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7501000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工作部署。
2.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的改革发展。
3.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4.指导县以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组织、规划、协调、建设和服务,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全系统经营联合与合作。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本级社有资产,维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6.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7.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8.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9.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现并解决问题6个,形成了高质量调研报告4篇,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4个,完成了4项为民实事。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打造“清廉供销”。全面完成 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出问题的整改;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和供销行风建设,全面落实“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系列专项行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苦日子十条措施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和公务用车。
3.创新工作载体,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党组坚持每半年至少听取和研究一次党建工作,不断巩固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参加中平社区、党员报到社区的服务群众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庆“七一”活动,排查困难党员、老党员,做好慰问、送学上门等工作。2023年组织到挂钩联系的凤庆县雪山镇新联村、中平社区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4人,共发放慰问金 1200元;代市委市政府慰问6名退休处级干部,慰问金3600元。
4.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着力加强供销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供销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举办、组织参与各类人员培训1186人次,年内1名干部被临沧市妇女联合会评为“最美妇联执委”,1名干部家庭被命名为“2023年度临沧市最美家庭”,1名干部家庭荣获全市“2023年清廉家庭”。
5.加快社有企业培育壮大。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推进企业集团化发展,统筹推进市级供销集团组建工作,加大对未组建供销集团县供销社指导力度。全市在已组建5个县级供销集团基础上,2023年镇康县注册成立了广源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和弘升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耿马县注册成立耿马润盈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丰收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沧源县注册成立了佤源冷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临翔区注册成立供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凤庆县注册成立了绿巨能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社有企业达41户。临翔、凤庆、耿马、沧源社有企业为全市530家学校食堂、45个单位及耿马县部分抵边联防所开展食材配送业务,服务15万人,2023年配送销售收入超 1.6亿元。
6.推进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广泛开展联合合作,加强分类指导,取得实效。以凤庆、耿马、沧源、云县等县级供销集团公司为龙头,通过规范财务管理、盘活社有资产、开放办社加强联合合作等方式,规范提升集团公司运营质量;打造乡镇中心超市,推动基层社示范社建设;新建农村集贸市场,提升农副产品流通功能,打通优质农副产品上行渠道,改造提升当地农贸市场的服务功能,提升农产品流通环境,推进商品、物流、超市等重点市场要素融合,打造服务“三农”的综合服务平台和一体化物流网络体系。采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与当地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引导发展订单农业。2023年,凤庆县被列为全省供销系统10个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培育强县之一,年末,凤庆县与民营企业合作组建新的企业,牵头建成了10个县城网点、13个乡镇网点、2个村级网点,“供销一张网”逐步形成。
7.切实推进“项目工作法”,围绕县域流通、食用菌产业等加大项目培育和申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主动承接和实施涉农项目。2023年共筛选 19个项目上报省供销社,在库19个。计划总投资1.27亿元的“临沧数字物流中心”已完成投资3490万元;计划总投资5.96亿元的临翔区粮食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完成投资约3.7亿元;计划总投资1.5亿元的临翔区缅宁府肉食品有限公司牲畜屠宰加工项目完成投资1.35亿元,肉牛屠宰生产线于2023年2月建成投入生产;计划总投3600万元临翔区大牲畜交易市场于11月建成启动运营,全面完成园区招商活动,园区棚舍、服务区、门市出租率达100%;计划总投资3.5亿元的沧源县供销社冷链物流中心项目供地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复。
8.抓好农资保供稳价。全市供销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的农资经营企业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基层社等农资经营渠道,认真做好区域内农资保供工作,及时分析农资市场需求总量、品种结构等要素,不断优化、充实农资化肥库存,做好农资储备和保供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市供销社制定印发《“绿色农资”升级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5)》,耿马县组建成立丰收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测土配方和化肥农药经营;沧源县以糯良乡为试点建立了7个村级供销服务点,与县农资公司联合先行开展农资供应服务;凤庆县探索开展绿色农资“试验田”,在凤庆县勐佑镇、鲁史镇等累计开展绿色农资“试验田”面积近600亩,凤庆县、沧源县供销社2户农资企业纳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生产保供重点农资企业,农资经营主渠道作用明显增强。积极开展农资网络建设专项调查,指导全系统开展农资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2023-2028)编制。
9.扛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定点帮扶责任。落实挂钩村帮扶责任,年内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帮扶工作,新派出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落实工作队员保险、体检、谈心谈话等关心关爱制度,拨付驻村工作队员经费1万元。主要领导带头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遍访机制,宣讲,组织干部职工5批35人次深入挂钩村开展走访调研,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采取“村党组织+供销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利用新联村供销公司发展种草养牛产业,2023年销售巨菌草草种23吨6万元,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1.8万元;指导帮助成立了凤庆县富昌乡村振兴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社预计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市供销社帮助协调项目资金40万元),合作社2023种植了巨菌草60亩,养殖肉牛50头,合作社的成立带动了周边农户80户(其中脱贫户35户)。
