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czj33/2023-00057
发布机构:
临沧市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3-03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300000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三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四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五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临沧市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六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七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八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十一是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法律、法规。十二是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加强全市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建议。十三是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工作。十四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林木种子、草种管理法律法规,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十五是贯彻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工程法律法规。十六是负责依法保护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十七是负责依法保护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十八是负责依法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资源,调查自资源并建站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十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共1个,二级独立核算下属处级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1个属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共设置9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临沧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临沧市临沧坚果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森林草原防火科、人事科(老干部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所属事业单位7个:包括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市林业科技教育管理站、市公益林管理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市林长服务中心、市国有林场管理站、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二级独立核算下属处级事业单位5个,包括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临沧市林业科学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深“林长制”工作。以落实林长巡林工作制度、督察制度、考评办法等六项制度为抓手,压实各级各部门的林长责任,厘清林长和林草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优化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细化完善林长制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问题清单。强化林长制工作督查指导力度,紧紧抓住林长这一“关键少数”,带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绝大多数”深度参与林草工作,形成部门协同、多方联动、上下协作的工作格局。强化运用林长制考核结果,重点推进绿色发展指标和重点工作衔接融合,持续在“护绿、增绿、管绿、活绿、用绿、促绿”上发力,探索创立“河长+林长+警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保障林长制常态化运行,全面压实林草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2.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依据“国土三调”成果,及时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开展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统筹规划森林、草原、湿地的保护利用。坚持近自然配置理念,采用多树种多草种开展国土绿化,做到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围绕绿美临沧三年行动推进城市国土绿化,推动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公园建设,改善城镇生态面貌。围绕乡村振兴推进乡村国土绿化,大力实施身边增绿行动,开展路边、村边、水边、宅边造林,建设一批高标准的森林村庄,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围绕生态脆弱区推进矿山复绿、石漠化治理、“裸露山地”复绿,完成新造林7万亩(含油茶种植1万亩),低效林改造13万亩(其中核桃低效改造11万亩,临沧坚果低效林改造1.5万亩,油茶改培0.5万亩)、森林抚育5万亩。建设林浆板纸一体化产业市级保障性苗圃200亩。

3.严抓森林资源保护。坚持生态保护红线理念,严格依法保护、循规管理,加强生态空间源头管控,铸牢森林资源安全屏障。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和公益林管护,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现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完善全市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动态监测体系,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监测预警和问题查处能力。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等区域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毫不放松抓好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补齐队伍力量、基础设施、防控装备短板,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和松材线虫病疫木等关键环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年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持续抓好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积极推进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健全完善林草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用好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警示约谈等措施,严厉打击侵占和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升林业监管的威慑力。持续抓好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新建8个、重建改造1个、功能完善1个;新建林区管护站点20个、林区公路10条50公里。

4.强力推进林产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做优做强林草产业,加快构建现代林草产业体系,稳步提高林草产业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一是聚力重点产业发展。聚力坚果产业发展,狠抓核桃、临沧坚果延链补链强链,加快推进产业链关键技术研发,持续推进基地提质增效;全面推广核桃采收社会化专业服务,优化标准化初加工点布局,争取建设初加工机械一体化建设生产线15条以上。着力发展好林板一体化产业,编制林板一体化产业发展规划,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桉树优质高产示范基地5000亩以上、市级保障性苗圃基地200亩以上,持续抓好现有速生林改造提升,推进用材林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巩固提升现有木竹原料初加工生产规模。围绕绿美行动建设和苗木需求,推进市、县保障性苗圃建设。抓好新兴产业发展,围绕生态体验、生态文化、森林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生态旅游特色线路,建设一批森林康养、自然体验基地。二是培育经营主体。坚持扶优扶强、示范引领,完善产业科技指导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培优育强一批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林业示范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产业大户发展,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林农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林农积极参与林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林农尽可能多地分享全产业链发展收益。三是促进群众增收。通过新型经营主体联结、集体经济成果共享、扶持自主发展产业等多种途径,吸纳更多的群众参与林草产业发展,稳固增收根基。持续落实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等措施,加强惠民惠农“一卡通”涉林补贴资金管理,抓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等资金兑付,巩固拓展好生态脱贫攻坚成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独立核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人员编制34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机关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19人。在职实有3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0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财务总收入84294045.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092949.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668150.2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2018026元,其他收入5514919.47元。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8386007.62元,增长50.77%,主要原因:非税收入录入预算系统进行编制,财政对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数据含非税收入,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数据不含非税收入,导致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财政拨款收入75092949.9元,其中:本年收入75092949.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092949.9元(本级财力75092949.9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184911.95元,增长34.32%,主要原因:非税收入录入预算系统,财政对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数据含非税收入,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数据不含非税收入,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总支出84294045.5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092949.9元,其中:基本支出5097224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4911.95元,增长2.61%,主要原因: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和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增加11人,其中,新增招考录用人员3人,外单位调入人员8人。项目支出24120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90000元,增长287.13%主要原因: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将非税收入录入预算系统进行编制,财政对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数据含非税收入,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数据不含非税收入,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26658.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7462元,主要用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家属生活补助。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67932.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81135.6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63181.1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79942.32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在职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费用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7465.4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事业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支出23112714.6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291969.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支出22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1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支出。

