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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临沧市精神心理卫生防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与救助救治、国家健康扶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大病集中救治慢病居家管理及临翔区麻风病防治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医院党支部于2023年10月24日完成换届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从充分准备、均衡合理、定期调整、厘定权责等角度着手,及时调整了党政领导班子分工。党支部主动扛起政治意识教育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注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主题党日、读书会、专题党课、交流研讨、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13场次、党小组会12场次、支部党员大会19场次、党员干部政治学习会11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5场次,讲授专题党课8场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等精神,精心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2、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医疗服务持续优化。优化门诊流程,提供导诊及分诊服务,开通网上预约挂号、微信支付,减少门诊服务窗口患者及家属等候时间,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感。二是运营好亚专科特色门诊(抑郁症、老年痴呆、双相障碍、儿少障碍、临床心理门诊及临床营养科)。其中,儿少、焦虑抑郁、睡眠障碍门诊、心理门诊增幅较大,同期增长皆在100%以上。三是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年内邀请到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李娜、卢瑾专家到我院帮扶,重点帮扶老年精神科、临床心理及儿少科,采取门诊带教、教学查房、知识讲座等形式多元化探索提升医疗质量,门诊带教13次,就诊患者387人次,专家讲座12场次,教学查房125人次。四是提高门诊服务质量。对门诊关键指标门诊量、病人投诉情况、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各门诊医生日工作量、门诊临床路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第三方体验活动、门诊医生服务标准、好医生标准进行评价、反馈、整改以提高门诊服务质量。五是诊疗及康复理念不断创新。MECT临床应用、二代长效针剂治疗、精神障碍“药物+心理+物理+康复”多元化治疗模式、门诊路径、心理学技术原理“叙事、认真、正念、萨提亚”融入临床心理护理、“自我管理目标”切入患者生活社会功能复原的康复护理及临床营养治疗等创新性开展专科业务,有效提升了临床治疗效果,患者疾病复发、疾病致残、疾病失能等情况明显降低。
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深化“市级统筹、县级协调、专业机构负责、乡镇组织、村级协助随访、监护人监督管理”的社区综合防治管理模式(市-县-乡-村-监护人五位一体化)。按照“疑似一例、筛查一例、确诊一例、管治一例”的原则,将患者管理工作由服务小组转变为临床科室划片包干分县负责,调动全院专业技术力量参与,把专科资源下沉到社区、乡镇、村,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诊断、随访管理、复诊、治疗、救助、免费提供门诊居家治疗药品、康复指导与健康咨询等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册患者14888例,在册率6.66‰,管理率为99%、规范管理率为98.82%;服药人数13862例,服药率为 93.11%、规律服药率84.63%;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人数9780例,服药率92.6%、规律服药率83.68%;病情稳定人数13387例,稳定率达94.86%。
4、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稳妥推进。一是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救援和演练。全力参与危机干预应急救援工作4次,共派出市级师资队伍16人次,开展心理健康宣教97792人次,心理疏导7958人次,心理危机干预245人次。组织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培训5场次,派出队伍学习人员15人次,组织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救援演练3场次。二是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六进”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监所、进社区、进医院,利用节假日、世界精神卫生日、考前辅导等开展心理小集市、亲子互动、考前心理健康讲座、团体心理辅导等活动;在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中心防治中心及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的组织下承办心理健康基层行活动;与云县妇女联合会、云县社心办一起联合开展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防治基线调查,帮助学生、家长、老师及时掌握孩子心理发展动态;与凤庆县总工会持续推进心理健康服务。2023年全市共开展心理健康讲座142场次,开展团体心理辅导46场次,共服务13820人。三是做好心理援助热线、心理测量、咨询和治疗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免费为公众提供7*24小时心理救援服务548人次,开展心理测量9528人次,心理咨询3599人次。四是积极配合指导县级精神卫生项目办做好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调查工作。
5、科研能力建设不断强化。一是科研项目多点开花。成功申报参与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防治研究”“青少年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照料与社会支持相关调查”项目。继续开展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研究神经精神疾病散发型和家系研究、市级“社会心理服务融入居家管理治疗模式应用与研究”科研项目。三是多个专家工作站落户我院。年内分别成立北京回龙观医院谭淑平教授团队专家工作站、李艳丽教授团队专家工作站、李伟教授团队专家工作站、杨可冰教授团队专家工作站,并在我院开展了教学查房、精神检查督导、门诊带教、学术讲座等活动。四是北京回龙观医院谭云龙教授团队联合多中心科研合作项目成功落地,促进了我院精神卫生领域的临床诊疗、学科建设、科研能力进一步提档升级。五是顺利承办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八届二次学术年会暨2023年云南省医院协会精神病医院管理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实现了精神心理卫生领域的思想碰撞、交流学习、开阔视野、学术共建。
6、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夯实。一是积极争取编制,做好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等工作。2023年完成人才引进硕士研究生3人,其中临床医疗2人,公共卫生1人,超额完成任务;补充编外人员6名,本科临床医疗2人;完成护理及临床医疗岗等公益性岗位审批13人。二是规范职能,科学调配、任用干部,干部队伍建设日趋加强,2023年培养中层干部2人。三是根据人才队伍培养计划,年内外出长期进修学习管理及业务知识人员18人,外出短期学习人员136人次。四是卫考通过率有了新突破,2023年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7人,通过社工等专业技术资格5人,同比持证率增长88%。
7、智慧医院迈上新台阶。一是信息技术不断革新。为积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防止患者走失、突发疾病、自杀自伤等意外事件的发生,我院与上海北斗导航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共建的云南省首个“北斗+智慧云监护”试点项目,以“医院+社区+家庭”数字手段实现患者“住院与居家康复过程”的全病程全生命周期智慧服务,为医护安全监护、智能护理及医疗健康服务探索了一条数字化管理的新模式。二是顺利通过等保和密评。通过了等级保护三级测评,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原则对“HIS、LIS、PACS、EMR系统”开展商用密码应用改造建设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三是改革支付方式。成功上线了医保移动支付、“双通道”处方流转和处方二维码扫码付款功能。四是成功上线“医疗电子票据”系统。积极响应国家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政策,极大减轻票据使用和保管压力,提高内部票据管理、整体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
