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841901000
临沧市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地震局为市应急管理局管理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副处级单位。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方案的通知》(临编发〔2019〕29号)执行。
1.拟定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监测台网规划;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的分解与督促落实,拟定有关防震减灾工作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的监督管理;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实施;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典型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地震监测预报监督管理及“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备案和工作指导;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组织震情会商,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建议;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震情信息上报;地震资料信息收集归档。
4.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地震安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确认与备案;农村民居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从业监督管理,省外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资质验证和项目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参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统一震情报道口径;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
6.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积极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与交流;参与区域地震协作联防,指导地震行业学会、协会工作。
8.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引领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把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作为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大力弘扬“临沧作风”,助推“临沧速度”,结合“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确保临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地震安全。
2.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定力,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提升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成果,进一步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防震减灾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
3.组织实施好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和云南省地震局长会议精神。重点抓好全面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项目申报和落实,抓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临沧分项目和南汀河断裂温泉台阵观测项目的组织实施。
4.做好地震应急准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市、县(区)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地震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开展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更新、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完善地震应急工作流程及响应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培训、演练。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和通道规范化建设。
5.夯实地震监测预报基础。牢固树立“震情第一”意识,完善预报指标体系,强化重点区监视。坚持零异常报告制度,及时分析研判重要震情。保持台网正常运行,提高观测质量。实施地震信息化工程,加强地震台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开展“三网一员”队伍培训。协调配合省地震局、滇西铁路公司、市铁建办做好云县地震台迁建。
6.加强震害防御工作。认真落实“放管服”,指导开展抗震安居工程和校舍安全工程,提高恢复重建工程的设防水平。积极宣传、推广隔震减震技术的应用,积极推进地震示范社区(小区、村)的创建、提升和巩固。
7.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深入防震减灾知识“七进”活动。通过省防震减灾网站、即时通信工具、短信等开展防震减灾宣传。依托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展厅开展地震科普宣传。
8.承办了由中国地震台网中心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地震应急全时程灾情汇聚与决策服务技术研究”年度会议,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临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临沧市地震局就该课题在各自领域的研究成果做了交流展示。
9.协调推进云县地震台部分观测项目迁建综合观测站建设。市地震局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目前完成征地拆迁38.1亩,观测山洞掘进300余米;业务用房基础及一层施工完毕,二层待封顶;总投资概算2200万元,实际已完成投资700万元,待第三方审价。
10.其他工作。加强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争取对临沧更大支持。抓好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文化工作,持续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抓好机关党建、组织人事、脱贫攻坚、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计划财务、档案保密、安全生产、老干部、应急值守、深化改革等各项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机构人员及实有变化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部门涉及机构改革,由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应急管理局下属单位,2019年市地震局有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13名,工勤编制1名。2019年末在职实有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0人,工勤人员1人),机构改革后2人转隶调到市应急管理局,1人由于家庭关系,调回弥渡县住建局,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人,减少21.43%。其中: 财政全供养11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退休 4人。
2.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9年本单位车辆情况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经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暂时由市地震局留用公务专业技术应急保障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地震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2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收入合计377.22万元对比,总收入减少56.51万元,与同期减少17.62%。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新财政制度规定,将财政补助和上级补助收入纳入财政集中核算系统预算管理,市本级财政由于全力确保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财政减少部分项目经费支持和2019年度机构改革影响,上级部门对临沧市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持减少,南汀河断裂温泉观测台阵建设实施,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上级转移性支付财政补助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地震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5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04万元,占总支出的75.21%,与上年同期支出合计408.71万元比减少56.32万元,同比减少15.98%;项目支出87.35万元,占总支出的24.79%,与上年同期支出合计116.17万元比减少28.83万元,减少33.01%。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性支付补助经费收入减少和受机构改革影响人员转隶调出3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和防震减灾专项经费收入减少,我局按照财经纪律要求严格控制财务的总体性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临沧市地震局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04万元,人均基本支出20.22万元/人。与上年292.53万元对比支出减少27.49万元,减少10.37%,减少主要原因2019年度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减少,2人于2019年4月转隶调出到市应急管理局和1人调回弥渡县住建局;其次由于工资结构性改革和社会保障性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2.65万,占基本支出的91.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在人员经费支出中社会保证和就业支出31.11万元,占人员经费支出的12.82%;工资性福利支出181.46万4元,占人员经费支出的74.