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400010000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十二)
关于临沧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的报告(书面)
——2021年2月2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临沧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临沧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十三五”财政工作回顾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要求,严格执行“一法一条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统筹财政资源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三化”工作,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9163万元,为年初预算478600万元的100.1%,同比增收14491万元,增长3.1%。其中:税收收入251174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4%,非税收入227989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7.6%。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68788万元,为年初预算2837100万元的97.6%,同比增支27692万元,增长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为支持全省“三区三州”建设,上级调减全市涉农整合资金中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9.75亿元。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91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2953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48545万元,上年结转17775万元,调入资金28309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45万元,收入总计2981162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8788万元,上解支出4949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33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65万元,调出资金15895万元。支出合计296574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416万元,结余结转的资金,2021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842万元,为年初预算93500万元的100.4%,同比减收1919万元,下降2%。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7172万元,为年初预算404900万元的98.1%,同比减支9807万元,下降2.5%。市级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因自然资源部门体制划转,将原属于市级的土地出让收益划转至县级,导致市级调入资金量未达年初预期,可支出财力减少。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8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2953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48545万元,上解收入60838万元,上年结转5820万元,调入资金5303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90万元,收入总计2401807万元。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717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81251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9409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910万元,上解支出4949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10万元,调出资金14905万元。支出合计240010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06万元,结余结转的资金,2021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9649万元,为年初预算201997万元的93.9%,同比增收99017万元,增长109.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15923万元,为年初预算659549万元的336%,同比增支1891490万元,增长58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目标,主要原因是以高速公路为主的专项债券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其对应的专项收入未实现年初预计目标,同比增收主要是土储专项债券项目形成的收入大幅增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幅较大,主要是高速公路、棚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形成的支出大幅增加。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本年基金收入189649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290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9053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31400万元,上年结余18085万元,调入资金15895万元,收入总计2368461万元。本年基金支出2215923万元,调出资金12291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00万元,支出合计233973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8726万元。结余结转的资金,2021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2323万元,为年初预算70931万元的144.3%,同比增收58155万元,增长131.7%。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93116万元,为年初预算562506万元的336.6%,同比增支175301万元,增长1314.7%。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幅较大,主要是土储专项债券项目形成的收入大幅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幅较大,主要是以高速公路建设为主的新增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形成的支出大幅增加。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本年基金收入102323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290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9053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31400万元,上年结余10835万元,上解收入-35504万元,调入资金14905万元,收入总计2237391万元。本年基金支出189311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295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102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支出68598万元,调出资金18467万元,支出合计221333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054万元。结余结转的资金,2021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11万元,为年初预算311万元的100%,同比增收6万元,增长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67万元,为年初预算218万元的122.5%,同比增支57万元,增长27.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级将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应支出增加。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万元,收入总计360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7万元,调出资金93万元,支出合计360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1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11万元的100%,同比增收6万元,增长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1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18万元的100%。同比增支8万元,增长3.8%。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万元,收入总计360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9万元,调出资金93万元,支出合计360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66662万元,为年初预算579320万元的97.8%,同比减收36684万元,下降6.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16611万元,为年初预算528854万元的96.3%,同比增支9948元,增长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2020年以来,为对冲疫情影响,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全市全面落实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对应收入减少。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全市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支出较年初预计减少。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380852万元,利息收入927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8597万元,其他收入4959万元,转移收入29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424万元,上解收入223837万元,收入合计1090923万元。本年保险待遇支出492835万元,其他支出9358万元,转移支出645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377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41350万元,上解支出282559万元,支出合计1040520万元。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5040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35221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9443万元,为年初预算160513万元的86.9%,同比减收17712万元,下降11.3%。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5197万元,为年初预算92847万元的102.5%,同比增支776万元,增长0.8%。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2020年以来,为对冲疫情影响,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市级全面落实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38502万元,利息收入427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1611万元,其他收入4754万元,转移收入2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073万元,上解收入223837万元,收入合计422353万元。本年保险待遇支出81317万元,其他支出4万元,转移支出103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377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41350万元,上解支出58722万元,支出合计395269万元。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2708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07766万元。
