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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接待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接待处是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负责来临指导工作或调研考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的部级领导及国家派出的专项工作组成员,省委、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省政府、省政协班子成员和省纪委省监委班子成员,省委、省政府发文派出的专项工作组成员,各州(市)党政机关副厅以上领导及带队的党政代表团成员,应邀前来临沧考察学习的省外副厅以上党政代表团的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协助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市政协办公室的相关大型活动和重大会议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级接待经费的预算、申报、管理、使用。负责保存各种接待资料。对县(区)开展的相关国内公务接待进行指导。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接待处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尽责,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政治基础。1.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和准确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政治学习“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3815”重要战略部署和对临沧发展的战略定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政治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项工作得到统筹推动。2023年,相继召开党组会议学习7次、干部职工会议学习6次,召开党员大会14次、支委会11次、党小组会22次,开展主题党日10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暨党支部集中学习9次,读书会活动10期,“三大经济”临沧实践行动专题培训10期80余人次,“绿美云南”化为“醉美临沧”专题培训5期40余人次,形成心得体会文章61篇。2.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相继组织征订各类报纸杂志24份,征订各类学习丛书143本,主题教育必读书目做到人手1套。对标对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把主题教育贯穿到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始终。研究制定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读书学习暨专题培训计划》,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主题教育工作重点,及时召开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认真开展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和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活动。支部学习教育活动同步深入扎实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业余自学紧密结合、高位推动,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8种学习材料进行了认真组织学习。认真研究制定了调研方案,分别明确班子成员的调研选题,制定了正反面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计划,开展调研12次、发现问题11个,形成调研报告2篇,建立问题清单2个、责任清单2个,设置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2个。确定党组班子民生项目清单1个、班子成员为民办事清单2个,完成为民办事清单1个,查找到班子存在问题1个,各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3.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党建责任压实落细,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党建工作全面实现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形成了“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负总责、总体抓,班子成员分块抓、党员干部自觉抓”的党建工作格局。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抓实“三张清单”,通过党建引领,推动公务接待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规范化建设成果持续巩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推行5+X主题党日活动,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组织活动的始终。结合实际划定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区,设立“党员先锋岗”,常态化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持续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高质量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加强。认真落实新一轮“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实现党员全覆盖。规范使用“云岭先锋”APP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党员积分评定等工作形成常态。“每月之星”“流动红旗”等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持续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明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规范。认真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度,推动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2023年以来,网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3人,党组织到社区报到4次,在职党员报到率100%,平均服务时长6小时。
二是增强履职能力,公务接待优质高效。1.不断增强重大公务接待服务保障能力。坚持把公务接待工作放到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高度来谋划、推动和落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临沧对外开放、“三大经济”发展、中央省市领导在临调研指导等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任务,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有效确保公务接待工作与临沧发展同频共振,高度融合。2.统筹推动公务接待工作整体规范化。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作为公务接待的总要求、总原则、总遵循、总依据,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严守纪律规矩红线。严格落实接待费报销“三单”制度、公务接待定点用餐制度等规定,不断优化接待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对签订协议、审核菜单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不断优化菜品设计与制作,简化用餐形式,做实做细做准每一份接待清单,不超标准安排用餐,让每一项接待都按标准操作、精细化落实。不断加强公车平台的使用管理,强化油卡管理,规范使用公务卡,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管理,坚决杜绝制度管控的工作漏洞。机关运行严明高效,安全高效廉洁接待规范实施,有力确保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不断加固筑牢。3.着力构建全市“一盘棋”大接待工作格局。继续坚持接待业务周学习、月培训制度,在市接待处轮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临沧的人文历史、自然风貌、城市精神深厚内涵,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向着既是接待工作的专才,又是懂市情、精业务的通才方向健康成长、不断提升。持续整合市、县(区)接待资源,继续坚持和完善县(区)对口服务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到市接待处跟班轮训机制,不断加强对全市接待队伍的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全市接待队伍服务保障能力。2023年以来,共组织参加市级层面举办的培训17期,参训23人次,实现13名干部职工全覆盖;开展县区接待人员跟班轮训8轮58人。4.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公务接待任务。通过充分发挥临沧的佤文化、茶文化和生态、气候、宜居、康养等特色资源优势,运用好糖、茶、果、菜、牛、咖啡、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发成果,实施好精准化、精细化、个性化公务接待服务保障,把临沧文化、临沧资源、临沧发展成果嵌入公务接待,在接待过程中展示好发展成果,争取好发展机遇,彰显好临沧特色,树立好“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有一种温度叫临沧”的城市品牌,安全优质高效完成了各项公务接待工作任务。2023年以来,累计完成公务接待任务107起1054人次,同时完成了市本级公务接待指导服务94起2049人次。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清正廉洁。1.主体责任压实落细。坚持年初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召开半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4次。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认真落实会议研究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份,上廉政党课2次,开展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廉政谈话2次,个别廉政谈话31人次。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分别签订责任书4份,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签订责任书8份,与科室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11人次。梳理登记风险点46个,制定防控措施46条,并将其作为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落实有人抓,有落实,可追溯,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在市接待处走深落实。2.深入实施“清廉单元”创建。围绕持续加固公务接待领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堤坝工作重点,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清廉云南”建设和市委、市纪委“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临沧市接待处深化“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创建“清廉单元”工作方案》,从7个方面明确22项公务接待“清廉单元”创建内容。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要求,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向私营企业、商人老板违规借贷、违规持股、低价购房、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以及把公共资源用于个人或者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等违纪违规行为,不断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高度重视家教家风建设,持续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涵养积极健康的清廉文化。积极支持和配合市级层面开展的“十大行动”相关工作。“清廉单元”建设取得了政治上更加过硬、纪律上更加严明、机制上更加完善、业务上更加精良、保障上更加有力、精神上更加饱满的良好成效。3.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始终牢记“三个务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部署要求,充分运用临沧作风建设“五个常态化”动作,唱好“四季歌”、打好“组合拳”、播好“连续剧”,把纠治“四风”问题与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提醒教育、党内谈心谈话等常态化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深化以小见严纠“四风”,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坚持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不断强化“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三法三化”工作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弘扬严、勤、实、细、深、进、全、竞“八字”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真正让“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成为市接待处全体同志的鲜明特质。
