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101000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超额完成省级下达临沧市耕地保护任务目标530.35万亩、完成547.72万亩,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21万亩、完成327.87万亩。加快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完成耕地数量指标3650.36亩、水田规模指标684.62亩、粮食产能270.45万公斤。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的4个一票否决项,经省级初步考评均为合格。二是国土空间规划有效推进。切实加快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和实施监督,市本级和临翔区总规通过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查,其余7县总规如期完成,乡镇总规编制有序推进。全市9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规划编审并取得批复,入库备案率51.15%。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上线试运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如期推进。三是要素保障工作不断强化。实行用地报件审查报批动态清零。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踏勘论证18个,审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1件,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地报件84件;审查通过供地方案97宗,供应土地176宗;完成临沧边合区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地2宗;以临翔区为试点,完成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供应。超额完成省级下达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年度任务。四是矿政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发布实施市县两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并按要求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加快推进全市过期矿业权清理,完成38个矿业权审批登记。启动开展全市矿产资源清理整治规范管理工作,开展联勘联审和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矿业权56个。8个《县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市级审查,《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临沧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五是地质灾害防治有力有效。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和存在问题整改。全力推动66个在建项目实施。完工地灾治理项目10个,完成130处监测预警项目建设,设备在线率保持在95%以上。全面加强汛前汛中巡查和监测预警,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培训演练、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全年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地质灾害。六是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质效,建立企业专窗、上门服务、回访服务、容缺服务、绿色通道等便民举措。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持续推广应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实现不动产登记、房屋管理、税务系统平台协同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及“交地即交证”模式,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七是自然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坠底。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五项机制”,市委、市政府“八项措施”,抓实“日分析、周通报、月调度”机制,对重点违法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提级查办。历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违法占耕问题整改、“大棚房”问题整治、卫片执法违法占耕等问题整改有效推进。八是自然资源管理基础支撑体系不断夯实。完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开展2023年季度常规监测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持续加强测绘行业管理,推进测量标志普查工作。扎实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向上汇报衔接,积极争取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卫片执法、干部规划家乡“以奖代补”等补助资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地勘、测绘等行业安全隐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加强风险防范,全力确保安全;抓好政务宣传和信息报送,认真做好国家安全、信访、保密等工作,切实加强社会舆情稳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行政机构,包括办公室、市自然资源总督查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城乡规划管理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勘查储量科、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9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中心、市城市规划馆。此9个事业单位均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下属其他9个事业单位不独立会计核算,由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核算,不单独纳入2023年决算编报。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5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9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未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4人。
本单位2023年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707.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7.9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9.56万元,下降6.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9.34万元,下降5.79%;其他收入减少50.2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未有临沧工业园区拨入的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经费等其他收入;二是本年地质灾害资金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按期下达,不存在两年度同时下达的情况;三是坚持过紧日子,市本级项目预算资金较上年压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23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92万元,占总支出的23.78%;项目支出4755.98万元,占总支出的76.22%。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92.87万元,增长23.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20万元,下降0.48%;项目支出增加1200.07万元,增长33.75%。主要原因是为财政拨入消化规划馆建设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3.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3.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90.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2%。本单位人均工资水平为15.1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55.9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27.4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739.93万元;2.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17.19万元;3.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21.04万元;4.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73.96万元;5.地质勘查与矿政资源管理支出429.24万元;6.其他自然事务支出24.79万元;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17.85万元;8.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35.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1238.14万元,增长24.7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消化规划馆建设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61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0%。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管理方面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基本工资381.71万元,津贴补贴225.29万元,奖金91.22万元,绩效工资315.52万元,工会经费7.49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公务车补贴)35.52万元,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739.93万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17.19万元,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121.04万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73.96万元,地质勘查与自然资源管理429.24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4.79万元。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17.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5%。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监测预警业务方面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152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0%。主要用于消化财政拨入规划馆建设补助资金。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0万元,决算为1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9.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万元,决算为2.1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50%,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8万元(本单位未编制外事接待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事项,故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万元,决算为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接待审批,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1.64%。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增长9.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级部门加大对州(市)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力度,下沉州市指导工作频次增加导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卫片执法、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增减挂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52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卫片执法、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8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支出90.81万元,无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0.89%,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规范机关运行,坚持过紧日子,提高工作效率。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行政工作开支,具体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13280.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43.24万元,固定资产235.36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8220.36万元,无形资产81.56万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83万元,下降0.7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7万元,增加1.01%,资产总额减少原因为货币资金减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增加。2023年度本单位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3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3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通过科学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监管,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聚焦“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定位,以抓实自然资源管理“八个全面”为重点,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着力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促进民生改善、着力高效保护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耕地红线守得更牢,规划体系日趋完善,要素保障更加精准,地灾防治扎实有效,基础管理持续夯实,民生服务有力有效,年度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96.43%,2019年以来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率9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考评得满分。2023年度省政府自然资源“八个全面”综合考核评分排名全省第10位、较上年进位4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耿马县、双江县自然资源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定结果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万元,为年初结转结余资金,与去年相比,增加4.52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为财政拨入消化规划馆建设补助资金。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了4.52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为用于消化规划馆建设补助资金。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