以上均为执行数,待省财政厅批复全市2020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报告变化情况。
(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2020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变化情况。2020年11月专项预算调整后,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40454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3998058万元,较专项预算调整减少47342万元,主要变化情况为:市级一般债务中外债使用额度增加3036万元,各县(区)通过偿还、核销存量一般政府债务50378万元。
2.2020年市级政府债务余额变化情况。2020年11月专项预算调整后,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240304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2406083万元,较专项预算调整增加3036万元,主要变化情况为:市级一般债务中外债使用额度增加3036万元。
(三)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攻坚克难,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2.6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税1.18亿元),既做到应收尽收,又做到减免政策落实到位。通过清理盘活资源资产的有力支撑,非税收入增收明显。在巩固电力、糖、烟、茶等传统税源的基础上,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全市重点项目特别是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加快推进、砂石料税收综合治理成效初显等因素的有力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三季度末扭转了从3月份以来的负增长局面,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92亿元,同比增长3.1%,圆满完成年初人民代表大会目标。
2.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统筹平衡财力,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倾力保障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全力以赴保“三保”。全市实现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4.9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6.88亿元,增长1%。一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积极争取到位直达机制管理资金51.38亿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75亿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5.45亿元、正常转移支付直达资金7.92亿元、参照直达机制管理资金17.26亿元,有效保障全市“三保”支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需要。二是切实保障民生投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卫生等领域投入,民生水平持续改善,全年民生支出达230.0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1%。三是支持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7亿元,争取到位园区建设、棚改、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2.3亿元,全市“三化”进程不断加快。四是支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年内争取到位高速公路、火车站建设专项债券资金180.52亿元,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进一步加快,大临铁路、墨临高速公路相继实现通车。
3.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一是进一步统筹资金。加大边境防控维稳、实验室核酸检测、传染病医院建设、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的投入,全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8.23亿元,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经费及时到位,保障各级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所需经费。二是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切实落实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简化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流程,建立采购“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物资的稳定供应,全面落实一线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政策。三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年下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86亿元,争取到位医疗卫生专项债券资金2.2亿元,支持加快补齐医疗卫生领域短板,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
4.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一是稳就业。全力推动就业政策落实落地,统筹各类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31亿元,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二是稳金融。帮助63户企业申报纳入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12户企业获得银行优惠利率流动资金贷款9.4亿元。三是稳外贸。实施稳外贸奖励,下达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资金0.26亿元。四是稳外资。全市正常开展生产经营的11家外资企业复工复产率100%。五是稳投资。全市累计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05.6亿元,及时下达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12.02亿元,市级安排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前期经费0.37亿元,为全市投资筑底托底。六是稳预期。充分考虑了新冠肺炎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对冲影响,切实保障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5.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一是保居民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载体给予补助, 发放938户参保企业稳岗补贴0.31亿元,保障受疫情直接影响企业稳定岗位、基本生活等支出。二是保基本民生。累计下达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资金、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21.21亿元,基本民生底线有效兜牢。三是保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积极落实中央、省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资金扶持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重点复工项目贷款贴息资金0.26亿元。四是保粮食能源安全。筹集粮食风险基金0.23亿元,切实保障储备粮轮换,确保粮油价格稳定;对天然气管道临沧支线(二期)建设等重大项目给予补助,有序开发新能源。五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在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三张牌”以奖代补资金0.1亿元,争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资金4.8亿元,着力推进六大重点产业发展;依托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开展“发展与保护并重的绿色产业”行动,启动实施绿色产业项目131项。六是保基层运转。市县成立“三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级“三保”预算事前审核机制,开展“三保”预算会审及日常执行监控,强化对县级库款监测预警,工资库款实行专项调度,确保工资每月15号前按时足额发放。
6.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全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9亿元,市级安排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3亿元,积极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扶贫政策,综合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为全市率先实现整市脱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6.74亿元,市级安排“美丽建设”奖补资金0.1亿元,重点加大节能环保、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国土整治及地质灾害等方面投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临沧”建设不断推进。三是债务风险防控不断增强。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截至2020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450.43亿元,债务余额399.81亿元,全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限额范围内;不断加大债务管理政策和举债融资政策的贯彻落实,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确保隐性债务风险可控;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全年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05.6亿元,有效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增助力、添动力。
