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czj33/2024-00215
发布机构:
临沧市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9-13

临沧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55201000

临沧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各县(区)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社会救助精准高效,切实兜好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始终紧紧围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不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临翔区、凤庆县被列为全省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兜底保障水平提高标准高于全省指导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全省第一、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全省第五,织密编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养老服务事业全面推进,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始终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持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抓好养老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争取省、市补助资金5344.24万元。

3.稳步提升服务质量,基本社会服务更有温度。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用心用情用力稳步提升服务质量。一是殡葬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婚姻登记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三是残疾人福利事业蓬勃发展。四是流浪救助管理体制更加完善。五是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加强。六是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有序推进。

4.激发了改革创新活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加强。一是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取得新进展。二是社会组织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三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稳妥审慎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基层组织建设和区划地名科、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科、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5个,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临沧市民政局机关;

2.临沧市儿童福利院;

3.临沧市社会福利院;

4.临沧市救助管理站;

5.临沧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临沧市民政局(本级)(行政单位)

2.临沧市儿童福利院;(其他事业单位)

3.临沧市社会福利院;(其他事业单位)

4.临沧市救助管理站;(其他事业单位)

5.临沧市捐助接收工作站。(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临沧市民政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48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本单位2023年无末其他人员。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原因:因下属单位报废车辆手续未完成,故出现实有车辆超编现象。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民政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386.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3.57万元,占总收入的99.87%;其他收入3.03万元,占总收入的0.13%。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9.37万元,下降4.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6.89万元,下降4.29%;其他收入减少2.47万元,下降44.91%。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是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减少。二是市社会福利院项目减少。其余变化为人员及项目变动自然增减。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40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60万元,占总支出的41.73%;项目支出1403.95万元,占总支出的58.27%;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9.88万元,下降10.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1.44万元,下降9.98%;项目支出减少168.44万元,下降10.71%。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是救灾物储备库项目资金减少235万元。二是市社会福利院项目减少251.64万元。其余变化为人员及项目变动自然增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5.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5.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2%。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1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3.9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党建工作经费4.2万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工作开展;

2.民政综合管理工作补助经费25.59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各项民政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水费、电费等相关支出;

3.核对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补助资金15.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人员工资,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社工相关工作中产生的专项工作经费,包括社工宣传周活动经费、社工资格证考前培训费等;

5.行政区划设置规划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编纂完成《临沧市行政区划调整总体规划方案》和申报相关材料费用支出;

6.殡葬改革宣传和殡葬执法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相关支出;

7.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老年人年龄评估,老年人和儿童的探访关爱;

8.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资金3.31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服务对象关心关爱工作,逐步改善服务对象环境。指导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登记注册成立专业社会服务组织;

9.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经费36.34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两个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

10.编纂地名图集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编纂出版500本地名图费用支出;

11.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点项目支出;

12.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经费337万元。主要用于福彩销售市场管理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13.市级福彩公益金追加资金173.6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数据共享交换库建设、市(区)合建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等支出;

14.市救灾物储备库项目补助资金165万元。主要用于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支出;

15.2022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101.76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数据共享交换库建设、全市殡葬和社会工作等培训费、市(区)合建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市精神病人福利院设备购置等支出;

16.60年代精简干部补助经费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60年代精减退职残弱职工生活补助;

17.云南省打击非法彩票专项工作项目补助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非法彩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工作、有奖举报等各项费用支出;

18.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经费9.9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会议费、住宿费等支出;

19.市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补助资金184.52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项目支出;

20.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补助资金0.6万元。主要用于对2023年6月参加高考且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助学资助;

21.涉诉特困群体救助专项资金4.89万元。主要用于涉诉特困群体救助资金支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及时给予救助;

22.市(区)救助管理站建设补助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市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支出;

23.接送救助人员返乡差旅费专项资金7.8万元。主要用于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差旅费等支出;

24.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45万元。主要用于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支出;

2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业务经费5.22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市救助站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等相关支出;

26.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专项资金38.5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人员工资,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7.提质改造资金51.4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

28.消防验收整改资金2.3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消防设备设施改造;

29.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2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

30.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0.1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

31.实施孤儿救助专项业务经费14.9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市儿童福利院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等相关支出;

32.市儿童福利院厨房设施设备改造购置6万元。主要用于市儿童福利院厨房设施设备购置及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1.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04%。与上年相比减少490.21万元,下降23.55%,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是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资金减少。二是市社会福利院项目减少。其余变化为人员变动自然增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临沧市民政局社会组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3%。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支出,60年代精减退职残弱职工生活补助,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公用经费及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类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6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7%。主要用于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万元,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故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万元,决算为9.9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62%,完成年初预算的9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万元,决算为1.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38%,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故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万元,决算为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万元,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2月份市机关事务中心将名下的1辆公务用车调配到市民政局名下使用,本单位2023年调整预算时增加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车子划转手续在2023年12月份未完成,年末无实有车辆,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调整到其他交通费用,导致“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59万元,增长68.92%。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故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42万元,增长7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15.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结合年度工作情况,上级部门及县级民政业务往来增多,公接待批次及人数较上年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二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本部门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殡葬、监督检查、社区治理工作调研等,到各县(区)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县级民政业务往来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3.40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比上年减少5.35万元,下降13.8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民政局资产总额5620.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9.57万元,固定资产3574.8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25.80万元,无形资产510.7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8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6.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1.27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报废报损资产,也无出租房屋。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支付在建工程市区合建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资金;二是原办公用房评估入账资产增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7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7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民政局机关及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民政局机关及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做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55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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