。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临翔区财政局预算安排临翔区章驮乡勐旺村历史遗留固废规范现场地环境整治工程征地补偿款资金5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年内计划完成临翔区章驮乡勐旺村历史遗留固废规范现场地环境整治工程。
(七)项目实施成效:确保完成临翔区章驮乡勐旺村历史遗留固废规范现场地环境整治征地15亩。有效地改善该地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促进土壤资源合理利用。
四、项目名称:2019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经费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的通知》(临财资环联发(2019)34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打好水、土、气三大保卫战,落实《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全区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及相关环境监测信息公布。
(四)项目实施内容:完成全区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及相关环境监测信息公布。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临翔区财政局预算安排2019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经费6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年内计划完成全区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及相关环境监测信息公布。
(七)项目实施成效:确保完成全区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及相关环境监测信息公布。
五、项目名称: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察及三办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临翔办通(2021)117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全面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委、 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对重点区域、 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适时开展专项督察。
(四)项目实施内容:全面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委、 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对重点区域、 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适时开展专项督察。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临翔区财政局预算安排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察及三办工作经费5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年内计划全面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委、 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对重点区域、 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适时开展专项督察。
(七)项目实施成效:全面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委、 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对重点区域、 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适时开展专项督察。
六、项目名称:区财政局拔2019年的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临财资环发(2019)28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一是控制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负荷,确保中山水库、鸭子塘水库、铁厂河水库3个集中是饮用水源地水质长期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二是对中山水库、鸭子塘水库、铁厂河水库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现状进行分析,确定主要环境问题,针对各个环境问题采取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削减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负荷,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三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夯实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划建设基础,降低周边人为活动对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影响,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四)项目实施内容:全面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委、 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对重点区域、 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适时开展专项督察。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临翔区财政局预算安排2019年的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71019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对中山水库、鸭子塘水库、铁厂河水库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现状进行分析,确定主要环境问题,针对各个环境问题采取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削减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负荷,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七)项目实施成效: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夯实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划建设基础,降低周边人为活动对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影响,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具有重要作用,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七、项目名称: 临翔区勐旺村历史遗留锗冶炼废渣堆场污染现状调查项目资金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临财资环发(2019)27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对临翔区勐旺村历史遗留锗冶炼废渣堆场开展固体废物类别鉴定及其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调查,全面对辖区内土壤环境污染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四)项目实施内容:全面对辖区内土壤环境污染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临翔区财政局预算安排临翔区勐旺村历史遗留锗冶炼废渣堆场污染现状调查项目资金35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对临翔区勐旺村历史遗留锗冶炼废渣堆场开展固体废物类别鉴定及其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调查,全面对辖区内土壤环境污染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七)项目实施成效:重点实施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全面对辖区内土壤环境污染隐患开展排查整治,有效地改善该地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促进土壤资源合理利用。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