7.预算改革持续深化。一是过“紧日子”有效落实。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坚决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市本级公用经费标准在2019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减5%以上,除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外,各部门延续性项目专项工作经费原则上在2019年基数上压减10%以上,集中财力保障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二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入推进。出台《临沧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临沧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理顺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领域市和市以下支出责任划分。三是持续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单位外,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100%,同时,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公开内容。四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时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并贯穿于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做好预算编制、调整及决算工作。
8.绩效管理切实推进。一是完善共性指标体系建设。编制印发《临沧市市级预算绩效共性指标体系(试行)》,实现部门共性指标填报标准统一、内容规范。二是完善运行监控机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开展跟踪监控和纠偏处理。三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出台《临沧市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市级部门、县(区)财政部门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四是不断强化绩效观念。积极推进绩效预算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部门预算项目均设置绩效目标。五是稳步开展绩效评价。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实现100%。全市八县(区)开展部门整体评价和重点项目评价工作,县级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项目金额已超过70亿元,其中:扶贫资金、城乡低保、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等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已实现全覆盖。
2020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成效,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全力克服转型升级、疫情防控、减税降费等诸多因素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较好保障了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为“十三五”顺利收官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五年来,财政支出重点保障有力,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健康发展,临沧财政改革与发展成绩斐然。
——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伴随经济总量稳步增长,全市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16年到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38.27亿元增长至47.92亿元,年均增长4.7%。通过全面推进“两型三化”、六大重点产业、“三张牌”等体系建设,加大特色产业扶持,积极培育旅游、新能源等新型产业,带动税收持续增长,全市税收收入从2016年的18.98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25.12亿元,年均增长6.5%。财政收入总量提高,收入质量不断优化,临沧财政实力不断迈上新台阶。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十三五”期间,通过培植财源增加财政收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措施,积极支持三大攻坚战、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各项事业的发展,2016年至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13.39亿元增加到276.88亿元,年均增长6.5%。持续改善民生,民生支出从170.28亿元增加到230.07亿元,年均增长7.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始终保持在80%以上。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涉农资金累计投入158.2亿元,市级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1亿元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5.42亿元,有效保障八县(区)全面完成脱贫摘帽任务;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累计投入75.8亿元,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65.8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398.56亿元,铁路公路机场建设齐头并进,大临铁路、机场高速、临清高速、云凤高速、墨临高速相继实现通车,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助力创新型临沧建设,科技投入累计3.58亿元,年均增长19%,全力支持示范区创建“五大行动”,2019年临沧获批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深入推进辐射中心建设,累计安排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2.85亿元,外经贸发展专项经费2.72亿元,沿边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同时,不断加大对公共安全、民族、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投入,持续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财税改革持续深化。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政策红利不断释放,有效降低企业税费成本和居民个人负担,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预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印发《临沧市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切实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不断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全过程的财政性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部分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努力破解县乡财政收入增长瓶颈,稳固做大做强财政收入“蛋糕”。扎实开展预决算和财政信息公开,财政透明度大幅提高。持续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成立临沧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债务化解方案、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债务风险实现有效管控。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运行中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非税占比依然较高。特别是近年来财政收入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一次性税源较多,可持续性的税源较少,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保“三保”压力大,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在经济增速换挡回落、减税降费、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下,财政收入来源不稳定的问题凸显,地方经济发展主要依靠上级支持,自身造血能力不足,供需矛盾突出。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力大。全市进入债务还本付息高峰期,个别县(区)债务规模大、风险较高、防控任务艰巨。以上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十四五”时期财政目标任务
“十四五”是临沧步入高质量跨越发展阶段和向“第二次跨越”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们将按照《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部署,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努力做好全市“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实现临沧“第二次跨越”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一)加强财源建设和收入管理。坚持“两型三化”产业发展方向,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加大对六大重点产业、世界一流“三张牌”、高原特色农业加工、进出口加工、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等产业的扶持力度,做优以农业为主体的基础税源经济,做强以工业为主导的主体税源经济,以产业发展带动财源建设;持续推进工业化进程,着力保障园区建设投入,加快培育千百亿级产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培植新兴支柱税源经济,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努力提高财政自给率。抓好财政收入组织。进一步健全税源调查分析、税收收入征管监督机制,完善征管措施,落实征管责任,既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又做到应征尽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持续提高收入质量,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继续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注重民生领域投入。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坚持把提高居民收入和就业水平作为重中之重,支持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支持养老事业及养老产业发展;加大卫生领域投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积极推进“健康临沧”建设;支持繁荣发展文体事业和文体产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水平。
(三)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保障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着力推进农村城镇化,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加大对农村路网、电网、气网、水网、互联网等工程建设投入,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全力发展乡村旅游,支持打造一批具有临沧特色的旅游乡村,全力塑造乡村旅游品牌。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着力支持改善和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水平。
