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777601000
临沧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信访局是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24号)文件执行。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临沧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高位统筹推动,信访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一是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共10次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信访工作调度会议,全面部署信访工作。强化对信访工作跟踪问效,对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落实信访人员稳控责任不到位的县(区)和部门进行约谈及提醒谈话。二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率先垂范。市委、市政府领导率先扛起责任,先后对信访工作批示99次。三是市人大、市纪委监委主动介入。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纳入重点调研内容进行专题调研;市纪委监委将信访工作列入“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的重要内容,在全市信访系统深入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四是各级各部门鼎力支持。市、县(区)委党校把《信访工作条例》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定期开展集中培训;政法、公安、网信、国安等部门全面关注信访部门推送的信访重点人员和群体;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解决了一大批涉及民生领域的信访事项。五是信访部门扛实责任。全市信访系统认真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推动全市信访秩序持续向好。
2.强化机制创新,信访工作新机制有效落实。一是市级领导包保机制。市级党政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等厅级领导带头包保化解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所包保化解的91件信访事项已化解82件,化解率为90.11%。二是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挂号、化解、销号,再挂号、再化解、再销号”的工作原则,对全市重大信访问题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销号、一月一调整。共开展7轮次排查工作,排查处的543件信访矛盾风险隐患已化解468件,化解率为86.19%。三是按月检查机制。由市、县(区)信访工作分管领导牵头,组建专项检查组,采取实地调研、数据核查、面见信访人等方式,按月对信访工作进行月度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四是挂牌督导机制。针对季调度、月检查以及每月动态调整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重大信访积案,以及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工作滞后、化解缓慢等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有效推动责任坠底、工作落实。共发出重点事项督办函8份,风险预警提醒函12份。五是联合稳控机制。制定《重大节点维稳工作机制》,市信访局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了信访积案化解机制和重点人员稳控机制。市委政法委和市委联席办每月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进行1次调度。
3.贯彻落实《条例》,信访工作法制化有序推进。一是抓实学习培训。全市各级各部门把《信访工作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内容,推动学习培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效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抓实舆论宣传。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五进”活动,有效推动《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全市干部群众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意识不断增强,信访工作法治化有序推进。三是抓实工作机制。实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终结机制,依法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适用程序和实体认定进行审查、评审,作出评审意见按程序依法终结。对依法终结和特殊疑难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及时开展解释疏导、帮扶救助工作,帮助信访群众理解结论,促进信访人事心双解、息诉息访。实行律师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机制,全年博川律师事务所和九正律师事务所参与信访问题化解16场次。
4.深化标本兼治,信访工作新成效更加明显。一是源头治理见成效。全市共排查纳入“控增量”清单的可能引发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风险隐患390件,纳入“减存量”清单的信访件1773件,纳入“防变量”清单的信访风险隐患41人。对纳入“三张清单”的信访问题,逐一落实了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包保和化解稳控责任。二是积案化解有突破。中联办分三批交办重复信访积案207件(第三批交办26件)已全部办结上报,办结率达100%。三是接访下访常态化。建立市级党政领导接访和包案件储备库,实行“季提醒、季收集、季报告”的服务提醒机制,推动市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及包案化解信访事项成为常态化。全年市级党政领导开展接访下访70次80批130人,其中:公开接待群众14次18批36人;包案的54件信访件已全部化解,化解率100%。四是创建工作稳推进。推荐双江自治县作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进行申报,成功创建5个全省信访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将永德县信访局、云县信访局作为“如家信访窗口”进行打造和申报。五是对外宣传创新高。信访工作宣传信息被省级刊物采用量再创新高,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全年累计被《云南日报》采用3条,《云南法制报》采用9条,《云南信访》采用6条。
5.创新工作载体,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聚焦基础业务不够规范、办案质量不够高等问题,开展信访业务骨干培训2场次,有效提升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全市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为100%,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为99.79%,按期答复率为99.95%;信访部门参评率为91.85%、满意率为97.44%,责任单位参评率为90.50%、满意率为96.77%。同时,认真落实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制度,每月对信访形势进行1次分析研判,共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访信息专报》20期,工作得到了支持。认真落实信访突出问题台账管理制度,对信访突出问题实行台账式登记、销号制管理。
6.提高服务本领,信访部门自身建设更加有效。突出抓好理论武装,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举办读书会4期;班子成员按要求参加完成了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培训,干部职工参加完成了“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及时召开局机关“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警示教育大会,启动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制定《临沧市信访局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指导工作方案》,将8个县(区)划为3个片区,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划片包干、挂联督导、面见信访人。全年市信访局班子成员共深入县(区)开展督导26次、面见重点信访人48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信访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接访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督查督办科、网络信访科、临沧市信访信息技术中心。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临沧市信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59.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56万元,增长4.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56万元,增长4.8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22年中调入2人,导致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5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24万元,占总支出的86.08%;项目支出5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3.92%。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57万元,增长4.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56万元,增长10.18%;项目支出减少12.00万元,下降19.35%。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中调入2人,导致2023年度基本支出增加;二是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经费减少,导致2023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56,增长10.18%,主要因2022年中调入2人,导致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3.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9%。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8.9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00万元,下降19.35%,主要因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经费减少,导致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信访保障工作经费35.00万元;2.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7.00万元;3.信访工作经费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57万元,增长4.83%,主要原因:2022年中调入2人,导致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8%。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机关行政运行和信访工作、信访维稳的经费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全额供给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万元,决算为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52%。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4.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34%,完成年初预算的3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7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66%,完成年初预算的75.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万元,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52%。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下乡调研检查指导信访工作较多,下乡检查较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故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5万元,增长54.84%。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5万元,增长42.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0万元,增长233.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下乡调研检查指导信访工作较多,下乡检查较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信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4.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5.62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比上年增加1.89万元,增长7.96%,主要原因:2022年中调入2人,故导致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信访局资产总额40.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2万元,固定资产37.87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04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本年度划入一批固定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46万元,流动资产减少0.42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共办理群众信访事项2791件(批)3595人次,同比分别下降7.34%、12.51%,其中:来信317件次,同比下降26.96%;来访955件次,同比下降10.66%;网上信访1518件次,同比上升0.59%。2023年,在省信访局的精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信访系统聚焦主责主业,扛牢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高水平、高质量完成了全国“两会”、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北戴河暑期、第7届南亚博览会、杭州亚运会等一系列重大节庆活动、重要会议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全市信访工作稳中有进、进中出新,呈现出“四降一升”特点。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77601111