四是统筹推进工作,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在认真完成公务接待工作任务的同时,高度重视各方面工作统筹协调推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压实压紧责任”“防范化解风险”“强化阵地管理”“抓实安全生产”等要求,不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旗帜鲜明把好导向、管好阵地、带好队伍、做好监管,牢牢把握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有力,年内没有发现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复杂形势和较为敏感的、值得警惕的问题。认真做好派出驻村同志的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有效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落实,促进挂钩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相继深入挂钩村开展调研和服务4次,开展志愿服务4次,看望困难群众15人次,困难党员3人次,退休老同志42人次。积极支持并全面参与临翔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认真完成好网格责任区内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市级文明单位示范作用发挥充分。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市、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国家安全、保密安全、网络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有力,平安建设能力不断增强。统战工作全面落实,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得到加强,老干部工作落实有力,保障妇女权益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和谐稳定、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机关环境和工作氛围持续巩固。
五是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干事创业能力得到提高。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建设,推动领导班子能力素质不断增强,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选拔使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不断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不断高涨。年内按期完成了2名科级干部转正任职和1名正科级干部调入后明确职务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各类教育培训计划,并逐项抓好具体落实。认真落实上级安排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按要求建立了单位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库,健全完善了干部脱产培训工作台账,促进干部教育工作规范化。全体同志都完成了各类在线学习任务,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干事创业能力不断提高。认真组织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地学习,并结合接待服务工作实际加以贯彻落实,年内专题研究人才工作2次,开展人才政策培训学习3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
1.综合科。负责处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接待一科。负责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的部级领导及国家派出的专项工作组成员的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做好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监委班子成员及省委、省政府发文派出的专项工作组成员的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做好各州(市)党委、政府副厅级以上领导及带队的党政代表团的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做好应邀前来临沧考察学习的省外副厅以上党政代表团的公务接待工作;协助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大型活动和重大会议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对各县(区)的相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所完成接待任务产生的各种接待资料的收集、送审、整理、归档工作,如实向财务科提供接待业务核算的原始凭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接待二科。负责做好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省政协班子成员的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做好各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政协副厅级领导及带队的人大、政协代表团的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做好应邀前来临沧考察学习的省外副厅以上人大、政协代表团的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协助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做好大型活动和重大会议的国内公务接待服务工作;对各县(区)的相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所完成接待任务产生的各种接待资料的收集、送审、整理、归档工作,如实向财务科提供接待业务核算的原始凭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财务科。负责经费的预算、申报、管理、使用;负责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负责设置工作账簿,按照规定做好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做好会计档案工作;负责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负责资产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接待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接待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周转1人和含纳入市编办统一管理的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13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含纳入市编办统一管理的工勤编制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接待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42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收入合计增加17.43万元,增长4.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04万元,增长5.4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4.61万元,下降99.78%。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相关人员社会保险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收入减少4.48万元。
本年度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接待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42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95万元,占总支出的62.63%;项目支出158.09万元,占总支出的37.37%;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20万元,增长3.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9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2023年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相关人员社会保险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6.40万元,增长4.2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临时重要公务接待任务增加,随之增加了相关接待工作经费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接待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4.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接待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0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依据规定完成来临沧指导工作或调研考察人员的公务接待工作经费及编外聘用人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接待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95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2023年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相关人员社会保险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8.73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61万元,项目支出即接待工作经费及聘用编外人员经费158.09.18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费8.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2.91万元,死亡抚恤金0.9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和公务员医疗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50万元,决算为8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万元,决算为29.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67%,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决算为55.3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33%,完成年初预算的79.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接待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50万元,支出决算为8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万元,决算为2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决算为5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接待审批,规范公务接行为,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06万元,下降5.64%。其中:
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因上年度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所以没有与上年对比数;
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因上年度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所以没有与上年对比数;
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33万元,下降43.20%,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交通费减少;
202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26万元,增长45.3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临时重要公务接待任务增加,随之增加了相关接待工作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
2. 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承担市级公务接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发生国内公务接待201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049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省级领导赴临调研和上海市崇明区党政代表团、“11.23”调研等重要调研活动、重要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接待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0万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7.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部支出比上年减少0.37万元,下降1.31%,下降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机关管理,从严控制经费支出。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2.63万元、手续费0.06万元、电费0.60万元、邮电费1.98万元、培训费091万元、工会经费1.22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7.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90万元。2023年人员均工资水平为16.94万元/人/年,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接待处资产总额169.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60万元,固定资产155.36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7.75万元。没未处置房屋建筑物、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出租房屋。(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2023年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市接待处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65.33万元,共2个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临沧市接待处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市接待处2023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3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3年度市接待处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2023年市接待处对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量化考核分为98分,绩效自评为优秀。(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