10.加强产销对接服务“临品出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张之政书记对供销工作的批示精神,积极组织临沧100余户次企业到北京、福州、漳州、西藏、南昌、上海等地参加临沧市5期“临品出滇”背包市场业务洽谈订货会;10月25日至27日牵头举办了临沧市优质农特产品走进崇明活动,邀请了当地87户企业参加合作洽谈,与对方供销系统开展了紧密合作,临沧市供销社与崇明区供销社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临沧市8户企业与上海11户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达成合作意向金额782万元,现场成交金额12.35万元。在组织、参与6期“临品出滇”活动中,得到了对方供销社的大力支持,同步与所到城市供销社签订了合作协议,“供销一张网”横向联合合作成效显著,既为临沧的企业走出去找市场搭建了平台,同时也有效助推了临沧八大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肯定和认可。
11.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认真履行“临沧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办公室”职责,运用好全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指导凤庆、耿马、双江等县食用菌产业发展,年底实现食用菌产量1.12万吨,产值3.71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会计统科、合作经济指导科(加挂临沧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办公室牌子、临沧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办公室牌子)、监事会办公室。
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属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未独立核算的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纳入我单位统一编报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工勤2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21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工勤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2.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3.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收入合计50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34万元,增长12.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34万元,增长12.3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新调入一名人员;2023年本单位增加了1个项目,项目为临沧农特产品推介宣传和展示展销的项目资金50万元,故总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支出合计50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33万元,占总支出的85.72%;项目支出72.00万元,占总支出的14.28%。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99万元,增长12.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4万元,增长1.37%;项目支出增加49.15万元,增长215.07%。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新调入一名人员;2023年本单位增加了1个项目,项目为临沧农特产品推介宣传和展示展销的项目资金50万元,故总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2.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9.07元,占基本支出的83.06%;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71元,占基本支出的7.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42.56元,占基本支出的9.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00万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00万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00万元,用于供销社的基本的运行和开支,保证供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和实施。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0.00万元,项目主要用于围绕临沧市“糖、茶、果、菜、牛、药、咖”等特色优质农产品,精准对接上海市场需求,组织全市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开展临沧农特产品孵化、品牌建设,组织市场主体赴上海参加农产品展销和推介宣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5.34万元,增长12.3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调入1名人员;2023年本单位增加了1个项目,项目为临沧农特产品推介宣传和展示展销的项目资金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及死亡抚恤。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开支、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及大病保险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主要用于组织临沧市场主体赴上海参加农产品展销和推介宣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1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单位日常运转。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3%。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54%,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3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46%,完成年初预算的63.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3%。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公务接待较去年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3万元,下降40.47%。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下降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万元,下降79.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较去年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外州市考察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0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0.71万元。比上年增加1.97万元,增长6.86%,主要原因是参加6期“临品出滇”活动,差旅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32.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2万元,固定资产27.21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0.70万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57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工作列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合理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加强整体支出和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三定”方案、预算批复、资金请拨函、资金拨付通知、项目管理情况、报表资料等,形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开展的自评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 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等次。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