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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33/2024-00292
发布机构:
临沧市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9-20

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1600101000

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业务操作规范、基金管理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等管理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归集及上划省级投资运营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负责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负责指导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紧紧围绕省、市“3815”发展战略目标,以践行“两个革命”为动能,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为主攻,以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为抓手,持续优化参保结构,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严格落实社保惠企利民政策,积极推进社保数字化转型,不断巩固社保基金安全基础,有效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全市社保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1.参保人员结构持续优化。一是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与“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城镇新增就业”“就业帮扶车间提升”充分结合,以调整完善精准扩面对象实名库为重点,以常态化开展“六个一批”行动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康乃馨”社保服务为抓手,以压实多方联动“四个机制”为保障,积极探索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推动提速扩面、持续增效。截至12月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48576人,净增扩面21814人,完成省级目标任务18000人的121.19%;新增扩面23444人,完成省级目标任务18000人的130.24%。2023年8月,因扩面增效工作成效明显,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班在临沧召开,临沧市人社局作为发言交流单位代表在会上总结交流了临沧市社会保险工作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临沧市探索建立的“五个一”工作机制被省社会保险局作为扩面特色做法在全省社会保险系统通报介绍。二是持续抓好特殊群体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以新增企业、新开工建设项目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建设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障体系,约占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的21.36%。继续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参保率达100%。积极做好基层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工作。三是巩固社保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认真做好困难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工作,认真做好困难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工作,目前全市持有一至三级残疾证16周岁至60周岁的残疾人参保率为99.85%;持有一至二级残疾证55周岁至60周岁的残疾人养老补助金发放率为99.79%。继续落实困难群体社保费代缴政策,截至12月末,符合代缴条件重度残疾人、三级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比例100%。

2.惠民政策红利充分释放。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工作。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联网结算工作。抓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经办工作。截至12月末,全市符合保障条件被征地农民参保率为99.45%。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期做好职业年金归集投资运营,逐步完成准备期职业年金清算工作,年内完成职业年金归集12期。稳妥推进中人养老金计发清算工作。

3.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兑现。一是落实社保“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召集财政、税务等部门召开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协调工作会议,压实部门职责,统筹规划和指导、组织社保费的征收、管理、监督和发放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发出《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警报》8期、《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完成情况提醒函》6期。二是加强请示汇报工作。按季度起草《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报告》,积极主动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确保市政府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社保领域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下发《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加强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社保工作的通知》,加强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社会保险工作,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落实基础养老金标准常态化调整机制,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截至12月末,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预算执行率为90.82%;基金累计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2.82%。按时完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兑现工作,按要求做好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不断提高。

4.社保经办服务不断提升。一是常态化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年内全市各级社保服务先锋队累计深入企业1128户(次)、进村(社区)4089次、进家庭23989次开展政策宣讲、咨询解答、业务指导、领取待遇资格确认上门服务等工作,享受服务人数152057人(次),帮助老年人完成社保业务办理12309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0多份。二是开启“社保多元化合作经办”新篇章。及时成立临沧市社邮(银)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临沧市社邮(银)合作工作方案,举行市本级社邮(银)合作启动仪式,全力推进实施社邮(银)合作,年内创建社邮合作市级示范点1个、社银合作市级便民服务点3个,努力打造“农村十公里、城市一刻钟”社保快捷服务圈,满足企业群众“就近办”“多点可办”服务需求。三是加强社保工作宣传。印发《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予协助做好人人有社保、生活更美好宣传动员的函》,将常用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工伤保险政策印发至市直各单位,努力营造人人都是社保宣传员、处处都是宣传台的浓厚氛围。下发《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保政策专题宣传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各级社保系统广泛征集社会保险政策专题宣传微视频作品,并开通“暖心社保”政策宣传专栏,利用抖音、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宣传小视频,同时与临沧融媒体新闻社、邮政、银行等部门合作,制作发布“我也能退休”“赚金山、赚银山,养老保险是靠山”等政策宣传微视频作品10期。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财务统计科、稽核科。

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无行政编制,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25人,其中:无行政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5人,无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490.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8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其他收入0.17万元,占总收入的0.04%,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33万元,增长8.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16万元,增长7.97%;其他收入增加0.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其他收入,本年度其他收入是实有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9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85万元,占总支出的96.02%;项目支出19.69万元,占总支出的3.98%;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07万元,增长8.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13万元,增长7.74%;项目支出增加5.94万元,增长43.2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五险一金支出数相应增加以及赴县(区)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4.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7.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5%。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5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9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以及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等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5%。与上年相比增加36.16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五险一金支出数相应增加以及赴县(区)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5.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12.21万元,津贴补贴143.81万元,奖金60.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7万元,办公费7.9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差旅费12.51万元,培训费1.39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工会经费2.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7万元,退休费11.0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万元,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万元,决算为0.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和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万元,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7万元,增长25.63%。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事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25.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加大对我市社会保险执行率考核及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的调研指导。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置车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主要用于省级对我市社会保险执行率考核及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的调研指导及县(区)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7.27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增加3.5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136.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68万元,固定资产12.68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3万元,增长19.09%,主要原因是省社会保险局划拨一块电子显示屏;流动资产减少4.33万元,减少3.38%,主要原因是动用上年结存资金。2023年度本单位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故无处置收入,无房屋出租,故无出租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4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4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报、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实现自评工作全覆盖,本部门严格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对单位年度内所有财政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覆盖率100%。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本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是部门的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履行主要职责和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本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确保自评工作过程中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对照年初设定的指标,经自检,已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工作任务,综合评价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16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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