(四)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加大城镇化投入,通过争取债券资金、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加快推进孟定区域性国际新兴口岸城市、沧源耿马镇康永德沿边城镇带、凤庆云县临翔双江一体化城镇带建设;加快城市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推进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持续加大现代化投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好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保障“数字临沧”建设资金需求,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和应用投入机制。持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全力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完善基础设施条件。
(五)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把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合理预计财政收入与支出,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保障财政可持续和稳定运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引导作用,创新预算绩效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深化预算改革。健全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建立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监管机制,继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切实强化预算控制,提高预算完整性和财政统筹能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持续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加快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
三、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当前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临沧进入新发展阶段,处于重大战略机遇期,形势和机遇均有新的发展变化,但机遇远大于挑战。
面临的机遇:一是我国正在构建“大循环、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综合基础设施体系、“创新型云南”、“数字云南”等建设、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为临沧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历史机遇;二是大临铁路、墨临高速公路通车,交通瓶颈实现突破,将带动临沧经济较快增长;三是全面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以高速公路、市政设施、园区等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不断加快,行业税源持续增加。四是全市经济稳定恢复,向好态势持续发展,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后劲不断增强,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对全市财政平稳良好运行形成有力支撑。
面对的挑战:一是疫情防控常态化、减税降费制度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出台对全市财政收入持续增收影响加大。二是全市工资性支出、重点项目建设等支出需求增长迅猛,同时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特殊时期中央补助政策面临到期调整,全市财政紧平衡、硬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三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还本付息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大量处于建设期的专项债券项目短期内无法形成收益,政府债务风险压力增大。
(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七次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化“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深刻把握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性特征”,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加快建设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努力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门户上实现更大突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临沧开好局、起好步。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增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支出预算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三是坚持“科学统筹”的原则。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入挖掘潜力。四是坚持“花钱问效”原则。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五是坚持“可持续性”原则。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民生支出标准,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依法依规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
(三)2021年全市及市级收支预算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3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479163万元增长3%。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4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768788万元增长2%。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36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25329万元,调入资金137855万元,上年结转15416万元,收入总计28722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4200万元,上解支出48000万元,支出合计2872200万元。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3842万元增长3%,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97172万元增长2.3%。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25329万元,上解收入51500万元,上年结转1706万元,调入资金73272万元,收入总计2448507万元。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2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994307万元,上解支出48000万元,支出合计2448507万元。市级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75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89649万元增长30.5%;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64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207275万元下降90.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预计大幅增长。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目前省级尚未明确2021年专项债券额度。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本年基金收入2475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000万元,上年结转28726万元,收入总计299293万元。本年基金支出216414万元,调出资金82879万元,支出总计299293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81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02323万元增长54.6%;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40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893116万元下降91.9%。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预计大幅增长,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目前省级尚未明确2021年专项债券额度。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本年基金收入1581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000万元,上年结转24054万元,收入总计205225万元。本年基金支出15403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1518万元,调出资金29671万元,支出合计205225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11万元增长1.9%。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67万元下降7.9%。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计较2020年减少。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万元,收入总计341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6万元,调出资金95万元,支出总计341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11万元增长1.9%。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18万元增长1.8%。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国资预算管理等方面。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万元,收入总计341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4万元,调出资金95万元,支出合计341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2693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566662万元增长10.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5766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516611万元增长7.9%。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422227万元,利息收入997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81391万元,委托投资收益2361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转移收入109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6331万元,上解收入222502万元,收入合计1255771万元。