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0801000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9.指导县(区)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站位区域“发展”大局,打造“建设好美丽家园”的富边示范区。坚持把民族宗教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同过上好日子、共同走向现代化。一是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顺利接受省级验收。推动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向幸福村迈进,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一幅幅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的美丽画卷在边境农村大地上不断绘就,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2023年,全市共规划建设项目1005个,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6.82亿元,在今年5月以全省第二家的建设进度基本完成省级考核指标的基础上,2023年11月初顺利接受省级第三方考核评估验收。二是高效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实施1个示范县、2个示范乡镇、35个示范村、3个示范社区,累计完成投资7057万元,项目实施示范点成为改善民生、凝聚共识的“人心工程”,民族地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三是扎实推进民族特色村寨促旅游提升工程。建成民族旅游特色村寨20个,累计完成投资4461.4万元,打造了一批有特色、有品位、带动强的农文旅融合示范点,民族村寨旅游业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抓手,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重要载体。四是积极服务民族企业发展。申报民族贸易企业46户,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11家,省级共认定我市民族贸易企业46户。
2.站位边疆“稳定”大局,打造“维护好民族团结”的睦边示范廊。着力创新形势和载体,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一是以“一个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实施“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心向北京 拥护核心”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个心向”主题教育,推动边境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将各族人民的情感联系、文化共性、心灵共鸣凝聚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思想合力。二是以“一条主线”凝聚共识。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等“四个关系”,严格落实“两个纳入”要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社会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实施“枝繁干壮”“石榴红”等工程,努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目16个,完成投资223万元,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三是以“一套思路”提升效能。创新提出临沧市全域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1122”工作思路,推动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拓点扩面、提档升级、提质增效。2023年,临沧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31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2个单位被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拟命名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50个,所有10个边境乡镇和44个现代化边境行政村(社区)全部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四是以“一批节会”推进“三交”。深入实施“石榴红”工程和“枝繁干壮”工程,认真落实“三项计划”,以举办亚洲微电影艺术节、沧源佤族司岗里“摸你黑”狂欢节、临沧百国华侨华人联谊会、中缅边交会、中缅华裔青少年交流等节会活动为载体和桥梁,推动市内外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不断扩大境内外中华民族友好往来、团结合作、同心筑梦的“朋友圈”,推动境内外中华民族互学互鉴互助,实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3.站位国家“安全”大局,打造“守护好神圣国土”的固边示范带。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树牢防风险、守底线意识,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大局,推动和保障边疆安宁、边防巩固、国家安全。一年来,全市没有发生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审批科(办公室)、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宗教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与市委统战部统一下达未分开)。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14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9.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7.55万元,增长33.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7.55万元,增长33.34%。
增加原因:本年度市本级项目资金下达比上年增加,故本年收入比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14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38万元,占总支出的40.82%;项目支出680.61万元,占总支出的59.18%;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7.55万元,增长33.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0.37万元,增长23.84%;项目支出增加185.63万元,增长37.50%。增加原因是本单位因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迎国家验收检查、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和宗教方面等工作,项目支出增大,故支出比上年度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9.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1.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78%。2023年度人均基本支出22.35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0.6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情况为:市级民族机动金支出87.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团结保障及民族宗教相关工作经费,解决特殊困难补助和民族高中班行李补助等;市民宗委专项工作经费55.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市级人员参加各类宗教政策培训经费以及其他民族宗教调研等相关工作经费开支;宗教团体负责人专项生活补助资金25.2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道教协会4个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23人的生活困难问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建设资金198.96万元,主要用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建设开支;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专项经费240.5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临沧市参加全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支出;民族宗教专项资金72.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专项事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9.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87.55万元,增长33.34%,增加原因是本单位因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和宗教等工作,项目支出增大,故支出比上年度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0.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1%。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63.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2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主要用于养老保险35.40万元和职业年金缴费6.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退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支出21.6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31.56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决算为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67%。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04%,完成年初预算的2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67%。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本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因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迎国家验收检查、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和宗教方面等工作,上级到市、县指导和调研相关工作增多,故接待费增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8.11%。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法与上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0.35万元,下降12.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接待费标准,细化接待流程,压缩接待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相关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16万元,比上年增加60.96万元,增长224.12%。主要原因为:办公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6.40万元,培训费1.39万元,工会经费1.85万元,福利费0.0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9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资产总额97.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33万元,固定资产38.92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0.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4万元(属于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2023年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314.00万元,共5个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2.根据部门职能,围绕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分别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设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目标设立合理,目标明确、细化、量化。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结合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绩效分析情况。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按序时进度完成较好,各项指标完成全年目标,绩效综合自评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