“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支出21610700元,主要用于林草资源监测普查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支出。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11967028.61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5468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60301-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支出2942069.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3163364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3364元)。

津贴补贴11052276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2276元)。

奖金2414836元(其中:基本支出2414836元)。

绩效工资8557620元(其中:基本支出855762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67932.8元(其中:基本支出4767932.8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44316.83元(其中:基本支出1944316.83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79942.32元(其中:基本支出979942.32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1012.81元(其中:基本支出291012.81元)。

住房公积金3291969.6元(其中:基本支出3291969.6元)。

办公费1320030元(其中:基本支出550030元,项目支出770000元)。

水费119040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电费17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7840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邮电费176820元(其中:基本支出7682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差旅费94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2000元,项目支出760000元)。

劳务费55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项目支出5500000元)。

工会经费263267.28元(其中:基本支出263267.28元)。

福利费5562元(其中:基本支出5562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元,项目支出50000元)。

公务交通补贴96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968400元)。

退休费1733347.8元(其中:基本支出1733347.8元)。

生活补助27462元(其中:基本支出27462元)。

公务接待费11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53600,项目支出60000元)。

印刷费92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元,项目支出80700元)。

会议费102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委托业务费619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61900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6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00元,项目支出1530000元)。

手续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

培训费210450.46元(其中:基本支出210450.46元)。

维护费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元)。

办公设备购置2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元)。

维修维护费77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77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8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80000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6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6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370000元,主要用于八(县)区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工作县级支出。

功能科目“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90000元,主要用于八(县)区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工作县级支出。

功能科目“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八(县)区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工作县级支出。

功能科目“230025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3315400元,主要用于八(县)区开展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县级支出。

功能科目“230025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765500元,主要用于八(县)区开展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县级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11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115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313600元,较上年减少85200元,下降21.3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所以无法测算出增减比例。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13600元,较上年减少35200元,下降23.6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3批次,共计接待1265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财政通知要求,“三公”经费预算数不大于上年预算批复数的控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持平原因:根据财政通知要求,“三公”经费预算数不大于上年预算批复数的控制。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森林防火经费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森林火灾不超过90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

(二)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1.实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保险案件覆盖全市8个县(区),达到100%,依法补偿群众因野生动物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失,保险立案率、受理率达100%,受灾群众对公众责任保险的满意度70%以上。

2.加强临沧市花果山城市森林公园管护,确保管理到位,切实把森林公园管理好。一是完成每年2次园区内除草、移栽植物、修剪等工作。二是对木制品每年4到5月刷油漆1次。三是为保证管理到位,聘用公园护林员不少于9人。

3.按时按质完成2023年国际澳洲坚果发展年会和临沧坚果文化节筹备工作。

(三)林业专项工作经费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为保障2023年林业草原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主要统筹用于:一是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国有林场改革、全市重大项目涉林服务保障。二是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工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检查验收,管理惠农惠民资金兑现和巡视、巡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四)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经费预算绩效目标

配合省级开展督导调研、普查评估工作及对调查数据等进行抽查审核,各县(区)根据省级审核意见开展外业补充调查,2023年9月完成全市重点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果报告。

(五)种质资源普查经费预算绩效目标

完成种质资源普查培训、指导,12月底前完成永德县和耿马自治县市级质量检查、市级验收,并报送普查成果材料。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本局属财政补助行政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干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为进一步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和国有林场改革等顺利实施,提高造林质量,更好地开展督促、监管和指导,高质量抓好林产业基地建设,保障林业工作顺利进行,稳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0758.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52702.96元,下降66.32%,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在上年批复数上压缩3%。二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行政编制人员减少,导致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减少。三是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上年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将人员经费除外的基本支出纳入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23年为了与部门决算统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经费除外的基本支出不纳入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30124744.93元,其中,流动资产18855368.7元,固定资产43223250.01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34235570.94元,无形资产2682825.82元,其他资产31127729.4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685558.54元,增长29.55%。增长原因:花果山城市森林公园建设资产31127729.46元移交到局机关公共基础设施,导致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33810.24元,下降6.6%,下降主要原因:2021年货币资金含应交财政植被恢复费;固定资产减少2726705.25元,下降5.93%,下降主要原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增加2687978.53元,增长8.52%,增加主要原因:有新增管护点建设项目;无形资产减少69633.96元,下降2.52%,下降原因: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上年无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故无与上年的对比分析。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本单位未发生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房屋1833.86平方米,账面原值2881321.1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1638.99元;本单位未发生出借收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部门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此表无相关数据。

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因此,此表无相关数据。

3.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2023年我单位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此表无相关数据。

4.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2023年我单位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因此,此表无相关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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