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301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统一行使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聚焦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大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控。结合历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和气候变化影响环境空气质量风险,春节前夕,及时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 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及宣传工作的通知》和《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关于进一步扎实抓好临翔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函》,加大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宣传、联合执法力度,有效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运输、售卖、燃放等行为,综合执法部门加大洒水喷雾降尘力度,确保临翔区春节期间首次没有出现轻度污染。
二是聚焦流域污染防治,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注重流域污染防治,紧盯国控、省控等断面水质变化,持续推动断面水质达标提升。积极开展博尚水库入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水质监测预警,对博尚水库及入库六条河流开展水质监测,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加密监测,分析水质变化原因,同时加大对城区南信桥、文华河、南北河、小箐河、西河、大文断面及中山水库、鸭子塘水库、铁厂河水库开展水质监测预警,排查溯源分析,印发水质监测专报建立部门信息互通预警机制,为精准治污提供决策依据。积极推进“临沧市临翔区地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为有效削减因人为活动及水土流失每年进入周边水体的污染物,从而有效保护和稳定临翔区3个地级饮用水源地(中山水库、鸭子塘水库、铁厂河水库)水质,经积极汇报争取,2019年上级下达临翔区实施“临沧市临翔区地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00万元,用于临翔区3个地级饮用水源地保护规范性建设,根据区人民政府安排,项目由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实施。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开展乡镇农村污水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护帮扶指导,6月-7月,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开展了临翔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核查专项行动,对全区98个自然村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集中式和分散式处理)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核查。
三是聚焦土壤污染防治,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勐旺村历史遗留的锗冶炼废渣(无主)场成效复核验收工作,对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3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进行检查帮扶,指导企业按照规范完成废渣堆存点污染风险评估和整治。完成14家医疗机构(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9家2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短板验收销号工作;同时,持续强化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暂存及转运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抽查,对存在问题加强跟踪督导,推进问题整改,确保临翔区医疗废物全面、规范的进行有效处置。
四是加强区域噪声防控,加强区域噪声监测。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等污染防控,形成合力,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加强工业企业噪声监管,督促企业加大噪声污染防控整治,有效改善周边区域噪声环境质量;强化噪声监测,完成102个点位的区域声环境监测、7个点位的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32个点位的噪声监测,为掌握区域环境噪声情况和指导噪声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五是抓能力提升,强化环境监管。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围绕工业园区涉水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砖瓦行业及建筑工地专项执法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畜禽养殖业专项执法、日常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帮扶指导提升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污染防治工作能力水平,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规范秩序。共出动462人次,检查各类企业157家次。2023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件,处罚金额153.18万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2个不独立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临沧市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不独立核算的2个所属单位统一纳入我单位编报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07.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37万元,占总收入的83.5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9.71万元,占总收入的16.5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5.78万元,下降19.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2.72万元,下降9.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33.06万元,下降47.06%。主要原因是1.2023年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3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95万元,占总支出的49.34%;项目支出522.52万元,占总支出的50.6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1.3万元,增长9.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35万元,下降3.48%;项目支出增加109.65万元,增长26.5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2人,故基本支出减少。2023年支付上年结转的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故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8.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4.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3%。
2023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平均人员经费支出16.02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2.5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41.43万元。
本年度具体实施项目按功能分类,分别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1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住房补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
2.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6.07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经费、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察及三办工作经费等。
3.水体441.43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4.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5.2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经费等。
5.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经费等。
6、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9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经费等。
7、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等。
8.土壤5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章驮乡勐旺村历史遗留固废规范现场地环境整治工程征地补偿款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7.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43%。与上年相比减少82.72万元,下降9.85%,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2人,故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6.9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0.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5.0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5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2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78.18万元,污染防治217.43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2万元,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9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5.6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万元,决算为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万元,决算为4.4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22%,完成年初预算的9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万元,决算为0.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78%,完成年初预算的2.5%。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2.11万元,下级31.7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万元,决算为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万元,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工作次数减少,公车使用频率减少,接待次数减少,支出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1万元,下降3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9万元,下降97.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工作次数减少,公车使用频率减少,接待次数减少,支出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无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2.本年度无购置车辆费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及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监测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4.27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2.89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各项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咨询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资产总额443.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4.53万元,固定资产171.9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4万元,下降4.75%,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时支付,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33万元,下降9.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减少0.34万元,下降4.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提无形资产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