8、精神卫生质控工作狠抓落实。一是持续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对全院临床科室、门诊、功能科、物理治疗科进行质控、督导检查95次。质控运行病历336份,归档病历2371份。组织召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2次、医疗质量管理专题会议3次。制定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特殊病(居家管理治疗)质控考核标准,组织开展3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特殊病(居家管理治疗)质控考核。二是临沧市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市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于2023年5月、10月分别对全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精神卫生医疗质量进行工作指导。2023年参加云南省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会议2次,召开全市精神卫生质量控制年终会议1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4个内设机构,包括:12个行政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质控办、财务科、公共卫生科、内审科、信息科、采购科、科教科)、13个临床科室(老年精神科、普通精神障碍科、女性精神科、中西医结合科、物质依赖科、临床心理及儿少科、急诊精神科、严重精神障碍科、心境障碍科、心理健康服务科、门诊部、精神康复科、儿童康复科)、3个医技科室(药械科、功能科、物理治疗科)、1个后勤保障科室(保卫科)、5个“中心”(焦虑抑郁诊疗中心、儿童青少年情绪与行为障碍诊疗中心、睡眠障碍诊疗中心、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心理健康体检中心)。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决算编报范围,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事业编制94人,无行政人员和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94人,其中: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237人。无学生人数,遗属人员2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974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8.82万元,占总收入的18.16%;事业收入7731.44万元,占总收入的79.37%;其他收入241.18万元,占总收入的2.47%。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2.68万元,下降3.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90.13万元,下降33.48%;事业收入增加917.98万元,增长13.47%;其他收入减少330.53万元,下降57.81%。主要原因是:1、财政项目补助经费重大公卫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2023年拨入比上年降低幅度较大。2、各县区应拨付基本公卫款进度缓慢。3、医院业务量和多元化治疗带来业务收入的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149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8.46万元,占总支出的72.62%;项目支出3148.22万元,占总支出的27.38%;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09.55万元,下降5.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12.88万元,增长17%;项目支出减少1822.42万元,下降36.66%;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因医院整体发展需要增加人员成本与业务费用,二是我单位新院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大。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财政项目补助经费重大公卫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2023拨入年比上年降低幅度较大,专项资金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康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精神病转专科医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48.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49.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98.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93%。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6.57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48.22万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残疾人康复16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132.22万元。其中:精神病医院麻风病人生活费24万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10万元、临沧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委托建设款100万元、心理健康基层服务百姓义诊活动4.9万元、医疗综合业务自有资金活动收支2528.60万元、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提升公立医院改革130万元、基本公卫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汇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与救治188.35万元、重大公卫项目专项经费146.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8.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39%。与上年相比减少893.13万元,下降33.55%,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补助经费重大公卫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比上年降低幅度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5%。主要用于: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工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28.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残疾人康复支出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残疾人治疗和康复。
(4)死亡抚恤支出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2.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9%。主要用于:
(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统筹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4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与康复。
(5)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主要用于公立综合医院的可持续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现代化管理。
(6)精神病医院支出111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7%,主要用于医院的业务发展、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医生培训、人才培养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决算为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故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故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3万元无增减变动。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决算为3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开支油费等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也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资产总额45449.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33.33万元,固定资产27315.11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5965.86万元,无形资产1405.4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9.4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1.26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比去年减少2279.12万元,其中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货币资金用于支付正常运转,比去年减少1838.82万元。非流动资产比去年增加1727.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999.25万元,增长413.8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将在建工程转增为固定资产,故固定资产增大。报废报损资产184项,账面原值69.9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也无房屋出租和资产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1.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4.1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4.18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本单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专职人员,制定了《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等制度,严格按照绩效考评要求组织开展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通过单位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及年初设定的各项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