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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的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消防救援队伍、矿山救援队伍参与救援工作,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度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援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一是认真履行安委办职责,不断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2021年第十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并对安全生产进行专题研学,市委共召开3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共召开10次常务会议、16次专题会议、2次市安委会主任会议、6次安委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第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联组会议,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审议。牵头对云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牵头对8个县(区)、20个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二是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改革发展,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市委、市政府印发《临沧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正式步入实施阶段,市安委会印发《临沧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交办和销号制度(试行)等三项工作制度的通知》《临沧市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临沧市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保障,进一步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三是实行任务清单管理,不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市安委会印发了《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明确了40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实现重点成员单位全覆盖,推动了行业部门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和环节“共进一步”;年初印发了《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进一步细化目标要求、统筹推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2.严格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一是深入开展集中攻坚。对集中攻坚21项工作、排查筛选三年行动计划中的83项重点目标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成立检查小组4642个、开展督导检查9136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945户(次)、排查一般隐患20200处、整改17345处、行政处罚1756次、罚款512.31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390户、暂扣吊销资格证照3件、关闭取缔企业3户。二是认真开展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工作。对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的云县、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将沧源佤族自治县翁丁隧道工程重大安全隐患、永德县德和医院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市安委会对耿马县“6.27”在建隧道施工安全事故,云县“7.03”临云高速公路一标段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督促县(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40余项,全市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和动态消除。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开展非煤矿山大排查大整治企业115户,查找隐患128项,下达整改指令22份,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依法对1座尾矿库进行销号处理。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4户,查找问题隐患15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接入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四区分离评估,指导企业落实四区分离改造。对24户天然气长输管道和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4次,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34项。对56户企业开展三级巡查,其中市级巡查16户,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58项,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四是开展重点督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机制,对行业监管领域34户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督查,排查各类问题隐患91项,完成整改85项。五是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市11座尾矿库开展防汛安全专项检查,排查整改问题隐患37项,全力确保汛期尾矿库安全。本行业监管领域安全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六是全力以赴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监管。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七一保障”、汛期、“中秋国庆”、COP15、十九届六中全会、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2021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重要时段,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共组织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5次,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1468户(次),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2359项,竭力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有力推进安全监管执法。一是检查企业1266家次,共实施行政处罚54次,罚款处罚323.17万元,行政处罚率4.3%;排查安全生产问题隐患2796(项),已完成整改2007(项),整改率71.8%。二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开展1次7户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和4次42户企业部门双随机检查工作和系统录入工作,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63项,已完成整改158项。三是严格事故调查处理问责。完成对临翔区“1·08”道路交通、沧源县“2·14”火灾和2020年镇康县“8·19”滑坡事故的调查。开展了2019年至2020年临翔区临清高速公路王家寨隧道“12·05”较大事故和耿马自治县“7·22”、云县“6·0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等3起事故,针对责任追究和防范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评估,指出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完成“1·08”事故行政处罚案件、昆明枫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案件办理和结案工作。
4.着力夯实应急基础。一是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全市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9支525人,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支36人,建立兼职和志愿队伍103支1152人。二是建立灾情会商和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水务、自然资源等涉灾部门信息共享、灾情会商、应急联动。建立与驻临军警、社会救援队伍资源共享、沟通协调救援机制,加强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形成了《临沧市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试行)》《临沧市应对重特大以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力量投送保障方案》。三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落实“一案三制”,扎实开展应急预案备案、检查、演练等工作,全市制定市级总体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19个、部门应急预案29个;各县(区)政府制定总体预案8个、专项应急预案93个、部门应急预案379个,共计制定各类应急预案3286个。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628余场次,全面提升联合应对重大事故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保障信息渠道畅通。组建了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共1395名,建立了临沧市应急管理综合信息业务系统,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上报各类值班信息178期,无迟报、漏报、瞒报事件发生。五是加强防震减灾基础建设投入。投入1500余万元建成19个基准站、13个基本站、53个一般地震烈度监测点和40个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配合做好临沧地震监测中心站前期工作。9月9日,临沧地震监测中心站已在云县正式挂牌。
5.抓实防灾减灾工作。一是组织实施临沧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设立普查办,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工作专班,聘请技术支撑单位服务普查工作,通过采取强化宣传培训、行业部门相互沟通协作、严格把控数据质量等方法措施,确保了全市普查工作按省普查办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顺利推进,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成效明显。二是印发执行《临沧市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农房地震巨灾保险,累计向4005户农户支付赔款和救助金共581万元,农户灾害损失得到及时补偿救助。三是强化灾害救助。分配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715万元,调拨发放2020—2021年冬春救助各类物资2.3万件。四是制定《临沧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职责。积极储备应急物资,代储省级救灾物资2.55万套,筑牢安全保障最后一道防线。五是开展以“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主题的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完成临翔区和沧源县两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六是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做好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测试,摸清底数,完成信息入库管理。
