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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专区疟疾防治队,1962年1月改为临沧地区卫生防疫站,2002年1月更名为临沧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4年11月更用现名。中心总占地面积6653.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6191.97平方米,其中实验室总面积为2106.00平方米。中心是实施政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非营利性公益性一类副处级卫生事业单位,承担七项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控制。
2.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3.负责疾病健康信息的监测、分析和评价。
4.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并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和饮用水水质监测评价。
6.负责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与应用研究指导。
7.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乙类乙管”。自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第7号公告发布以后,及时调整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措施,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中心始终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全力落实好“保健康、防重症”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注重风险防控,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传染病突发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体系运转有序有效。全市159个传染病疫情网络报告点运转正常,疫情监测敏感性不断增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15种17514例,相比去年同期(4474例)上升291.46%;发病率781.9693/10万,相比去年同期(200.2498/10万)上升290.50%;死亡143例,相比去年同期(116例)上升23.28%;死亡率6.3847/10万,相比去年同期(5.1920/10万)上升22.97%。报告丙类传染病报告9种19326例,相比去年同期发病数(4993例)上升287.06%,发病率862.8719/10万,相比去年同期(223.4795/10万)上升286.11%,无死亡病例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防控成效明显,全年全市累计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起,较去年同期(9起)下降55.56%,发病1054例,较去年同期(151例)上升598.01%,本期无死亡,去年同期死亡1例。
3.鼠疫、霍乱等传染病防控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各县(区)按质按量开展鼠疫三报、自死鼠“零报告”工作,未发现疑似鼠疫疫情,全市18年无鼠疫疫情成果得到持续巩固。按照“逢泻必检、逢疑必报”的原则,加强综合防控,完成各类标本检测2348份,结果均为阴性,全市28年无霍乱疫情。持续强化媒介监测防制,截至2023年底全市完成30784例登革热疑似病例NS1检测,阳性样本为1177例,成功处置耿马县孟定镇登革热暴发疫情。开展疟疾“三热病人”血检/RDT筛查21674人次,发现疟疾病例30例(均为输入病例),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全市辖区已连续8年无疟疾本地感染病例报告,市疾控中心曾荣获“全国消除疟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完成373个普通疫村29560人的线索调查,人群调查率达34.38%。完成9535个非疫村521229人的线索调查,人群调查率达23.18%,对329条可疑线索进行复核,均排除麻风病,消麻成果持续巩固。
4.科学规范推进结核病防治。2023年,全市肺结核可疑者就诊人数11801例,已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18.01%;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结核病筛查率91.81%,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筛查率93.51%;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全部进行结核病筛查,症状筛查率100%,检查率94.08%;登记管理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430例,其中治愈776例,完成疗程513例,除去诊断变更和转入耐药后,成功治疗率为93.54%;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97.44%,规则服药率96.93%。2023年,登记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632人,进行耐药筛查571人,除去培阴患者后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94.54%;全市发现耐药患者34例,已纳入治疗19例,纳入治疗率55.88%;全市学生肺结核预警响应及时率95.41%、学校结核病潜伏感染者预防性治疗比例86.67%。全市8县(区)已完成3轮结核病实验室痰涂片室间质控,完成国家组织的年度分子检测能力验证和药敏熟练度测试。
5.慢性病综合防控绩效跃升。一是积极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截至目前,我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已经通过4家,分别是临翔区、凤庆县、镇康县、永德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达50%。二是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2.50%,电子建档率92.07%,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75.62%;城乡社区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为66.87%(省级下达任务62%),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07.85%;高血压患者建档管理178014人,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02.90%,规范管理率为81.59%;2型糖尿病患者建档管理35420人,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07.66%,规范管理率为79.16%。三是强化慢性病监测提质达标。截至目前,全市死因、肿瘤监测工作实现县(区)全覆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登记报告工作8县(区)均已开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检验科、传染病防治科、健康信息科、结核病防治科、卫生应急科、质量管理科、免疫规划科、公共卫生科、预防医学门诊科、艾滋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科。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103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4人(离休0人,退休64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未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决算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决算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440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80.01万元,占总收入的97.06%;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88.16万元(无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2.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41.57万元,占总收入的0.9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76.67万元,增长32.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8.71万元,增长51.17%;事业收入减少392.78万元,下降81.67%;其他收入增加20.75万元,增长99.66%。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2022年度调整补发职工卫生防疫津贴,2023年未有特殊性职工薪资调整,本年度人才引进3人,退休3人,人员增减变动及职工薪资调整导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52.16万元。二是本年度下拨2022年度重大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和2022年度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升重大公共卫生能力补助项目经费,导致财政项目资金收入增加1500.86万元。三是2023年度单位核酸检测收入及委托服务费比2022年度减少392.78万元。四是2023年度上级拨入专项经费比2022年度增加20.75万元。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77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4.28万元,占总支出的36.55%;项目支出3027.97万元,占总支出的63.45%;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83.05万元,增长49.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16万元,下降2.90%;项目支出增加1635.21万元,增长117.41%;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2022年度调整补发职工卫生防疫津贴,2023年未有特殊性职工薪资调整,本年度人才引进3人,退休3人,人员增减变动及职工薪资调整导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52.16万元。二是2023年度的项目资金投入比2022年增加1635.21万元,主要是用于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试验室改造及试验室设备采购。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4.2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2.16万元,同比下降2.9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6.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9%。