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支10.10万5元,占人员经费支出的6.03%;住房保障支出15.46万元,占人员经费支出的6.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市地震局用于保障全市地震系统为完成特定的防震减灾及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全市地震防灾减灾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35万元。与上年116.18万元对比,减少28.83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33.09%,主要原因为受机构改革影响,市地震局由政府直属参公管理单位调整为市应急管理局管理下属单位,国家、省地震局防灾减灾部分项目实施完成,防灾减灾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支出为本级财政拨款项目经费47.67万元,其中:地震台站及地震观测站运行维护经费20万元、地震灾害防御经费10万元、地震预测预报7.67万元、防震减灾基础管理10万元,;非财政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其他地震事务拨款支出39.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地震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19%。与上年支出366.58万元相比减少45.8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30%,主要原因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新财政制度规定,将财政补助和上级补助收入纳入财政集中核算系统预算管理。2019年市级机构改革以后,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未理顺,上级部门对临沧市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持减少,南汀河断裂温泉观测台阵建设已经实施完毕,上级转移性支付财政补助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与上年65.30万元相比,减少34.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2.35%。减少原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转隶调出,人员经费减少。经费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死亡抚恤金等各种保险经费支出;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与上年10.19万元相比增加4.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44%。增加原因为随着工资结构改革调整,国家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做出调整,医保等费用增加。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医疗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大病补充保险费等医疗保障性支出;
3.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与上年14.25万元相比增加1.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48%。增加原因为,住房公积金按照工资结构调整进行从新测算,公积金缴纳增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保障性支出;
4.224类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29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6%,与上年276.85万元相比增14.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9%。增加原因为国家地震烈度速报预计工程启动实施基本完成,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拨付。主要用于地震性事务支出,地震预测预报、地震监测台阵台网运行维护、地震监测仪器设备更新维护、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机关运行一般公务性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寄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费用保障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地震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50.2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地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和省地震局及友邻州市地震部门来临沧交流学习次数减少,公务接待任务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2.94万元减少0.19万元,下降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同上年相比没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万元,同上年相比保持持平,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同比增减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万元同2018年1.44万元相比,减少0.19元,下降6.7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市地震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二是2019年临沧市境内地震活动偏弱,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小,地震应急处置公务接待减少;三是友邻州市地震系统单位来临沧交流学习次数减少,公务接待任务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占54.42%;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占46.58%。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度临沧市地震局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万元,同上年相比保持持平。其中:
2019年度临沧市地震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万元,同上年相比保持持平,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地震事务公车运行的所需车辆燃料费和车辆基本维护维修费用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74%。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其中: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接待人次225人)。主要用于2019年度接待上级机关、兄弟州市地震系统及有关部门来临沧调研、检查、考察、交流, 8县(区)地震局及工作联系部门、脱贫攻坚挂钩村到市地震局汇报、对接工作等公务接待支出。
2019年度市地震没有涉及外事相关业务工作,没有接到工作任务和相关公务接待性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地震局2019年度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9万元,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7万元相比,增加0.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09%。基本保持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分析市地震局认真贯彻本着勤俭节约办公原则,压缩机关运行各项经费开支。地震事务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邮寄费、出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车辆保险费、过路费、上缴工会经费等维持机关运行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地震局资产总额153.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98万元,固定资产399.87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66.8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3.0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年末固定资产399.87万元,负债6.71万元。上年固定资产393.07万元,比上年增加6.8万元,增加1.70%。本年固定资产增加6.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市地震2019年度南汀河流域系列温泉地震观测台站建设增加更新部分地震监测仪器设备入固定资产。本年度我局没有处置资产情况。2019年临沧市地震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全年没有对使用固定资产作出处置情况。
年末流动资产总额19.98万元,与上年度42.91万元对比,减少22.93万元,减少114.76%。减少原因为2019年度上级和本级财政项目经费投资减少,南汀河流域地震温泉台站建设项目资金拨付施工单位及县区地震局,暂存款货币资金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临沧市地震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万元,比上年采购总额21.99万元,同比减少15.19万元,同期减少223.3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2019年度市地震局纳入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7.0万元,实际支出采购货物6.8万元,采购货物为地震监测台站部分专用机器仪器,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0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地震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和财政管理专户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决算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2019年市地震局决算说明未使用专用专业名词,所以无专业专用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0000841901111
临沧市地震局2019决算公开表格20200908103013138.xls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3.04 19.98 | 399.87 | 63.73 | 36.72 | 299.42 | 0 | 0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