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czj33/2024-00235
发布机构:
临沧市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9-14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76300301000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定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全面贯彻落实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现场会精神,持续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从有向优”转变,着力提升县、乡(镇、街道)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服务对象在300人以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大力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政治文化环境规范化建设清理整改工作,对建设标准不高、内容不严谨、不规范等问题全面进行清理整改,并取得一定成效。

2.移交安置工作高质量完成。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严格政策执行,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一是深入驻武警临沧支队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传,让退役军人全面掌握了解现行移交安置政策。二是参照省级做法,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综合绩效考核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指标考评细则。三是圆满完成年度安置任务。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采取“考试考核”安置办法,公开、公平、公正赋分,并按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6名转业军官以公务员身份按时完成安置;按照“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原则积极推进安置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加强部门之间衔接协调,全市共落实安置岗位计划107个。

3.就业创业工作持续升温。始终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制定出台《促进“临沧兵”在临沧就业创业十七条措施(试行)》。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制定《促进“临沧兵”在临沧就业创业十七条措施(试行)》“专属”政策,边制定边推进,不断拓展定向招聘和优先录用渠道,加大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力度,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有了新突破,工作经验在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现场推进会议上作大会交流发言。二是抓实惠民实事 。围绕2023年“新增退役军人就业360人”目标和市政府下达“新增退役军人就业400人”目标任务,及时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建立台账。

4.优抚对象权益保障有力。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帮扶活动,不断增强军人军属的荣誉感、获得感,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助力困难退役军人帮扶,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人保健康临沧中心支公司联合开展“惠军保”保险业务,旨在有效降低退役军人医疗负担。

5.褒扬纪念工作有序推进。强化部门联动,与公安、信访等部门共同分析研判我市烈士祭扫工作形势,制定《临沧市烈士祭扫应急处置预案》,组建工作专班到文山州麻栗坡县提供异地祭扫服务;积极参与“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制作网上祭扫操作流程,发布《临沧市清明祭英烈倡议书》,利用市、县各级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抓好英雄烈士政策宣传,全社会学习英烈、尊崇英烈、传承英烈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双拥办)、军休服务优抚褒扬纪念科(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决算编报范围,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

本单位编报2023年决算的单位与本单位的单位范围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无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10人(无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20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无含行政工勤人员),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无在编实有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686.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0.26万元,占总收入的83.09%;本年度未发生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6.08万元,占总收入的16.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7.87万元,增长27.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79万元,增长5.90%;本年度和上年度都未发生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16.08万元,上年无数故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拨入定期增资,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72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31万元,占总支出的47.23%;项目支出382.46万元,占总支出的52.77%;本年度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1.49万元,增长33.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6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等基数的调整;项目支出增加185.75万元,增长94.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拨入定期增资;本年度和上年度都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3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8.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7%。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81万/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2.46万元(因部分项目涉密,不公开项目绩效表),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春节、八一慰问活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68%。与上年相比增加31.79万元,增长5.90%,主要原因是开展慰问走访活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8%。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2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行政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3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4.97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活动支出;退役士兵管理教育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支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1.5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开展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和培训支出;其他退役安置支出9.3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支出;行政运行261.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拥军优属88.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开展春节和建军节活动的慰问支出;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及信访工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3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6.9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6.2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我局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7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8%,主要用于消化往年暂付款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2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3万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上年对比分析;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事项,故无与上年对比分析;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决算为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16.58%。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上年对比分析;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事项,故无与上年对比分析;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16.5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接待人次146人(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指导工作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3.85万元,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缩减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资产总额437.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2.82万元,固定资产62.63万元(净值),无形资产1.90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和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9.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00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无偿划拨资产一批,固定资产增加。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情况,故未发生资产处置收入;本单位无出租房屋情况,故无资产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本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支出。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实现自评工作全覆盖,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组织对本单位本年所有财政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覆盖率100%。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本单位的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本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单位职责范围相符,属于单位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二是项目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军休服务管理各项工作推进有序、履行主要职责和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本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确保自评工作过程中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综合评价为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763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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