6.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一是扎实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和考试制度化,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培训和考试82批次4888人。二是举办一期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培训班,市、县(区)、乡镇有关人员共203人参加培训。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临沧篇”活动,活动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108场,参与13655人次。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370场、21149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34场,参与1789人次;社区居民、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12条次。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300件,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149场,参与20636人次;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4场,参与300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3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7.78万元,占总收入的94.94%;其他收入62.27万元,占总收入的5.06%。与上年对比增加235.30万元,增幅23.6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补助临沧市矿山救援中心的资金纳入局机关核算,比上年增加157万元;因工作需要,调入2人、招考录用3人,使基本支出收入增加等,导致2021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4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55万元,占总支出的64.2%;项目支出444.79万元,占总支出的35.8%;与上年对比增加267.10万元,增幅27.3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补助临沧市矿山救援中心的资金纳入局机关核算,比上年增加157万元;因工作需要,调入2人、招考录用3人,使基本支出增加等,导致2021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7.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24万元,增幅3.67%。主要原因分析:因工作需要,调入2人、招考录用3人,使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6.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1%。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6.37万元/人、人均机关运行经费1.35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4.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8.86万元,增幅115.99%。增加原因:2021年新增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补助临沧市矿山救援中心的资金纳入局机关核算,比上年增加157万元等,使项目支出增加。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及设备、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等购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应急救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临沧市矿山救援中心2021年度达标建设及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补助临沧市矿山救援中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1.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3%。与上年对比增加275.59万元,增幅29.7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8.25万元;二是2021年新增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补助临沧市矿山救援中心的资金纳入局机关核算,比上年增加157万元等,使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58.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4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灾害风险防治、安全监管、应急救援、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2万元,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完成预算的148.1%。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完成预算的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80.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应急管理工作点多面广、业务量逐年增加,主要用于国务院安委办考核、省级检查督导、安全生产相关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油费、过路费等,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修理费、保险费支出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数支出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55万元,下降15.25%。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34万元减少0.83万元,下降11.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8万元减少0.72万元,下降23.8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4万元,占73.51%;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占26.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国务院安委办考核、省级检查督导、安全生产相关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接待人次321人。主要用于国务院安委办考核、省级检查督导、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及挂钩村工作人员到市局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因此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为零。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万元,增幅2.15%;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041.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15万元,固定资产966.5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72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6.5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2项,账面原值19.9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临沧市应急管理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404.18万元,共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404.18万元,支出404.18万元,支出率100%。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灾害损失,推动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完成省下达我市的非煤矿山关闭任务,其中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控制较大事故起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水旱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主动应对、科学处置日益突出的水旱灾情,开展及时、有效、专业的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尽最大努力减缓灾害影响,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秩序稳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编制部门预算时,合理设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绩效跟踪管理。项目结束后,及时做好绩效自评。通过绩效自评,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组织过程。一是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明确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及工作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布置、审查核实、总结评价本部门及所有项目单位的自评情况。二是市本级项目由人事科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市矿山救援中心项目由中心办公室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各科室、中心填报的资料,按照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赋予分值,综合汇总,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给予综合评级。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等级为“优”。具体指标情况分析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目标设定方面。绩效目标合理,指标设定明确,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十三五”规划以及2021年部门工作计划。预算配置方面: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9.16%,部门2021重点支出金额为404.18万元,占比90.87%,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100%,项目实施得到有效的经费保障;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5.25%,“三公经费”预算数逐年减少、实际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2.过程情况分析预算执行方面。预算完成率较好,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批复中的要求严格执行,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20%;部门结转结余71.0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程度较好,“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8.62万元,预算安排数5.82万元。部门逐步修订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固定资产的利用率较高。
3.产出情况分析职责履行方面。2021年已基本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较高。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交办或下达的年度重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较高。
4.效果情况分析社会效益方面。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较为显著,对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