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czj33/2024-00222
发布机构:
临沧市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9-13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1401000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隶属于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部门职责是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检验任务。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任务。负责提供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质量信息。指导辖区内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技术检验工作。指导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质量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及化妆品监测工作。完成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决策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狠抓经济指标任务、经营主体倍增、“三品一特”安全、市场秩序整治、“两个战略”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政服务效能提升以及自身发展建设等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调度和跟踪问效,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老干科、综合督查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市场和消费环境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产品抽检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和认证认可科、标准化科、知识产权管理科。设有机关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2个党委,设有边境经济合作区和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分局,

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独立核算)

2、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独立核算)

3、投诉举报中心(不独立核算)

4、临沧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行政单位)

2.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不独立核算的投诉举报中心和临沧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与局机关共同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30人,其中:行政人员9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5人(离休0人,退休8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26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3.53万元,占总收入的97.47%;其他收入82.61万元,占总收入的2.53%。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3.18万元,下降1.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64万元,下降1.50%;其他收入减少4.54万元,下降5.2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023年内退休6人,调入2人,调出1人,新招录1人,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纳入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为130人,与上年相比减少4人,市财政依据部门预算编制系统纳入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按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核定部门运行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24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3.57万元,占总支出的80.54%;项目支出631.40万元,占总支出的19.46%;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4.37万元,下降1.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9.11万元,下降7.08%;项目支出增加134.73万元,增长27.13%。基本支出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4人,即2023年内退休6人,调入2人,调出1人,新招录1人。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临沧市被列入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增加创城经费支出1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13.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44.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4%,人均支出为18.81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8.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6%。人均支出为1.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1.40万元。本部门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98.31万元,占项目支出94.76%,与上年的475.02万元对比增加123.29万元,增长25.95%,资本性支出33.09万元,占项目支出5.24%,与上年的 21.65万元对比增加11.44万元,增长52.84%,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3.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1%。与上年相比减少48.64万元,下降1.5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023年内退休6人,调入2人,调出1人,新招录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4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8%。主要用于开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各专项业务经费。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8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431.01万元、市场主体管理支出45万元、市场秩序执法支出23.1万元、质量基础支出5万元,药品事务支出13万元, 医疗器械事务支出5万元,化妆品事务支出5万元, 质量安全监管支出15万,食品安全监管支出300.12万元,事业运行348.95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48.9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支付工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7.3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6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12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17万元、 死亡抚恤支出51.5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4.1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7.7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8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其中: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3.2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在部门的在职在编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166.5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万元,决算为2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7%。其中:本年度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决算为24.5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73%,完成年初预算的98.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8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7%,完成年初预算的41.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7%。其中:本年度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决算为2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01万元,增长46.07%。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和公务用车购置,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92万元,增长4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12.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需要,工作调研、督查工作量增加,出差次数增多,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职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工作督查调研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4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51.41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比上年减少18.80万元,下降11.0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723.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83万元,固定资产2505.10万元(净值),无形资产63.94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和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04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出租房屋100平方米,账面原值14.3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5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73万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是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吻合,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圆满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市场监管工作任务。自评结论为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140111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