本年保险待遇支出538377万元,其他支出2469万元,转移支出1827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499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6005万元,上解支出321104万元,支出合计1154775万元。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0099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36217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46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39443万元增长25.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864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95197万元增长3.6%。根据《云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从2021年起,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一核算管理,县级税务部门征缴的工伤保险费收入划入市级基金财政专户,因此2021年市级基金收入大幅度增加。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平衡情况是: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48756万元,利息收入362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22138万元,转移收入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9553万元,上解收入222502万元,收入合计526671万元。本年保险待遇支出83380万元,其他支出51万元,转移支出219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4993万元,上解支出8347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6005万元,支出合计458127万元。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6854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7631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为确保市级正常运转,市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到各部门。同时,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按照要求已将省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及时下达各县(区)财政及市级相关部门。
四、2021年工作重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各级财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抓好财政收入管理。一是紧密结合临沧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巩固好传统产业税源,加大投入推进核桃、坚果等高原特色产业及生物医药、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培植新兴税源增长点。二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切实降低企业税负,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加强税收征管,找准砂石行业、建筑行业潜在税源,既不收“过头税”,又做到“应收尽收”。四是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盘活国有资源资产,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二)全力支持重点领域建设。一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市级年初预算安排1亿元,支持实施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职业化。二是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全面保障“六稳”“六保”资金需求,实现全市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推进。三是支持打好“三张牌”,市级安排“三张牌”奖补资金0.1亿元,进一步提升全市绿色能源设施、绿色食品加工、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四是加大“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投入。市级安排“三化”建设资金0.91亿元,推动园区优化整合、工业投资项目落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进沧耿镇永沿边城镇带和凤云临双一体化城镇带规划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强化科技创新投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继续做好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建设“数字临沧”。五是支持推进以综合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新增债券资金,着力支持加快推进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启动建设“互联互通”工程,保障好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六是支持“美丽临沧”建设。践行“两山”理念,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市级安排“美丽建设”奖补资金0.11亿元,持续抓好“美丽小镇”“美丽园区”“美丽公路”“美丽铁路”“美丽河湖”“美丽乡村”建设。七是持续深化沿边开放。加快推进口岸建设,促进通关便利化,进一步推动沿边经济快速发展。
(三)着力支持改善民生水平。一是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认真落实援企稳岗就业补贴政策,统筹创业担保贷款、职业技能提升等资金,加大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力度。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安排教育支出52.93亿元,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三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社会保障支出38.17亿元,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深入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儿童、妇女、老人、残疾人关爱服务帮扶制度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持续支持做好殡葬改革,保障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四是加大医疗卫生领域投入。安排医疗卫生支出37.53亿元,支持公立医院建设、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支持“健康临沧”建设。五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科学合理安排,优先将“三保”支出足额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实行“三保”清单制管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国家、省出台的统一“三保”政策应保尽保,超出规划和财力的项目坚决不纳入保障清单。加强对县级“三保”预算、执行的审核及监控,发现预算保障不到位、执行进度较慢的,及时预警并推动相关县(区)整改,确保不出现“三保”风险。
(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坚持过“紧日子”。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认真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一般性支出,进行压缩、清理、归并、取消,部门项目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只减不增。二是继续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省与市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框架下,结合临沧市财政体制改革实际及县(区)财力情况,及时制定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合理确定财政事权保障范围、标准,形成划分科学、权责对等、集散适度、调控有力的财政资源配置新格局。三是持续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乡镇一级预算试点工作,不断壮大乡镇财力,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四是继续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继续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现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财政预决算、预算执行实时监督。五是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切实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建立健全融资审批及责任追究机制,严把举债关,确保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妥善化解存量。盘活政府存量资源资产、财政存量资金等,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逐步消化存量债务。积极探索调整债务结构,降低政府债务成本。三是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对债务实行项目、资产、风险三级穿透管理,及时掌握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四是继续做好债券争取工作。在上级核定的债务限额范围内,不断完善项目储备,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对全市经济的拉动作用。
(六)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一是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完善绩效管理工作、考核、问责机制,健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二是做好事前绩效评估。抓好项目入库管理,严把项目安排关口,预算安排的项目必须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三是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全面开展评价工作,对所有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四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统筹考虑预算单位上年度预算执行、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等情况,在编制项目支出时,对上年执行进度慢、存量资金规模大的预算单位,适当压缩年初预算项目个数或资金安排额度。对上年度绩效低或无绩效的项目,相应削减或取消当年项目支出安排。五是加强绩效管理意识和理念。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提升各级、各部门对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六是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监督索引号530900004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