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801000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负责对全市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拟定全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扶贫部门,组织落实行业扶贫规划;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负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及精准脱贫项目库建设、管理、运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产业扶贫政策措施拟定、实施及扶贫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有关工作;负责中央、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承担县(区)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贫困退出考核等工作,统筹做好市级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参与贫困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绩考核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承担扶贫开发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开展“作风素质提升年”专项行动;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加快省级重点帮扶县发展;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启动省级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建设;稳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乡村振兴项目库建管用和项目资产管理水平;强化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抓好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清零;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着力加强督导考核评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规划财务科、产业金融科、社会扶贫与帮扶协作科、督查考评科、行业扶贫科、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扶贫信息统计监测中心。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本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单位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25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8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2.98万元,占总收入的97.43%;其他收入20.12万元,占总收入的2.57%。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0.43万元,下降30.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0.46万元,下降31.48%;其他收入减少0.04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市级下派的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由市乡村振兴局进行预算及兑付,2023年度此项目转由市委组织部进行预算和兑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7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65万元,占总支出的63.49%;项目支出284.50万元,占总支出的36.51%;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8.94万元,下降32.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1.58万元,下降46.01%;项目支出增加52.64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度市级下派的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由市乡村振兴局进行预算及兑付,2023年度此项目转由市委组织部进行预算和兑付;二是2023年度因上级各类检查、督查、考核力度加大,各类公务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乡村振兴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4.6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8.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5%。本单位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8.73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乡村振兴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4.5万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春节慰问经费)6.2万元;农林水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11.73万元、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省对下市级统筹部分专项资金50.4万元、东西部协作工作经费16.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2.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372.42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市级下派的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由市乡村振兴局进行预算及兑付,2023年度此项目经费转由市委组织部进行预算和兑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各项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0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3%。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用于2023年驻村工作队和脱贫攻坚工作因公殉职人员家属春节慰问。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4万元,决算为1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万元,决算为4.6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98%,完成年初预算的5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4万元,决算为6.1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02%,完成年初预算的76.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万元,决算为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4万元,决算为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控制行政成本,压缩行政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4万元,下降24.65%。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29万元,下降4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5万元,增长13.8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原因为公务用车过度老化,安排公车出差使用频次减少;二是由于上级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调研指导力度加大,接待频次增加,故公务接待支出增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6.45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9.26%,主要原因是到龄退休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及相关办公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04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工会经费4.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22.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48万元,固定资产66.38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0.16万元,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65万元,增长29.2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7万元,增长24.05%,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委办无偿划转办公设备一批;流动资产增加14.84万元,增长36.4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缴纳退休职工记实职业年金时社保部门账户变更缴费失败转入单位银行存款中暂存;二是市财政年末转入单位职工个人住房补贴因时间关系无法进行兑付在单位银行存款中暂存。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单位项目绩效自评资金268.33万元,共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68.33万元,支出268.33万元,支出率100%。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做到项目全面覆盖。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本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成效明显。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圆满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任务,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
(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