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84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测、传染病疫情处置及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等专项工作任务,达成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保障公众健康,提升人均预期寿命等工作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7.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35.21万元,同比增长117.41%。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7.59万元,用于食品安全监测采样、食品安全培训费、差旅费、设备检定费、实验室维护费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786.19万元。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877.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性收入成本、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补助、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32.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所需的差旅费、培训费、设备校验费、宣传资料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45.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所需的差旅费、试剂耗材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0.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差旅费、试剂耗材费、专用设备购置费。
3.其他支出224.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零星开支、编外人员工资及社保费,开展苗研、脊灰等小项目委托服务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0.01万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计的89.69%。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448.71万元,同比增长51.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拨2022年度重大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和2022年度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升重大公共卫生能力补助项目经费,故财政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比上年同期减少5.41万元,同比下降23.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监测采样差旅费、食品安全培训费、设备检定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支付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采样差旅费、食品安全培训费、设备检定费、实验室维护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比上年同期增加4.50万元,同比增长1.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人员变动及薪资调标,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9.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2.40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8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4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6%。比上年同期增加1455.10万元,同比增长60.97%。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2813.8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32.99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45.45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4.8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7.9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比上年同期减少5.47万元,同比下降4.7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10.9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决算为2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33%。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买公务车辆,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21.4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87%,完成年初预算的23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1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3%,完成年初预算的77.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6万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和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33%。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置公务车辆,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2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16万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公务车使用频率降低,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本单位本年度因工作需要,专家现场指导次数增加,故公务接待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92万元,下降3.91%。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务用车辆,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96万元,下降4.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3.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公务车使用频率降低,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本单位本年度因工作需要,专家现场指导次数增加,故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接待人次171人。主要用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产生的接待费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故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发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602.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4.85万元,固定资产1801.89万元(净值),在建工程17.88万元,无形资产28.14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度资产总额减少337.72万元,下降11.49%,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67.57万元,下降26.17%,固定资产减少87.46万元,下降4.63%,无形资产减少0.57万元,下降1.99%,新增在建工程17.88万元。资产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本年度事业收入减少,故资产总额减少。二是本单位本年度发放的单位绩效工资高于2022年度,故资产总额减少。三是本单位本年度人员增加,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无形资产摊销费增加,故资产总额减少。本单位本年度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房屋113.50平方米,账面原值13.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1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8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89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2023年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支出3027.97万元。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绩效目标,中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按质按量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按时完成2023年度省级安排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及时将抽检结果录入系统,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完成监督抽检及食用农产品结果信息公布工作。二是加大投入,夯实基础,疾控核心能力得到高质量提升。为进一步增强新冠疫情防控配套检测能力,配置一台新冠第二代基因测序分析仪,以保障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仪器配备,进一步提升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与职业病技术支撑能力。三是按指标完成人才引进工作,有效解决中心人才紧缺问题,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疾控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健康临沧”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四是疾控业务有序开展。按时完成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有关工作任务。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及时调查处置并有效控制孟定登革热突发疫情。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医护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